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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縣審計局

鎖定
鳳縣審計局成立於1984年5月12日,是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位於鳳縣雙石鋪鎮新建路市民中心B座4樓。
中文名
鳳縣審計局
位    置
陝西 寶雞

鳳縣審計局單位職能

一、鳳縣審計局是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二、鳳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方針、政策,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職能,維護財經法紀。
(二)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工作情況,為領導宏觀決策服務。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進行下列審計:
1、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及鄉鎮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2、對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3、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本縣國有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6、對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7、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機構及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和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四)依據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1、對縣級黨政羣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向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交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作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六)按照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指導和監督鄉鎮、縣級部門和縣屬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八)監督檢查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質量。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鳳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縣審計局內設3個股室:辦公室、行政事業審計股、經貿審計股。

鳳縣審計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1、辦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公文處理、行政文書草擬、校印及發送,管理印鑑及檔案。負責機關報表、內勤、信訪、保密工作。
2、擬定年度審計(調查)項目計劃。
3、辦理局機關勞資調整審報。
4、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
5、協助局領導完成縣上統一安排的中心工作,抓好機關黨風廉政、黨建、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新農村建設、和包村等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事業審計股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4、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行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5、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三、經貿基建審計股
1、國家和政府投資和以國家、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2、縣屬國有企業、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3、經貿基建口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4、經貿基建口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5、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行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6、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四、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1、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委託的對全縣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和全縣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根據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決定,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審計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彙總全縣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審計情況。
3、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