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鶴崗市地方政府主管工商行政的政府機構。
中文名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級單位
鶴崗市政府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 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系統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監督管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負責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省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和與工商行政管理有關的行業協會工作。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商標管理工作,認定全市知名商標,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和其他商標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煙草廣告審批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核准工作;組織查處虛假廣告和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十)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消費警示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保密、信訪、統計、裝備、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設置

鶴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內設機構20個。
(一)辦公室
負責承辦全局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做好文秘、檔案、信息、信訪、史志、機要、保密等政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總務、裝備、房產、安全、車隊、接待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文件的審核和印發;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協調局機關內外工作和關係。負責組織老幹部學習、宣傳文件精神;負責老幹部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落實老幹部各項待遇;負責組織老幹部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負責為老幹部辦事服務。
(二)人事科
負責兩級領導班子的建設工作;負責縣、分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全系統副科級以上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人員調配、落編、減編工作和勞動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及統計報表上報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出國的政審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工作人員醫療保險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行政性收入和罰沒收入資金統一專户存儲和上繳;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財務內審和固定資產管理及會計核算;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財務工作檢查評比;負責制定實施全系統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會計制度及財會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制定年度財務工作目標並進行檢查;負責全系統票、證、照管理;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審計監督。
(四)法制科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法制機構的業務和自身建設;負責指導協調系統內複議、應訴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包括對行政強制行為、處罰行為、許可行為、收費行為、不作為行為、複議行為、賠償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開展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清理、編纂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文件及其備案存檔;負責辦理案件審核及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目標並進行督促檢查。
(五)企業登記註冊科
負責企業(國有、集體、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其它)依法核定企業名稱,受理、審查、頒發有關證照;負責指導個體工商户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企業登記情況的統計與分析;負責企業登記註冊培訓和調研;負責參與制定登記註冊管理的政策、規章和制度。
(六)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核准登記的各類企業的監督管理及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核准登記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及吊銷工作;負責參與和制定全市企業登記監管的政策、規章和制度;負責和指導本系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企業監督管理培訓及調研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企業監督管理科情況的統計報表和分析;工商法律法規的宣傳;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負責指導本系統個體工商户登記註冊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個體工商户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個體工商户的工商户登記、監管統計分析、業務培訓、調研工作;指導本系統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取締工作;負責指導個體工商户分層登記,分類監管工作;負責對個體工商户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參與個體工商户登記、監管政策的制定工作。
(八)市場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指導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的行為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及典型案件查辦工作;負責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負責商品展銷會登記審批;負責指導經紀人監督管理工作及市場統計工作。
(九)合同與網絡監督管理科
負責承擔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違法行為;指導開展網絡市場主體登記和信用監管;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工作;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競爭執法科
負責擬定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承擔組織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和典型案件。負責擬訂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打擊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大案要案;負責綜合指導、調查研究;負責上報市政府綜合情況反映,負責到各區及社區瞭解傳銷情況。
(十一)商標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全系統商標監督管理業務和自身建設;負責指導全系統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情況;負責指導協調商標違法案件的處理;負責指導企業正確運用商標戰略;負責知名商標的認定及著名、馳名商標的培育推薦工作。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廣告行政審批(許可)工作,辦理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資格登記和户外廣告登記;負責指導全系統廣告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廣告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類別廣告的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全系統廣告案件查處工作,對重大、典型廣告案件進行督查和指導;負責組織管理對象參加法律培訓,組織廣告經營單位開展公益廣告宣傳活動;負責幫助管理對象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督促和檢查廣告經營單位落實廣告經營管理制度;指導廣告經營單位申請資質等級;指導廣告協會開展行業自律工作。
(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負責擬定流通環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方案、辦法;負責組織開展全系統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負責開展有關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指導、承辦侵害消費者權益、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案件;負責指導、承辦消費者申訴舉報案件查處工作。
(十四)12315指揮中心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範圍內的消費者申訴舉報;負責受理消費者、經營者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投訴及建議;負責轉辦、交辦和督辦消費者申訴舉報案件;負責為消費者、經營者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諮詢服務;負責指導基層12315網絡建設;負責消費者申訴舉報情況的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有關機關。
(十五)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擬定重大節日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食品市場準入制度;負責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食品流通許可證發證工作;負責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及指導基層案件查處;負責流通環節大型市場、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流通壞節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及培訓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公示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食品監督檢查信息;指導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落實食品經營自律制度和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十六)基層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承擔表彰先進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的貫徹實施;負責基層工商所規範化建設;負責制定並組織全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系統工商所(隊)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委的組織建設,完成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處理機關黨委日常事務;負責籌備和組織機關黨代會、黨員大會;負責制定黨員發展計劃、考察瞭解黨員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情況、辦理接受新黨員轉正手續;負責接轉組織關係,辦理函調事宜;負責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發揮工青婦羣團組織作用,完成系統內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文藝體育活動;負責管理機關閲覽室;負責組織老幹部學習、宣傳文件精神;負責老幹部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落實老幹部各項待遇;負責組織老幹部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負責為老幹部辦事服務。
(十八)紀檢監察室
負責協助紀檢組長落實全系統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端正政風行風和爭創“雙評”最佳單位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全系統黨員、職工違規違法案件工作。負責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稽查;負責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遵守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執紀稽查;負責協助人事科、法制科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九)目標辦
負責目標辦法的制定和貫徹執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局目標分解下達;負責對全系統目標運行情況的監測、考核、獎懲;負責對各項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的統計上報;準確及時向黨組提供全局目標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報告。
(二十)研究室
負責組織制定全局年度調研課題並實施;負責對市局重點工作超前研究、策劃,提供決策與具體實施建議;負責綜合整理各業務戰線上報的總結,形成全局工作總結;負責對全局上報的文字材料審核把關;協助業務部門起草大型會議文件、重要文稿、重要監管工作信息及典型經驗。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