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餘糧徵集制

鎖定
餘糧徵集制是指1918—1920年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下文簡稱:蘇維埃俄國蘇俄)在抗擊帝國主義武裝侵略和國內反革命叛亂的國內戰爭時期所實行的戰時共產主義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1918年5月9日,蘇維埃政府宣佈糧食壟斷政策,禁止一切私人買賣糧食。1918年10月30日,政府宣佈廢除農業貨幣税,改行實物税。1918年11月21日,蘇維埃政府發佈“關於組織一切產品、個人消費品及日用品的居民供應”的法令,禁止私人做穀物買賣。
中文名
餘糧徵集制
目    的
抗擊帝國主義武裝侵略
取    代
糧食税
施行時間
1918年—1920年
所在國家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餘糧徵集制制度簡介

餘糧徵集制制度內容

餘糧徵集制,1919年1月11日,通過了“關於在各產糧省份收集餘糧和飼料交國家支配”的法令,正式開始實行餘糧徵集制。按照這一制度,首先由政府機關規定農民消費所需的糧食、種子和飼料量,然後由國家按固定價格強行向農民徵購全部餘糧,並沒收富農的糧食,完全禁止私人糧食買賣,實行糧食壟斷貿易,後來對其他農產品也採取了這一做法。餘糧徵集制的貫徹執行,粉碎了富農用飢餓扼殺革命的企圖,保證了紅軍和工人的糧食供應,為戰勝外國武裝干涉和結束國內戰爭提供了基本條件。

餘糧徵集制後果

但這一政策在執行中不僅徵集了農民的餘糧,也徵集了農民一些必需的糧食,同時由於採購農產品主要是付給農民迅速貶值的貨幣,實際上等於農民將糧食貸給國家,這項強制性的糧食政策引起了農民的不滿,特別是戰爭結束並過渡到和平經濟建設時期後,繼續執行餘糧徵集制,會挫傷工人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阻礙生產力的提高,破壞工農聯盟。1921年3月,俄共(布)第10次代表大會決定取消餘糧收集制,改行糧食税

餘糧徵集制麪包法令

餘糧徵集制:搶走農民口糧的最後“麪包法令”
作者: 聞一;原題:“餘糧徵集制”——最後的“麪包法令”

餘糧徵集制背景

年初起,1918年就是個沒有糧食的年份,一個饑荒年。按照列寧的説法,糧食壟斷是“國家的糧食分配辦法”。但是,在一個無糧可以壟斷和分配的嚴峻情況下,糧食壟斷政策的實行幾乎就到了遭遇絕境的地步。列寧依然堅持:“饑荒的造成並不是由於俄國沒有糧食,而是由於資產階級和一切富人在糧食這個最重要最尖鋭問題上,同勞動者的統治,同工人國家,同蘇維埃政權作最後鬥爭。”

餘糧徵集制呼籲

1918年一開始就是個危險的年份,2月21日,人民委員會公佈了《社會主義祖國在危急中》的法令。此後,在實行糧食壟斷的過程中,散發了一份《給產糧區和省份全體農民的呼籲書》,其中寫道:“我們決定性戰鬥的最後鐘聲已經敲響。是最終解決問題的時刻了:目的是保證無贖買土地、工廠和銀行交給勞動人民。給我們糧食吧,我們就不會被飢餓整垮並且我們就有可能將反對強盜世界的步槍緊緊地握在手中。社會主義祖國在危急中!糧食!糧食!糧食!”
這份呼籲書的通欄標題是:“為了與日益臨近的受德國宰割和資產階級奴役的危險順利進行鬥爭,應當立即給俄羅斯的整個北方保證糧食供應”。標題的一邊寫着:“給奪取地主土地與農民的保衞者以糧食!”,另一邊寫着:“給為工農兵政權而戰的戰士以糧食!”。這份簡潔的呼籲書極為清楚地表明,壟斷政策所要解決的糧食問題,首先,或者主要不是所有居民的生活用糧問題,而是“俄羅斯的整個北方”,即以政權所在地彼得格勒為中心的地區。糧食壟斷政策最關注的對象是政權的“保衞者”和“戰士”。而農民和農村顯然就成了糧食壟斷的對象,政權和保衞者戰士的生存將取決於對農民和農村的糧食的壟斷程度。這種政策必然引起農民的不滿和農村的藏匿糧食與反抗壟斷的騷亂。這一點列寧是很清楚的:“實行國家糧食壟斷,在我國已有法律明文規定,可是實際上每走一步都遭到資產階級的破壞。”

