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高士林

(宋英宗高皇后弟)

鎖定
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內殿崇班,殿直英宗曾親書“謹守法律”四字賜與士林,教誨説“能做到這四個字,就能成為好官”。
本    名
高士林
才卿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亳州蒙城(今安徽省蒙城縣)
姐    姐
宋英宗高皇后
兒    子
高公繪、高公紀
官    職
內殿崇班
追    封
普安郡王
贈    官
德州刺史

高士林人物簡介

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內殿崇班,殿直英宗曾親書“謹守法律”四字賜與士林,教誨説“能做到這四個字,就能成為好官”。英宗多次想提拔士林,都被高皇後製止。高皇后謝絕説:“士林能在朝做官,已經是過分的恩典了,怎麼好援照前代推恩後族的慣例?” [1] 
高士林歡喜研究儒學,廣泛閲讀四書五經,歷代史籍,深明大義,心靈手巧。他在揚州監督税收時,曾改良火印技術,使其更簡便實用,為其他州郡廣泛採用。高士林去世後,追贈德州刺史。神宗時又加封昭德軍節度使。高宗紹興初年(1131)追封普安郡王。
高士林生二子公繪、公紀。高公紀歷任寧州刺史,永州防刺史,集慶留後,樞密副使等職,生活儉僕,常用自己的收入接濟家族中貧窮困苦的人和孤兒寡母。高公紀死後,紹興年初追贈新興郡王。
高士林長子高公紀曆任要職,紹興年初追追贈新興郡王。

高士林宋史文載

高士林字才卿,宣仁聖烈皇后之弟也。累官內殿崇班、殿直,英宗書“謹守法律”四字誨之曰:“能此則為良吏矣。”每欲進擢,後屢辭輒止。喜儒學,涉閲經史,通大義,尤有巧智。嘗監揚州召伯閘税,木舊用火印,士林改刃其印文,鑿以為識,尤簡便,傍郡皆效焉。卒,贈德州刺史。神宗立,加贈昭德軍節度使。紹興初,追封普安郡王。子公紀。

高士林家族關係

曾祖父:高瓊
祖父:高繼勳
父親:高遵甫
姐姐: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宋英宗趙曙皇后
兒子:高公紀、高公繪
參考資料
  • 1.    像取自1915年修《浙江蕭山東瓜瀝高氏家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