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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酒精

(酒精的一種分類)

鎖定
食用酒精也稱食用釀造酒精,是以穀物、薯類、糖蜜或其他可食用農作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製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1] 
中文名
食用酒精 [1] 
外文名
edible alcohol [1] 
別    名
食用釀造酒精 [1] 
儲藏方法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温不宜超過30℃。

食用酒精分類

  • 穀物食用釀造酒精 edible alcohol made from grain
以穀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製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 薯類食用釀造酒精 edible alcohol made from yam
以薯類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製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 糖蜜食用釀造酒精 edible alcohol made from molasses
以糖蜜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製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 其他食用釀造酒精 edible alcohol made from other crops
以除穀物、薯類、糖蜜之外的其他可食用農作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製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1] 

食用酒精酒精概述

從糧食、薯類、糖蜜三類原料來看食用酒精產成品的質量,糧食酒精最優,其次是薯類酒精,最差的是糖蜜酒精。
食用酒精使用糧食和酵母菌在發酵罐裏經過發酵後,經過過濾、精餾來得到的產品,通常為乙醇的水溶液,或者説是水和乙醇的互溶體。
食用酒精的度數是不確定的,通常食用酒精的純度為95%。

食用酒精評價標準

食用酒精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
項目
特級
優級
普通級
外觀
無色透明
氣味
具有乙醇固有香氣,香氣純正
無異臭
口味
純淨,微甜
較純淨

食用酒精理化性質

項目
特級
優級
普通級
色度/號 ≦
10
乙醇/( %vol) ≧
96.0
95.5
95.0
硫酸試驗色度/號 ≦
10
60
氧化時間/min ≧
40
30
20
(以乙醛計)/(mg/L)≦
1
2
30
甲醇/(mg/L) ≦
2
50
150
正丙醇/(mg/L)≦
2
15
100
異丁醇異戊醇/(mg/L)≦
1
2
30
酸(以乙酸計)/(mg/L)≦
7
10
20
(以乙酸乙酯計)/(mg/ L)≦
10
18
25
不揮發物/(mg/L)≦
10
15
25
重金屬(以Pb計)/(mg/L)≦
1
氰化物【1】(以HCN計)/(mg/L)≦
5
【1】係指木薯為原料的產品要求。以其他原料製成的食用酒精則無此項要求。

食用酒精其他信息

標誌
1. 1 銷售包裝使用標籤時,標籤上應標註:產品名稱"食用酒精"、原料、乙醇含量、製造者名稱和地
址、灌裝日期、淨含量、執行標準號質量等級
1. 2 裝運食用酒精的罐、槽車上應標註"食用酒精",隨車附有"出廠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書"。
1. 3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 190 和GBjT 191 的要求。
包裝
2. 1 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符合食品衞生要求。裝運食用酒精應使用專用的罐、槽車和鐵桶,不得使用
鋁桶或鍍鋅容器包裝,不得使用易產生靜電和靜電不易釋放的容器(如塑料桶)。包裝前,應對所用容器
進行嚴格地安全、衞生檢查。
2.2 灌裝後的罐、槽車應加鉛封。使用單位收貨時,應檢查鉛封是否完好。
2.3 包裝物應體外清沽,標註內容清晰可見,標籤枯貼牢固。
運輸
3. 1 運輸工具應清潔、衞生,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混運。
3.2 搬運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扔摔、撞擊和劇烈震盪,應遠離熱源和火種。
3. 3 運輸過程應防火、防爆、防靜電、防雷電,嚴禁咽響。
貯存
4. 1 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或有異味的物品混合存放。
4.2 產品應貯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環境中,應有防高温、火種、靜電、雷電的設施,並要求在貯存區
域有醒目的"嚴禁火種"的警示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