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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琪

(金代同知定武軍節度使)

鎖定
馬琪(?-1197年),字德玉,漢族,大興寶坻人。金國大臣。
正隆五年(1160年),馬琪考中進士,先後任清源縣主簿、永清縣縣令、尚書省令史、同知定武軍節度使、興中府治中户部員外郎侍御史。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馬琪轉任左司員外郎,隨從世宗東巡,歸朝後歷任右司郎中、左司郎中,期間曾出使南宋,出使歸來,馬琪被任命為吏部侍郎,後改為户部侍郎。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章宗即位之後,出任中都路都轉運使、户部尚書。
明昌四年(1193年),馬琪升任參知政事。明昌五年(1194年),黃河氾濫,赴河南賑災,賑災結束回京城,轉任中大夫。承安二年(1197年),馬琪卸去參知政事之職,出京擔任安武軍節度使,其後,致仕,病逝於家中。
本    名
馬琪
德玉
所處時代
金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天津寶坻
逝世日期
1197年

馬琪人物生平

馬琪嶄露頭角

正隆五年(1160年),馬琪考中進士,選調為清源縣(今山西清徐縣)主簿,經過三次升遷,出任永清縣(今河北永清縣)縣令。永清縣緊鄰京城中都大興府,許多權貴在此有田產,極難治理,前任縣令要介治理有方,馬琪繼任之後也以善治聞名,晉升為尚書省令史,因為在主政永清縣時在朝廷考察中名列第一,被任命為同知定武軍(今河北省定州市)節度使事、興中府(遼寧省朝陽市老城)治中,其後被召入京城,先後擔任户部員外郎侍御史 [1] 
馬琪擔任侍御史之後,曾奉命主審高德温貪腐之案,在向世宗上奏案情的時候,他將高德温勒索當地富户錢財的事情隱瞞未報。金世宗知曉此事之後,對宰臣説:“朕以為馬琪通曉律法,而且為人正直,但他卻做出這樣的事情,稱職的人才這麼難找啊!雖然古人説過‘罪疑惟輕’,但也不能一味寬縱。” [2] 
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馬琪轉任左司員外郎,隨世宗東巡,歸朝後歷任右司郎中、左司郎中。當時,朝廷挑選使者出使南宋,金世宗想派馬琪為使,宰臣認為馬琪資歷過淺,但世宗仍然下詔特派馬琪出使。出使歸來,馬琪被任命為吏部侍郎,後改為户部侍郎。 [3] 

馬琪主管户部

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正月癸巳日,世宗駕崩,皇太孫完顏璟即位為帝,即金章宗。章宗即位之後,馬琪出任中都路都轉運使。後來户部尚書出缺,章宗命宰臣舉薦可以擔任户部尚書的官員,有人舉薦同知大興府事烏古孫仲和,章宗説:“烏古孫仲和雖然睿智,但恐不擅長掌管錢糧事宜。理財之臣無如劉晏,官府用度豐足而百姓負擔卻不大,自唐朝以來只有劉晏一人而已。”於是,又有人舉薦馬琪,章宗表示同意,並説:“馬琪上不欺騙君主,下不殘害百姓,是可用之人。”於是擢升馬琪為户部尚書。 [4] 
馬琪擔任户部尚書之後,有一次生病了,請了病假,金章宗派遣近侍到馬府傳旨,馬琪匆忙出迎,沒有穿戴朝服拖着鞋子就出來接旨,犯了失儀之罪,被有司彈劾治罪,要將他罷免官職並徒刑二年,大理少卿閻公貞為馬琪申辯,認為馬琪是因為有病在身,驚慌失措之下倉促接旨而犯了失儀之罪,與無病在家接旨有違禮儀的情況不同,應該減去二年徒刑以三等失儀論罪,金章宗聽從了閻公貞的建議,讓馬琪降一級留任,仍擔任户部尚書。 [5] 

馬琪位列執政

明昌四年(1193年),馬琪升任參知政事,金章宗給他下詔諭説:“能承擔户部政務的人很難找到,沒有人能代替你,所以朕一直讓你在户部任職,直到現在才讓你擔任宰臣。” [6] 
明昌五年(1194年),黃河氾濫,在陽武(今河南原陽)決口,洪水淹沒封丘之後,向東而去,馬琪赴河南賑災,賑災結束回京城,轉任中大夫。 [7] 
承安元年(1196年),金國出兵北上討伐北方的遊牧部落,軍費開支巨大,又逢連年大旱,糧食欠收,朝廷財政十分緊張,馬琪不堪重負,上表請求致仕,金章宗不許。 [8] 
承安二年(1197年),馬琪卸去參知政事之職,出京擔任安武軍節度使,其後,致仕,在家中病逝。 [9] 

