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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郵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高郵市税務局高郵市國家税務局、高郵市地方税務局合併組建並掛牌。 [1] 
高郵地方税務局內設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規劃財務科、徵收管理(納税服務)科、税政法規科、信息管理科、工會等8個科室,下轄稽查局和7個税務分局,有工作人員126人。近年來,所屬基層分局均創建成為揚州市級以上文明單位,2007年8月,我局第八税務分局被評為“全國税務系統文明單位”,2007年12月,第一税務分局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2005—2006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標兵”稱號,成為全省地税系統唯一一家獲此殊榮的標兵單位,文明創建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
中文名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
部    門
辦公室等
成    就
創業者最滿意執法單位”,
地    區
高郵市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
2009年局稽查局被高郵市紀委優投辦評為“創業者最滿意執法單位”,高郵市地方税務局被省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授予江蘇省“依法行政示範點”,連續幾年的行風評議中,在執法類各部門中名列前茅,部門形象得到極大提升,社會滿意度不斷提高,人民羣眾對地税機關及幹部的滿意率均達98%以上。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 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税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税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税系統徵收的各項税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 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税收徵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税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税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税收法律 、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税人遵守國家税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税情況。
(六)管理、指導和協調本地區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負責全市地税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税收法制建設。
(七)開展税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税意識,創造良好的税收環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務諮詢。
(八)管理本地區地税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負責全市各級地税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中層幹部管理、公務員制度實施。
(九)負責本地區地税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
(十)負責本地區地税系統税收信息化、 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税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王徐志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並分管計劃財務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國海同志分管税政科(包括法制科、涉外税收及社保費徵管)、稽查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艾芳同志分管人事教育科(包括基層工作)、機關黨總支、工會及羣團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樹華同志分管徵收管理科(包括納税服務科及發票管理工作)、信息管理科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湯和強同志分管紀檢組、辦公室、機關紀委工作。 [3] 

高郵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管理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辦、辦公自動化、印章使用管理和信訪、保密、文印、税收宣傳工作;負責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查督辦政府目標管理和重大事項落實;組織税收調研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工作規則;負責全系統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及基層分局的文書檔案和徵管資料檔案的達標升級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系統內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以及幹部考核、考察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思想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市局機關及所屬支部黨的建設、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負責全系統幹部學歷教育、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創建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3、監察室
負責全系統行風建設、廉政教育、廉政監督和落實廉政責任制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受理違紀舉報、來信來訪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工作。
4、計劃財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全系統地方税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税收、基金、費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彙總、統計、審核工作;負責組織税款人庫工作;辦理全系統地方税收、基金、費等票證的印章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系統幹部計、會、統、票相關業務的培訓工作。
5、徵收管理(納税服務)科
負責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全系統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和税收徵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税收的徵管工作;負責緩繳税款的審核、呆帳税金的認定和死欠税金核銷工作;負責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負責全系統幹部徵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地税窗口的組織、協調工作。
貫徹落實納税服務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機關的相關制度規定,指導轄區內納税服務工作的開展;負責編制本地區納税服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擬訂納税服務及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編制分類服務標準及操作規程;承擔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納税諮詢、辦税服務及其渠道管理;制訂和落實轄區內各級地税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納税服務準則和行為規範;負責辦税服務廳規範化建設和辦税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服務產品的製作,統一規範納税人使用的各類表格、文書,編制分類納税指南,擴大無償提供服務的範圍;負責擬訂面向納税人的辦税公開的內容、方式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擬訂納税服務考核、評價、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納税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等級評定實施工作;負責處理有關納税服務的投訴和舉報,並負責督辦、答覆,組織納税人(社會)滿意度調查;組織開展除税務行政複議、訴訟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濟服務、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税務師事務所的監督管理及註冊税務師管理工作;負責12366納税服務後台管理和地税門户網站等納税服務平台的管理建設工作;負責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機構內相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其他納税服務方面的工作。
6、税政法制科
負責地方各税種税政業務和徵收管理、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税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負責企業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涉外税收工作;負責國務院和省、市制定的各項基金、社保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減免税的資料審核及報批工作;負責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辦理全系統税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承擔有關税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鑑定和彙編工作。
7、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系統税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系統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税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系統徵管軟件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全系統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計算機操作等業務培訓工作。
8、工會
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文化、體育、健康和福利等工作;負責市政府下達的本局對口扶貧工作;負責擁軍擁屬、人防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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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