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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祥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高宗祥,男,漢族,1961年7月生,安徽宿松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大學本科學歷,安徽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23年10月,高宗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高宗祥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宿松
出生日期
1961年7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高宗祥人物履歷

西南政法學院畢業後從事檢察工作,他長期擔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領導職務,曾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
2010年04月至2013年08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  ,安慶師範學院兼職教授。
2013年08月至2020年01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20年01月至2023年10月,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安徽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高宗祥人物事件

高宗祥違紀被查

2023年4月,高宗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高宗祥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高宗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宗祥身為長期從事檢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拒絕組織挽救;私慾膨脹,肆意放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執法犯法、以案謀私,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嗜賭成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高宗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宗祥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