馬琪主要成就

明昌五年(1194年)八月,黃河在陽武光祿村的故堤決口,洪水淹沒封丘向東流去。金章宗派參知政事馬琪行尚書省事前往河南指揮抗災,並派户部賑濟災民。 馬琪是金章宗比較重用的大臣,曾送給馬琪一本宋閻士良所著的《黃河利害》,對他説:“此書所言亦有可用者,今以賜卿。”金章宗派另一位參知政事胥持國協助治河。馬琪視察陽武決口後認為,光祿村決口已被洪水漫淹,堤面窄狹,沒法施工。只有孟華等四埽、孟陽堤道、汴河東岸才能夠修築,等待農閒時再興工修建,到冬天就可完成。馬琪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就向金章宗請求整頓都水外監,在精簡冗員、淘汰老弱、杜絕請託、增強責任、提高治水官員級別、增大獎懲力度等方面進行改革。 馬琪承諾在冬天完成工程,可是閏十月工程還沒有竣工,平章政事完顏守貞要求撤回馬琪,馬琪回朝面見金章宗,説:“孟陽河堤及汴堤已修建完成,河水不能侵犯開封,河勢向北趨走,來年春初再疏通中道,以解南北兩岸的威脅,總計870多萬人工,準備正月末動工。”在馬琪的領導下,明昌六年(1195年)四月,黃河工程終於全面竣工。
馬琪修治黃河在黃河的歷史變遷上非常重要,從此黃河改道,從陽原光祿村破口,流經封丘,進入汴河,直達東明,然後向東南流向歸德(今商丘),再經碭山、徐州、淮陰流入淮河,原來流經汲(今衞輝)和胙(今胙城),浚縣和滑縣之間的黃河北段從此消失,變成河北地域。相反,河南地域卻因此萎縮,而河北、山東的區域因此不斷擴大。 [10-13] 

馬琪人物評價

《金史》:“琪性明敏,習吏事,其治錢穀尤長,然性吝好利,頗為上所少雲。” [14] 
金章宗:“琪不肯欺官,亦不肯害民,是可用也。” [14] 

馬琪親屬成員

兒子:馬師周,曾任閣門祗候 [14] 

馬琪史籍記載

《金史·卷九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14] 
參考資料
  • 1.    《金史·馬琪傳》:正隆五年擢進士第,調清源主簿‖三遷永清令。永清畿縣,號難治,前令要介有能聲,琪繼以治聞。補尚書省令史,以永清治最,授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興中府治中,召為户部員外郎,改侍御史。
  • 2.    《金史·馬琪傳》:世宗謂宰臣曰:“比者馬琪主奏高德温獄,其於富户寄錢事皆略不奏。朕以琪明法律而正直,所為乃爾,稱職之才何其難也?人雖雲‘罪疑惟輕’,非為全尚寬縱也。”
  • 3.    《金史·馬琪傳》:尋轉左司員外郎,扈從東巡,遷右司郎中,移左司。時擇使宋國者,世宗欲命琪,宰臣言其資淺,詔特遣之,還授吏部侍郎,改户部。
  • 4.    《金史·馬琪傳》:章宗即位,除中都路都轉運使。時户部闕官,上命宰臣選可任者,或舉同大興府事烏古孫仲和,上曰:“仲和雖有智力,恐不能主錢穀。理財安得如劉晏者,官用足而民不困,唐以來一人而已。”或舉琪,上然之,曰:“琪不肯欺官,亦不肯害民,是可用也。”遂擢為户部尚書。
  • 5.    《金史·馬琪傳》:久之,削官一階。初,琪病告,近侍傳旨,不具服曳履而出,有司議當徒二年,減外猶追官解任。大理少卿閻公貞以為琪本荒遽失措,與非病告有違不同,宜減徒二年三等論之。上從公貞議,任職如故。
  • 6.    《金史·馬琪傳》:明昌四年,拜參知政事,詔諭之曰:“户部遽難得人,顧無以代卿者,故用卿晚耳。”
  • 7.    《金史·馬琪傳》:五年,河決陽武,灌封丘而東,琪行尚書省事往治之,訖役而還。遷中大夫。
  • 8.    《金史·馬琪傳》:承安元年,北邊用兵,而連歲旱,表乞致仕,不許。
  • 9.    《金史·馬琪傳》:明年,出鎮安武軍,致仕,卒。
  • 10.    《金史·卷二十七 ·志第八》八月,以河決陽武故堤,灌封丘而東。
  • 11.    《金史·卷二十七 ·志第八》命參知政事馬琪往,仍許便宜從事。
  • 12.    《金史·卷二十七 ·志第八》馬琪言:“已至光祿村周視堤口。以其河水浸漫,堤岸陷潰,至十餘里外乃能取土。而堤面窄狹,僅可數步,人力不可施,雖窮力可以暫成,終當復毀。而中道淤澱,地有高低,流不得泄,且水退,新灘亦難開鑿。其孟華等四埽與孟陽堤道,沿汴河東岸,但可施功者,即悉力修護,將於農隙興役,及凍畢工,則京城不至為害。”參知政事馬琪言:“都水外監員數冗多,每事相倚,或復邀功,議論紛紜不一,隳廢官事。擬罷都水監掾,設勾當官二員。又自昔選用都、散巡河官,止由監官辟舉,皆諸司人,或有老疾,避倉庫之繁,行賄請託,以致多不稱職。擬升都巡河作從七品,於應入縣令兼舉人內選注外,散巡河依舊,亦於諸司及丞簿廉舉人內選注,並取年六十以下有精力能幹者。到任一年,委提刑司體察,若不稱職,即日罷之。如守禦有方,致河水安流,任滿,從本監及提刑司保申,量與升除。凡河橋司使副亦擬同此選注。”繼而胥持國亦以為言,乃從其請。閏十月,平章政事守貞曰:“馬琪措畫河防事,未見功役之數,加之積歲興功,民力將困,今持國復病,請別遣有材幹者往議之。”
  • 13.    《金史·卷二十七 ·志第八》庚辰,琪自行省還,入見,言:“孟陽河堤及汴堤已填築補修,水不能犯汴城。自今河勢趨北,來歲春首擬於中道疏決,以解南北兩岸之危。凡計工八百七十餘萬,可於正月終興工。臣乞前期再往河上監視。”
  • 14.    金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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