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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偉靈
鎖定
馬偉靈,男,漢族,1963年8月生,廣東汕頭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社科院在職研究生學歷(省社科院法學)。曾任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政委。
2016年5月2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處以罰金100萬元。
- 中文名
- 馬偉靈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3年8月
- 畢業院校
- 中山大學
- 出生地
- 廣東汕頭
馬偉靈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中山大學法律專業讀書;
1987.07——1988.07,廣東省公安廳研究室見習;
1988.07——1991.10,廣東省公安廳研究室科員;
1991.10——1992.04,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科員;
1992.04——1994.09,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副科長;
1994.09——1996.09,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廳長秘書室科長(1991.10—1994.10擔任宋志英同志秘書,1995.02—1996.09掛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7.06——1998.07,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廳長秘書室科長;
1998.07——2001.04,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4.02,廣東省公安廳610辦公室副主任(1998.09—2001.07參加省社科院法學專業學習);
2004.02——2005.09,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綜合處處長;
2005.09——2009.12,廣東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2004.12—2005.12擔任赴海地維和警察防暴隊政委執行維和任務);
2009.12——2010.04,廣東省公安廳禁毒局政委(副廳級幹部);
2010.05—2011.09,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09—2011.12,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12—2013.06,汕尾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第五、六屆市委委員)
馬偉靈人物榮譽
馬偉靈人物事件
馬偉靈違紀被查
馬偉靈落馬原因
馬偉靈立案偵查
馬偉靈開除黨籍
2014年12月,省紀委對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馬偉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馬偉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
馬偉靈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偉靈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
馬偉靈審查起訴
馬偉靈一審開庭
2016年4月6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審理。馬偉靈是陸豐涉毒案中牽出的最大“老虎”,不過,在其被指控的14項罪名中,卻沒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護傘。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9人獲擢升,並幫助“10·9”槍擊案疑犯逍遙法外,在共計14項的指控中,共受賄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財物。馬偉靈則當庭翻供,否認大部分控罪,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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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偉靈一審宣判
2016年5月20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偉靈在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多人獲擢升,共受賄價值200餘萬元人民幣財物。佛山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馬偉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處以罰金100萬元。一審判決後,馬偉靈並未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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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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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東省6月任免回顧 .人民網.2013-07-05[引用日期2013-11-19]
- 2. 馬偉靈同志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 3. 馬偉靈 .騰訊.大粵網[引用日期2014-05-01]
- 4. 廣東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長受賄庇護毒販 供出上級 .網易[引用日期2015-07-01]
- 5. 廣東省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馬偉靈立案偵查 .最高檢.2014-08-21[引用日期2014-08-21]
- 6.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馬偉靈被開除黨籍 .網易[引用日期2014-12-13]
- 7. 廣東省檢察院依法對馬偉靈涉嫌徇私枉法、受賄案移送審查起訴 .高檢網[引用日期2015-06-16]
- 8. 廣東汕尾市原公安局長受審 曝“賣官價目表”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04-07]
- 9. 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一審獲刑十年 .網易[引用日期20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