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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山

(河南討薪農民工)

鎖定
2010年3月3日,高玉山與工地承包老闆黃某在廣州市海珠區昌崗一工地宿舍內因工資支付產生糾紛,高玉山將準備好的汽油淋在自己身上,並抱住被害人黃某,之後將汽油點燃。
中文名
高玉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業
農民工

高玉山相關案情

據指控,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高玉山在被害人黃某所承包工地打工,因黃某拖欠其工資且多次追討未果,高玉山遂萌生了與黃某同歸於盡的念頭。2010年3月3日19時許,雙方在廣州市海珠區昌崗一工地宿舍內再次因工資支付產生糾紛,高玉山將準備好的汽油淋在自己身上,並抱住被害人黃某,之後將汽油點燃,企圖與黃某同歸於盡。經法醫鑑定,包工頭黃某全身80%燒傷,高玉山也全身60%燒傷。次日,高玉山坐上了廣州中院的被告席。他被控故意殺人罪 [1] 

高玉山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氣氛壓抑,高玉山承認故意殺人的指控,但在回答法庭提問時幾度失聲痛哭。高玉山自稱,臨近春節,黃老闆不肯結算工錢,讓他做到年廿九才給錢,然而直到年後也沒有兑現。討薪過程中,他提出自己的父親突然病故,急求結算,並向上級公司投訴。投訴無果,他反遭到黃老闆的打罵。
“你説我活着還有什麼意思啊 … … 都 無 法 回 去 送 老父親……”高玉山在法庭上哭着説,他覺得老闆的生命比自己命值錢,於是想到了同歸於盡。公訴人詢問高玉山:“你為何會認為老闆的命比你的命值錢?”高玉山説,“老闆一年賺幾十萬元,我幾萬元,幹得那麼苦,工錢都拿不到,我年三十在院裏哭了一晚上……”
在庭審最後,廣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楊斌發表了一段感人的公訴詞。楊斌説:本案中,拖欠的工資到底是2000元還是2萬元,已經無法查清,只能從法理上及情理上,推定採納被告人的辯解。對於很多人而言,無論是為了2000元,還是為了2萬元,都不能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於不顧。因為金錢永遠不能和生命相提並論。然而,對於在工地上揮灑了大半年的汗水,急切盼望拿着這些錢回家過年的高玉山而言,這些血汗錢也許就具有與生命同等的意義。被告人高玉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其個人違法泄憤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面對高玉山的一句‘老闆的命比我值錢’,卻又不能不感受難言的沉重和悲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