餘糧徵集制實施

在此局勢下,糧食壟斷政策迅速獲得了發展。首先。列寧決心組建由“幾萬名精幹、先進、忠於社會主義的工人”組成的徵糧隊。城市工人是糧食壟斷政策的受益者,因此他們積極響應列寧的號召,參加徵糧隊到四村八鄉去。其次,1918年5月26日,列寧進一步發展了糧食壟斷政策,即將軍隊和軍事手段引進了徵糧隊。第三,由一般的糧食壟斷髮展成為“國家糧食壟斷”,即原本各地各組織各自實施的壟斷政策——單獨收購糧食的政策變為由徵糧軍統一進行的“國家壟斷收購”。大量的、擁有無限權力的徵糧軍進入農村地區,“奪取、奪回、收集、運輸糧食和燃料的有系統的軍事行動”就到處發生,隨之出現的“劫掠”情況是出乎列寧和托洛茨基等領導人的預料的。第四,1918年8月2日,列寧提出了要加快實施的緊急措施是:制訂國家規定的糧價,刺激糧食的收集,在規定期限滿後,立即將價格降下來,同時提高工業品的價格,而這種提價要大於糧價提高的幅度;糧食成為惟一的“流通貨幣”、“交換手段”,沒有糧食就沒有任何的物品供應,得不到任何商品;農民擁有超過自己消費所需一倍或一倍以上糧食者,即為富裕農民,對他們要徵收所得税、財產税,要計累進税。糧食收購的硬性價格和富裕農民階級標準的確定,成為蘇維埃國家糧食政策的新內涵。第五,到1918年年底,對軍工廠的糧食供應成為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列寧提出,按照紅軍的標準向軍工廠工人供應糧食。至此,蘇維埃俄國的糧食政策除了嚴格的階級標準外,還有了差異森嚴的等級標準。全國的糧食首要和重點供應是軍隊,在居民中是城市工人優先,在工人中是軍工廠、國防工業的工人為第一位。為了促使糧食人民委員部在短期內收購到更多的糧食,列寧又提出了動用部隊直接來做徵糧的工作。1918年12月4日,列寧建議:“責成一些地方的軍事當局給糧食部門調一些(明確規定是哪些)部隊來做‘徵糧軍’所做的那些工作。”

餘糧徵集制法令

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員會正式通過了一部完整的法令——《餘糧徵集製法令》。這個法令的核心就是農民必須上交全部餘糧,而餘糧額的確定是硬性的。農民留糧的標準就是一個人生存最低限度的需要量,在實際執行中還時常低於這個最低量。《餘糧徵集制》最後成了名副其實的蘇維埃的“麪包法令”。

餘糧徵集制社會影響

餘糧徵集製法令,這個最後的“麪包法令”,既是一項解決饑荒的危機措施,但更是當時包括列寧在內的蘇維埃所有領導人所寄予希望的社會主義之路。儘管這一法令在1921年3月21日被停止執行,代之以糧食税政策,但是法令中所規定的解決“麪包”問題的主要原則:視自由貿易為永恆的敵人,國家的壟斷和硬性價格,軍事和國防工業的優先,對農民和農業的剝奪,行政的、命令的甚至是軍事的方法,依然是立法和執法中的常青樹,不僅在新經濟政策時期未能加以完全擯棄,而且在蘇聯其後的數十年的歲月中,一直嚴重影響和制約着糧食問題、農民和農業問題以及整個經濟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