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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虐傭案

鎖定
一幅香港女傭疑遭僱主殘酷虐打、傷痕累累的照片被香港媒體曝光後,轟動香港全城,同時也引發國際關注。美國時代週刊》形容指“印傭是香港的現代奴隸 [1]  ”……
一時間,香港聲譽備受損傷。香港特首梁振英非常關注此案,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 [1] 
中文名
香港虐傭案
外文名
Hong Kong commission abuse case

香港虐傭案案件背景

香港有約33萬名外籍家庭傭工,只要是有子女或家中有老人的中產家庭,基本都會聘請外傭。她們協助數以十萬計家庭照顧小孩子或老人,使大批婦女可以到職場工作。而香港外傭人員以來自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的傭工為主,幾乎各佔一半,還有少數來自孟加拉國、斯里蘭卡、泰國等地 [1] 

香港虐傭案案發過程

香港虐傭案同鄉揭發虐打事件

香港虐傭案 香港虐傭案
疑遭僱主殘酷虐打的印傭厄維阿納,仍在印度尼西亞中爪哇Sragen巿的一家醫院留醫,其父母表示要控告香港僱主,為女兒討公道。厄維阿納不敢跟同鄉訴苦,直到從香港返鄉,在機場被人發現,才入院治療。照片中可見,23歲的印傭厄維阿納被打得鼻青臉腫,躺在牀上的她,滿臉受傷,手腳發黑,奄奄一息。據傳媒引述其主診醫生的驗傷報告,厄維阿納頭、臉傷勢嚴重,包括疑受多次硬物撞擊,後腦腫脹,出現腦震盪,眼部視覺神經受損,臉頰骨、鼻骨骨裂,嚴重營養不良等 [1] 
據知厄維阿納自替香港僱主工作一個月後,常因工作表現而遭被告虐打,包括把她的頭撞向牆壁,被告還曾以拖把棍及晾衣架等作為武器毆打厄維阿納。而厄維阿納並不是第一個受害者,此前有兩名印傭亦曾舉報遭此僱主恐嚇殺害其家人。涉案女僱主為初中畢業的前美容師,準備搭飛機離港時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7項罪名,她准以100萬元現金及人事保釋候訊 [1] 
如此惡劣暴行,已經並非個別案例。香港就曾曝出,23歲的印傭厄維阿納遭主人施暴後,被威脅不得走漏消息,否則就賄賂其老家警察,滅其門;另外一名外傭,被逼喝廁所水、穿“透視裝”,主人外出期間,被捆綁在家中椅子上,斷水斷糧足足5天……據亞洲外傭協調會介紹,每月都會接到20至30個求助電話 [1] 

香港虐傭案女傭忍隱害怕欠債

人們還有疑問,外傭緣何被虐打至此,受害人本身為何沒有尋求外界的幫助、不報警,忍隱至被同鄉揭發此事呢?據港媒報導,厄維阿納一是因為害怕家人受到僱主的傷害,二是因欠下印尼本地中介公司6個月的“培訓費”未還,所以不敢反抗 [1] 
由於印尼、菲律賓外傭遭中介盤剝的現象十分嚴重。這些中介公司大多與外傭家鄉的領事館利益密切,獲得特許權。香港特區政府暫時未能監管這個業界黑洞。根據香港法律規定,中介公司只可收取外傭薪金10%的中介費,但中介公司以培訓為名,向外傭收取數萬元。因此,不少外傭來港後首6至7個月,均需將薪金全部交予中介公司“還債 [1]  ”。
厄維阿納不敢跟同鄉訴苦,卻曾經跟介紹工作給她的中介公司投訴,但因為尚未還清“債務”,中介公司拒絕介入斡旋。相比之下,有很多菲傭和泰傭,不通過中介,而是透過家鄉移民局直接申請來港工作的,情況一般都要比印傭好。根本原因,就在中介沒有機會雙重壓逼外傭 [1] 

香港虐傭案調查分析

香港的外傭制度有“兩星期規定”和“強制留宿規定”,這些都增加了外傭易遭強逼勞動和剝削的風險。所謂“兩星期規定”是香港法例規定外傭必須在合約完結後兩星期內重新獲聘,否則必須離境。可是,一旦離職,要在兩個星期內找到工作並不容易,所以下場大多是離境,甚至無法清還前來香港時所繳付的中介費或維持家庭生計。因此,一些外傭即使受到剝削也只得啞忍 [1] 
而“強制留宿規定”意思是外傭必須於僱主的定居點居住,即同一屋檐下。幾十年前,如果僱主不肯包吃包住,很難聘到家傭;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令外傭在生活上沒有了隱私,而且容易受隔絕和剝削。以厄維阿納一案為例,如果他在外和其他外傭同住或自住,可能會更早被人發現她的處境。

香港虐傭案處理結論

本次涉案的香港被告羅姓女子已經被香港警方控罪待判。根據法例,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刑事恐嚇則最高刑罰可判監5年。雖然香港警方乾脆利落的執行大快人心,不過事件仍掀起了香港本地外傭的民憤和反抗。上週日,香港關注外傭權益的團體發起遊行,聲援懷疑遭僱主虐待的印傭厄維阿納,促請港府改善外傭待遇 [1] 
印度尼西亞勞工和移民部官員雷娜·烏斯曼接受香港《明報》專訪時表示,被虐打傭工厄維阿納所屬的印度尼西亞中介公司,因未能保護傭工,已被當局正式停牌3個月。烏斯曼説,印度尼西亞當局的調查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會有進一步的懲罰行動。她希望香港政府能同樣迅速地對香港中介公司採取相應懲罰,併為厄維阿納追討欠薪 [1] 
烏斯曼表示,希望未來印傭的合約能反映更平等的賓主關係,希望引入更多條款,如規定定時出糧、規定要經銀行出糧、每星期必有一天休息日,若休息日要工作則必須補充差價等。她表示,瞭解中介公司濫收費用的情況嚴重,可以研究加強規管中介公司以及為印傭做更嚴格的僱主背景審查 [1] 

香港虐傭案社會影響

香港虐傭案 香港虐傭案
逾千名外傭戴上象徵勇敢的紅色頭巾,拉起橫額及印度尼西亞與菲律賓的國旗,由灣仔修頓球場出發,遊行到警察總部及政府總部。他們沿途高呼“討回公道”、“人不是財產”的英語口號及唱歌,要求政府徹查事件,並嚴懲有關僱主及中介公司。在港印度尼西亞工會代表也發表抗議,不要再排斥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遊行隊伍中亦有香港市民,他們指家中有聘請外傭,認為他們貢獻大,僱主應有同情心及多加尊重,不應殘害僱工;有小朋友更帶着寫有“不要欺負姐姐”的自制標語牌遊行。但亦有不少印傭仍表示,香港僱主很好,不希望發生任何虐打事件,強調他們是工人,不是奴隸 [1] 
接連發生虐傭案件後,在香港聘用外傭已經越來越困難。有受訪者指出,等候時間超過3個月,不少白領帶小孩要尋求父母的幫助。外傭市場上已經嚴重的“有工無人做”,期望香港特區政府和印尼當局,能早日合作完善對中介的規管,早日還印傭一個合理對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