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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良肱

鎖定
餘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士,調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屍與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十人,方暑,搒掠號呼聞於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詰之,贓盡得。 [1] 
本    名
餘良肱
康臣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洪州分寧

餘良肱生平事蹟

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縣逋米數千石,歲責里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潮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里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帥遂已。後陶官於朝,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1] 
方關、陝用兵,朝議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遂格。內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曰:“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以奉帷幄。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澱污,流且緩,執政主挾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復行地中。”弗聽。又議伐汴堤木以資挾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餘里,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暍,藉蔭以休。又其根盤錯,與堤為固,伐之不便。”屢爭不能得,乃請不與其事。執政雖怒,竟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

餘良肱家庭成員

七子,卞、爽最知名。卞字洪範,爽字荀龍,皆以任子恩試校書郎。
參考資料
  • 1.    黃惠賢,二十五史 人名大辭典 下冊,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05月第1版,第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