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馬輝

(山東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

鎖定
馬輝,曾任淄博市博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23年9月,馬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3] 
中文名
馬輝
國    籍
中國

馬輝人物履歷

曾任淄博市博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馬輝人物事件

馬輝違紀被查

2010年至2023年,馬輝以他人名義承包土地開辦獼猴桃園,進行獼猴桃種植與銷售,共獲利50.9萬元。馬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和犯罪問題; [4]  2023年7月,馬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淄博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馬輝依法雙開

2023年9月8日,據淄博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紀委監委對博山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馬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輝喪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識缺失,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為官不廉、貪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交由其他單位支付;喪失紀法底線,侵吞公共財物用於個人支出;放任私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馬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羣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輝開除黨籍處分;由淄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博山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馬輝公開通報

2024年2月,淄博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典型問題。包括博山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馬輝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2010年至2023年,馬輝以他人名義承包土地開辦獼猴桃園,進行獼猴桃種植與銷售,共獲利50.9萬元。馬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和犯罪問題,2023年8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12月被司法機關判處刑罰。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