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餘延滿

鎖定
餘延滿(1964年6月13日—2021年12月25日),男,湖北鄂州人,漢族,中共黨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2] 
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出版了《民法原論》(與馬俊駒合著)、《合同法原論》(獨著)、《親屬法原論》(獨著)及《貨物所有權的移轉及風險負擔的比較法研究》等著作,參加編寫了《工業企業法基礎》、《現代民法學》、《現代中國知識產權法》等。
2021年12月25日4點46分,餘延滿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武昌逝世,享年58歲。 [3-4] 
中文名
餘延滿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6月13日
逝世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出生地
湖北鄂州
代表作品
《民法原論》《合同法原論》《親屬法原論》等
職    稱
教授

餘延滿人物生平

1983年9月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1987年7月法學本科畢業,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取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0年7月畢業,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畢業留校任教。1992年取得講師資格,1995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5年9月考取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私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在職攻讀),師從李雙元教授,2001年畢業,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經8年奮鬥,終於於2002年取得教授資格,2003年被評聘為博士生導師。

餘延滿社會職務

中國民法學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民法學會副會長、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學會會長。 [1] 

餘延滿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

餘延滿學術成果

代表論文
1.“論時效抗辯權的行使”,載《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2018年第4期。
2.“預約合同立法闕如下若干問題之芻議”,載《私法》2017年第11期。
3.“婚內強姦行為罪與罰的考量――基於同居權利和義務視闕下的思考”,載《河北法學》2017年第8期。
4.“FIDIC合同條件下不可抗力構成之比較研究”,載《法律適用》2013年第8期。
5.“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人力資本與離婚損害賠償”,載《江西社會科學》2013年第3期。
6.“論繼承回覆請求權的性質”,載《時代法學》2012年第8期。
7.“論農村信用社獨立公益的私益法人地位”,載《求索》2010年第1期。
8.“試析配偶權的侵權行為法保護”,載《江西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
9.“再論無權處分――以處分行為與物權行為的價值衝突為突破口”,載《時代法學》2006年第12期。
10.“論公序良俗對憲法權利的保護――以憲法實施的私法化為視角”,載《時代法學》2006年第4期。
主要著作成果
1.《民法原論》,與馬俊駒教授合著。此書相繼列選教育部“十五”、“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第四版,並榮獲司法部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一等獎。
2.《合同法原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3.《親屬法原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貨物所有權移轉與風險負擔的比較法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5.《民法案例教程》(上、下),副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6.《現代企業法律制度研究》,副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 

餘延滿主要貢獻

出版了《民法原論》(與馬俊駒合著)、《合同法原論》(獨著)、《親屬法原論》(獨著)及《貨物所有權的移轉及風險負擔的比較法研究》等著作,參加編寫了《工業企業法基礎》、《現代民法學》、《現代中國知識產權法》等。發表過“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若干問題”、“合同撤銷權的限制與排除問題研究”、 “論婚姻的成立”等論文。
餘老師編寫《民法原論》,歷經數載,小心求證,廣徵博引,才得以寫就。該書為民法學科建構了新的理論體系,在完整嚴謹的體例框架下,詳盡透徹地闡釋民法基本理論和制度,列舉並分析不同理論學説、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立法例以及相關國際條約、我國現行立法和司法解釋的具體內容、國內外民法學的最新研究成果等。資料極其豐富是《民法原論》的一大亮點,作者嚴謹考證而又未囿於資料的簡單羅列,以此為輔弼立論著説,資料的廣度與理論的深度兩相契合。

餘延滿法律人生

餘延滿授課風格

餘教授的授課有四大特點:一是餘教授上課有激情,把上課當作一種享受;二是講課不用看講稿;三是授課過程結合了大量的案例和笑話,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緊緊圍繞知識點;四是講課收放自如,如講一個字眼的重要性時舉一個案例講了十分鐘,卻仍能回到原處。

餘延滿《餘延滿賦》

武大名師兮久事法苑, “票房”保證兮師界奇才。學術菁英兮民法權威,深孚民心兮眾稱“滿哥”。滿哥所在兮眾之所歸,教室熙攘兮座無虛席。草根裝扮兮學者風範,手製六合兮睥睨霸君。思想深刻兮發人深省,妙語連珠兮喝彩滿堂。嘲諷權貴兮悲天憫人,桃李天下兮宇內歸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