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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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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
作    者
韓愈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作品原文

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
公諱惟簡,字某,司空平章事贈太傅之子。太傅初姓張氏,肅宗時,舉恆、趙、深、冀、易、定六州戰卒五萬人、馬五千匹以歸聽命。天子嘉之,賜姓曰“李”更其名曰“寶臣”,立其軍,號之曰“成德”,由是姓李氏。
太傅薨,公兄弟讓嗣,公竟棄其家,自歸京師。及兄死家覆,有司設防守。德宗如奉天,守卒出公,即馳歸,與母韓國夫人鄭氏拜訣,屬家徒隨走所幸,道與賊遇,七鬥乃至。有功,遷太子諭德,加御史中丞。從幸梁州,天黑失道,識焦中人聲,得見德宗於盩厔西。上曰:“卿有母,可隨我耶?”曰:“臣以死從衞。”及幸還,錄功,封武安郡王,號“元從功臣”,圖其形御閣,而以神威將軍居北軍衞。久乃加御史大夫。丁韓國憂去官,累遷神威大將軍,加工刑二曹尚書天威統軍,又改户部尚書金吾大將軍。有長上萬國俊者,以軍勢奪興平人地,吏憚莫敢治。及公為金吾,興平人曰:“久聞李將軍為人公平,庶能直吾屈。”即齎縣牒來見。公發視,立杖國俊,廢之,以地還興平人。聞者莫不稱歎。於是天子以公材果可任用,治人將兵,無所不宜。
元和六年,即以公為鳳翔隴州節度使户部尚書兼鳳翔尹。隴州地與吐蕃接,舊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吏不得息。公以為國家於夷狄當用長算,邊將當承上旨,謹條教,蓄財谷,完吏農力以俟;不宜規小利,起事盜恩。禁不得妄入其他。益市耕牛,鑄鎛釤鋤劚,以給農之不能自具者;丁壯興勵,歲增田數十萬畝。連八歲五種俱熟,公私有餘。販者負入褒斜,船循渭而下,首尾相繼不絕。十三年,公與忠武軍節度使司空光顏,邠寧節度使尚書釗俱來朝,上為之燕三殿,張百戲,公卿侍臣鹹與。既事敕還,公因進曰:“臣幸得宿衞四十餘年,今年老斥外任,不勝慕戀,願得死輦下。”天子加慰遣焉。還鎮告疾,其夏五月戊子薨,年五十五。訃至,上悼愴罷朝,遣郎中臨吊,贈尚書左僕射。以其年十一月景申,葬萬年鳳棲原。
夫人博陵郡崔氏,河陽尉鎬之孫,大理評事可觀之女,賢有法度。公有四子:長曰元孫,三原尉;次曰元質,彭之濛陽尉;曰元立,興平尉;曰元本,河南參軍:皆願敏好善。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與其昆弟四人請銘於韓氏曰:“先人常有託於夫子也。”愈曰:“太傅功在史氏紀,僕射以孤童囚羈京師,卒能以忠為節自顯,取爵位、立名績,使天下拭目觀,父母與榮焉。既忠又孝,法宜銘。”銘曰:
太博之顯,自其躬興。僕射童羈,孰與之朋。遭國之難,以節自發。致其勤艱,以復考烈。孝由忠立,爵名隨之。銘此玄石,維昧之詒。 [1] 

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誌銘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諡“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3935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