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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文
(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鎖定
2018年4月3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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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馮文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山西新絳
- 出生日期
- 1962年10月
- 性 別
- 男
馮文人物履歷
1980年09月至1987年07月,歷任運城交通監理所萬榮監理分所會計、副所長,新絳監理分所所長;
1987年07月至1991年09月,歷任運城地區新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隊負責人、隊長;
1991年09月至1991年10月,任運城地區新絳縣公安局黨組書記;
1991年10月至1992年01月,任運城地區新絳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1992年01月至1995年03月,任運城地區新絳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政法系統黨委委員;
1995年03月至1999年05月,任運城地區新絳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其間:副處級)(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年05月至2000年06月,任運城地區公安處黨委委員;
2000年06月至2004年07月,任運城地區公安處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其間: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4年07月至2014年01月,任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馮文人物事件
馮文違紀被查
馮文依法雙開
2018年9月18日,經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運城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馮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馮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案件處理;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協調糾紛、案件辦理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犯受賄罪。
馮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目無法紀,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馮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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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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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馮文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2018-04-03[引用日期2018-04-03]
- 2. 運城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馮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2018-9-18[引用日期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