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魏元

(明朝進士)

鎖定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明朝中期大臣。天順元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
本    名
魏元
景善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東昌府朝城縣
【明朝人物】
成化初,萬貴妃
弟驕橫,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將別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極諫,
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爭之,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
其年九月,彗星見。元率諸給事上言:
入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盛陽微之證。臣聞
君之與後,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
姚夔等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載,而昭德宮進
膳未聞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玄象,
不可不懼。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計一付之愛專情一之人,
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
分。本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
四方旱澇相仍,民困日棘,荊、襄流民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儆惕,
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遇上意喜,則曰“移所司處
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行”;微有利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
望。惟亟罷徵税,發內帑,遣官振贍,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異教,每遇生愍之辰,輒重糜資財,廣建齋醮。而西僧札實巴等,
至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棕輿,導用金吾仗,縉紳避道,奉養過於親王。
悖理亂紀,孰甚於此。乞革奪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振饑民。仍敕寺觀,
永不得再講齋醮,以橐國用。
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塔
寺,或購市珍奇。一物之微,累價鉅萬,國帑安得不絀?願屏絕淫巧,停罷宴遊,
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止。
至兩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貪,爭為矇蔽。陛下勿謂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謂
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各自陳免,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
臣等濫居言路,無補於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
帝優詔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屢遷都給事中,出為福建右參政。巡視海道,嚴禁越海私販。鉅商以重寶
賂,元怒叱出之。母憂歸,廬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參政,卒。 [1] 
參考資料
  • 1.    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零:中華書局,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