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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温過低

鎖定
體温過低,指各種原因引起的產熱減少或散熱增加導致體温低於正常範圍稱體温過低。當體温低於35 ℃時稱體温不升。

目錄

體温過低詳細釋義

(1)臨牀對體温過低程度劃分(以口腔温度為例)輕度: 32~35℃、 中度:30~32℃、重度:30℃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 致死温度:23~25℃
(2)其主要臨牀表現為皮膚蒼白冰冷、口唇耳垂呈紫色、輕度顫抖、心跳呼吸減慢、血壓降低、尿量減少、意識障礙、晚期可能出現昏迷。

體温過低危害

體温過低可導致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鋭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將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致的低温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
核心體温降低可導致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最後停止。但只要病人當未温暖,不應認為病人已死。直腸温度<34℃有助於與因心臟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致的類似症狀相區別。普通的臨牀體温表不能測量體温過低時很低的體温,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温測量儀,若只有標準的臨牀體温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體温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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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