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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制度

鎖定
體育制度是由國家體育機構和社會體育組織制定並實施的各種規章、條例、制度和辦法的總稱。是一個國家管理體育事業的各種制度的總稱。
中文名
體育制度
隸    屬
國家體育機構和社會體育組織
定    義
各種規章條例、制度和辦法的總稱
目    的
發展社會主義體育事業

目錄

  1. 1 正文

體育制度正文

由國家體育機構和社會體育組織制定並實施的各種規章、條例、制度和辦法的總稱。
體育制度是在體育發展成為一項獨立事業的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不同,體育制度也不相同。
中國現行的體育制度,是從發展社會主義體育事業出發而建立的。為了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發揮各有關社會團體的力量,共同發展人民的體育事業,在組織制度上採取了政府機構與羣眾團體既有聯繫又有分工的辦法。在政府機構中負責全國體育工作的部門採用了委員會制,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其成員既有政府機構中的教育部、衞生部等有關部的負責人,也有全國總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有關的羣眾團體的負責人。縣以上各級政府都設有體育運動委員會。除政府機構外,全國的羣眾性體育組織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各省、市、自治區都有體育分會。各項運動的全國協會都是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1980年又成立了全國性學術組織中國體育科學學會(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負責組織和管理體育科學的學術研究。
1949年以來,陸續制定的帶有法規性質的制度和條例有:《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關於在政府機關中開展工間操和其他體育運動的通知》、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體育運動競賽制度等;1979年國家體委和教育部又聯合頒佈了各級學校體育工作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