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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是由原高州市國家税務局、原高州市地方税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原高州市國家税務局、原高州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
地    點
高州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税法宣傳、税收調查研究、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市税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 
2、税政股
負責地方各税種(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税、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税、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税、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税種具體税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市地方税務機關執行税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税收徵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税收徵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税收執法檢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負責税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税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税評估工作;負責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税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税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税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抗税案件的查處以及税收專項檢查。規範設置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
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税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負責制定税收專項檢查計劃和稽查計劃;負責確定税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税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
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税、抗税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税刑事案件。
3、審理股
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税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税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
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税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税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税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税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基層地方税務機構
12個税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1、城區税務分局
負責潘州、金山、山美、石仔嶺、寶光街道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石鼓税務分局
負責石鼓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南塘税務分局
負責南塘、荷花、石板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分界税務分局
負責分界、泗水、根子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5、大井税務分局
負責大井、潭頭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6、長坡税務分局
負責長坡、曹江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7、平山税務分局
負責平山、深鎮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8、新垌税務分局
負責新垌、謝雞、雲潭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9、沙田税務分局
負責沙田、荷塘、鎮江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10、馬貴税務分局
負責馬貴、古丁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11、大坡税務分局
負責大坡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12、東岸税務分局
負責東岸鎮範圍內地方税納税人税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税、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朱豔倫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黃曉東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燎、丁大傑、曹兆文、蔣波、梁立兵、何德文、江日高、楊波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朱明餘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李紅梅 [3]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税、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税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税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税務系統的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税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税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税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高州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税務機關和高州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税務總局茂名市税務局和高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5] 

高州市地方税務局税局地址

地址:茂名市高州市高涼中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