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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

鎖定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是香港早期成立的會計同業公會,會員必須持有香港執業會計師的資格,多數在香港擁有自己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受僱於跨國會計師事務所,對香港成為世界金融中心,發揮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主要宗旨是聯絡華人會計師,反映同業意見,服務社會,促進會員福利及增強會員之間的聯繫。
中文名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
外文名
The Society of Chinese Accountants & Auditors
簡    稱
SCAA
成立時間
1913年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簡介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The Society of Chinese Accountants & Auditors)簡稱SCAA,於1913年在香港註冊成立,最初名稱為香港華人核數研究會(Hong Kong Chinese Auditor Research Society),1933年易名為香港華人核數學會(Institute of Chinese Auditors,Hong Kong),1946年則改為現名。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公會的宗旨

公會的主要宗旨主要是促進執業會計師的專業造詣,致力於培育優秀會計人才,作為會員與政府及其他專業機構的溝通橋樑,積極推動會員及會計行業的持續發展,服務社會,併為香港和內地的經濟繁榮做出貢獻,發揚華人會計師精粹。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會員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的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個人會員必須是香港的華人執業會計師並持有香港執業會計師資格。名譽會員則是相關權威機構推薦、經理事會批准並進行邀請的海內外知名人士。目前,會員人數是938人。 [1]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組織架構

該會設有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及司庫等四位成員,下設專門委員會。

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歷史淵源

在1913年前,註冊的華資公司,可以聘用任何人士作為核數員或者查帳員。當時香港雖然設有會計師資格,卻沒有會計師的名稱。 從1913年開始,政府認為華資有限公司日益增多,記帳方式多采用中文以及上進下支帳部,進支存欠的結帳方式,打算修訂1911年的香港公司法,要求各華資公司必須用英文記賬。但是各有關人士認為這種措施非常難以實施,因為當時能夠以英文記賬的人不多,並且待遇要求高昂,很多公司也承受不起。於是,周少岐紳士號召了一批專業人士向政府進行交涉。政府經過考慮後,只是略略修改了公司法的有關章節,規定以後所有有限公司,若用中文記帳,必須加設英文之現金收支部。同時規定,凡是擔任華人核數員者,須經考試合格,方準執業。港府隨即委派劉鑄伯,何福,周少岐,袁英山四人,為第一任考試委員,又以華民政務司為當然主席。那時雖有考試製度,但卻還沒有規定執業範圍。如果考試合格批准執業,不論中文或英文記帳,都可查核。直到1930年,政府再次修訂香港公司法例,將核數員名單分為兩部。凡名列第一部份的人只能核查英文帳部。而名列第二部份的人則只能核查中文帳部,這就是華人會計師的起源。
1913年港府舉行了第一次華人核數員的考試,合格的人只有十七、十八個。其中,馮君樂先生最是熱心,在政府公佈名單之後,就召集了所有的合格核數員舉行第一次座談會,商討組織同業公會。獲得一致贊同之後,大家就推舉馮先生負責起草會章,並定名為“香港華人核數研究會,Hong Kong Chinese Auditor Research Society”。數日之後,會章定了下來,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便告成立。
黃茂林先生被推選為首屆會長,馮樂君先生則為義務司庫。 公會成立初期,會員人數並不多,公會名稱幾經商榷,於是改名為“香港華人核數學會,Institute of Chinese Auditors, Hong Kong”,修訂了會章,設立三種會員;即(一)名譽會員M.I.C.A. (Hon),(二)普通會員M.I.C.A.,(三)贊助會員A.M.I.C.A.。但實際當時只有普通會員。 在1940至1941年間,港府設立戰税部門,徵收戰税,發現了很多私人有限公司不遵守香港公司法例的規定,沒有每年聘請核數員核數。公司註冊官於是要求公會提供意見。當時本會主席劉毓芸先生及義務書記黃永善先生均對政府表達了寶貴意見。當時,公會的會員增加到了四十多人。
儘管當時戰火燃起,會員星散,但主席劉毓芸先生繼續努力不懈,使會務不致中斷。在1942年,有會員請劉毓芸先生召開會員大會,依據中國會計師公會的模式,重整本會,修訂會章,並推舉王藴玉先生為新會章程起草人,並決定把公會的名稱改為“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The Society of Chinese Accountants and Auditors”。但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時,因不足法定人數出席,所以不成功。
1945年,本港光復後,主席劉毓芸先生及義務書記黃永善先生重新向公司註冊署,依據當時的軍政府法例進行登記。在1946年2月17日召開會員大會於鐘聲慈善社,向會員佈告有關向政府交涉結果。 在1946年8月3日,舉行了戰後第一次全體會員(新舊會員)大會。在1946年8月31日舉行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新的會章,正式採用了“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的名稱。政府亦再舉辦審定會計師之考試。而本會會員亦被接納為審定之會計師。 在1947年,本會再次在香港政府華民政務司署進行登記。由於香港地方税務局亦於1947年成立,申請考審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數大增。政府提出檢討考審定會計師資格的考試。
1952年8月,1932年香港公司法例第131條被修訂,第一部及第二部的審計會計師顧問委員會合並,成為審定會計師局,(Authorised Auditors Board)。在該局內仍有公會會員,李卓權先生及黃永善先生在內服務。 由於環境需要,公會又先後委派潘永祥,麥慶彰兩位先生負責起草及修訂本會章程,由本來社團條例註冊轉為公司法例註冊。於1971年12月31日獲當局正式批准本會註冊為有限公司,而本會名稱亦特別豁免不需加上“有限公司”的字句。 在1972年11月15日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成立並取代審定會計師局的考試,擁有簽發會計師執業牌照等全部權力。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