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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7號)、《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6號)和《中共高安市委辦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高辦字〔2019〕1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1] 
現任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楊錦江 [1] 
中文名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外文名
Gao'a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楊錦江 [1]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市委的公文呈(傳)閲,提出貫徹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政府、宜春市政府和本級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的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與政協委員的提案。
(八)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無線電管理輔助協調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省、宜春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指示。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出台前的法規性審核和解釋工作,協調、銜接市政府負責法制的部門做好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規,負責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涉澳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工作。配合開展對外友好城市等交流工作。
(十三)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牽頭擬定全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落實國家、省、宜春市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等事項。承擔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擬訂全市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省、宜春市及本市的決策部署,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金融中介組織的管理和駐市金融機構的聯繫。
(十五)負責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辦理文電收發、校核、打印、分發、呈傳閲、公文交換;負責印鑑管理,承辦市政府及辦公室重要會議活動的會務工作、領導活動安排及需經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批准召開的各類會議的報批等工作;負責值班安排,文件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密、利用和服務;承辦接待事務和辦公室後勤事務;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無線電管理;處理人民來信、接待羣眾來訪;負責本辦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草擬、修改市政府文稿及市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講話稿;參與調查研究及政務信息工作;處理市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辦理文電、會務並承擔協調、查辦和落實工作等。
(三)調研股。草擬、修改市政府文稿及市政府領導的講話、新聞宣傳、參閲文件、調查研究、政務信息等文稿,處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工作,辦理文電、會務並承擔協調、查辦和落實工作等。
(四)信息股。辦理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促調研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採編、收集和上報;對全市鄉鎮(街道、場)、市直部門的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指導。
(五)市長督查室。督查市政府領導指示交辦事項、市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貫徹落實情況;催辦上級下達的督辦事項;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督促辦理省、宜春市及本級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六)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決定和工作部署;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地方性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負責政府、政府職能部門及本地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日常聯繫和合作,做好配合、協調、考評和信息交流工作。
(七)外事股。為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申辦護照和簽證;安排協調市領導的外事活動,協調本市各部門的外事涉外活動計劃;協助處理發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外事件;負責組織接待重要外賓和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及進行採訪的外國記者;瞭解和掌握本市外事工作情況和問題;會審涉外報道文稿。
(八)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加強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擬訂加強和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地、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督辦營商環境相關投訴、舉報,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九)職能轉變協調股。負責牽頭擬定全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市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機關黨羣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4名,工勤編制為1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9名。 [1] 
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現任領導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楊錦江 [1]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