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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夏

鎖定
馮景夏(1663—1741),字樹仁(一作樹臣),號伯陽,清浙江桐鄉人。少年喪父,設館授徒,以奉養祖母和母親。為人精敏有氣略,好讀史書,歷代政典張弛利病,無不究悉,且通曉時務。康熙三十二年(1693)舉人。至52歲,選授陝西長安縣知縣。
中文名
馮景夏
籍    貫
清浙江桐鄉
出生日期
1663年
逝世日期
1741年
樹仁、樹臣
伯陽

馮景夏人物生平

少年喪父,設館授徒,以奉養祖母和母親。為人精敏有氣略,好讀史書,歷代政典張弛利病,無不究悉,且通曉時務。康熙三十二年(1693)舉人。至52歲,選授陝西長安縣知縣。
時清軍出征準噶爾,景夏預備軍糧車馬,政務紛繁,而處置裕如,案無留牘。以督民開墾邊地,升山東膠州知州。州境濱海,河道多水患,率民築堤以防潮溢,受民愛戴,命名為“馮公堤”。後被誣侵貪軍需而革職。
雍正四年(1726),復起用為安徽廬州府知府。治廬寬嚴得度,農田豐收。旋升蘇、松、常、鎮、太督糧道。此四府一州糧儲甲天下,而糧政混亂,奸弊叢生。景夏乘小舟,微服雜農民中,入倉廒視察,遇有浮收中飽者,即繩之以法,羣情大快。原收糧鐵斛形式方扁,口徑8寸5分,難以劃一。景夏改制小口斛(口徑5寸5分、底廣1尺6寸8分、高1尺2寸5分,容量同於舊制),又於斛口鑲以鐵脊,不能滯留粒米,使糧吏無法浮收。此法上報漕督,三上三駁回,後得江蘇巡撫彭維新同意試行,10餘年後,積弊漸除。後經奏請朝廷命户部按小口式改鑄鐵斛,頒各省改制,通行全國。時人稱小口斛為“馮斛”。升安徽按察使,轉江寧布政使,未到任,召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年70,授刑部左侍郎。未幾,以疾告歸,僑居嘉興,以著述自娛。卒後,蘇松鄉民聞喪來哭者數百人。光緒元年(1875),入祀鄉賢祠。

馮景夏書畫特點

工文章,善楷體書。年至七十餘,還能寫小楷。喜好山水畫。善於用墨,乾濕相間。其畫清潤淡遠,奇秀在骨,深得董其昌筆意,載張庚《國朝畫徵錄》。他對於自己的畫十分慎重。不輕易動筆,人們得到他的作品都非常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