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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

(疾病名)

鎖定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過攝食而進入人體的有毒有害物質(包括生物性病原體)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見的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人畜共患傳染病、寄生蟲病以及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所引起的疾病。 [2]  食源性疾患的發病率居各類疾病總髮病率的前列,是當前世界上最突出的衞生問題。
中文名
食源性疾病
高發期
秋冬季 [5] 

食源性疾病疾病概述

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
世界衞生組織認為,凡是通過攝食進入人體的各種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的或中毒性的一類疾病,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即指通過食物傳播的方式和途徑致使病原物質進入人體並引發的中毒或感染性疾病。從這個概念 出發當不包括一些與飲食有關的慢性病、代謝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然而國際上有人把這類疾病也歸為食源性疾患的範疇。顧名思義,凡與攝食有關的一切疾病(包括傳染性和非傳染性疾病)均屬食源性疾患。
1984年WHO將“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diseases)一詞作為正式的專業術語,以代替歷史上使用的“食物中毒”一詞,並將食源性疾病定義為“通過攝食方式進入人體內的各種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質的一類疾病。

食源性疾病疾病病原

食源性疾患可以有病原,也可有不同的病理和臨牀表現。但是,這類疾患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通過進食行為而發病,這就為預防這類疾病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途徑:加強食品衞生監督管理,倡導合理營養,控制食品污染,提高食品衞生質量,可有效地預防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食源性疾病疾病狀況

食源性疾病國內狀況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截至2021年底,全國設置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2778個,對26大類11.3萬份樣品開展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在70478個醫療衞生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全國共報告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5493起,發病32334人,死亡117人。 [3] 
2023年12月12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副主任曹雪濤表示,我國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與“十三五”期間對比,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數量下降11%。 [6] 

食源性疾病國際狀況

由食品污染而引起的疾病是當今世界上最廣泛的衞生問題之一,據報告,食源性疾患的發病率居各類疾病總髮病率的第二位。據世界衞生組織(WHO)和世界糧農組織(FAO)報告,僅1980 年一年,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5歲以下的兒童,急性腹瀉病例約有十億,其中有500萬兒童死亡。英國約有1/5的腸道傳染病是經食物傳播的。美國食源性疾患每年平均爆發300起以上。1972年至1978年美國由於食源性疾患死亡病例達80例,其中肉毒中毒死亡30例。

食源性疾病疾病特徵

食源性疾病食物傳播

所有的食物中毒都是以食物和水源為載體使致病因子進入機體引起的疾病。

食源性疾病暴發性

2例及以上具有類似臨牀表現,經流行病學調查確認有共同食品暴露史,且發病與食品有關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4] 

食源性疾病散發性

化學性食物中毒和某些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多以散發病例出現,各病例間在發病時間和地點上無明顯聯繫,如毒蕈中毒、河豚魚中毒、有機磷中毒等。

食源性疾病聚集性

具有類似臨牀表現,在時間或地點分佈上具有關聯,且有可疑共同食品暴露史,發病可能與食品有關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4] 

食源性疾病地區性

指某些食源性疾病常發生於某一地區或某一人羣。例如,肉毒桿菌中毒在中國以新疆地區多見;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主要發生在沿海地區;黴變甘蔗中毒多發生在北方地區;牛帶絛蟲病主要發生於有生食或半生食牛肉習俗的地區。

食源性疾病季節性

某些疾病在一定季節內發病率升高。例如,細菌性食物中毒一年四季均可發生,但以夏秋季發病率最高;有毒蘑菇、鮮黃花菜中毒易發生在春夏生長季節,黴變甘蔗中毒主要發生在2~5 月份。

食源性疾病疾病分4類

1、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2、 與食物有關的變態反應性疾病;
3、 經食品感染的腸道傳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寄生蟲病(旋毛蟲病)等;
4、 因二次大量或長期少量攝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為主要特徵的疾病.
按致病因子
食源性疾病報告名錄
細菌性
非傷寒沙門氏菌病
致瀉性大腸埃希氏菌病
肉毒毒素中毒
葡萄球菌腸毒素中毒
副溶血性弧菌病
米酵菌酸中毒
蠟樣芽胞桿菌病
彎曲菌病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菌病
克羅諾桿菌病
志賀氏菌病
產氣莢膜梭菌病
病毒性
諾如病毒病

寄生蟲性
廣州管圓線蟲病
旋毛蟲病
華支睾吸蟲病(肝吸蟲病)
並殖吸蟲病(肺吸蟲病)
絛蟲病

化學性
農藥中毒(有機磷、氨基甲酸酯)
亞硝酸鹽中毒
瘦肉精中毒
甲醇中毒
殺鼠劑中毒(抗凝血性、致驚厥性)

有毒動植物性
菜豆中毒
桐油中毒
發芽馬鈴薯中毒
河魨毒素中毒
貝類毒素中毒
組胺中毒
烏頭鹼中毒

真菌性
毒蘑菇中毒
黴變甘蔗中毒
脱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中毒

其他
醫療機構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聚集性病例(包括但不限於以上病種) [4] 
按發病機制分類
1、食源性感染
2、食源性中毒

食源性疾病疾病防治

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已經很少使用食物中毒的概念,經常使用的是“食源性疾患”。近20年來,他們對食源性疾患的定義、流行因素、危害程度、預防措施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等的研究有了較大的進展。我國曆來重視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已形成了一整套的食物中毒的報告管理制度。《食品衞生法》已明確規定了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衞生監督管理的內容。由於歷史原因,由食物傳播的腸道傳染病、腹瀉病的報告管理仍屬傳染病報告的範圍。對人畜共患病的報告尚不健全。因此,食物中毒僅是食源性疾患的一部分,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因食物不衞生、食品污染對健康造成的危害。如何加強對食源性疾患的統一管理,統一報告,從預防和控制措施上與國際接軌,將是食品衞生工作者長期的任務。

食源性疾病疾病預防

1.避免在沒有衞生保障的公共場所進餐。
2.在有衞生保障的超市或菜市場購買有安全係數的食品。不買散裝食品。
3.新鮮食品經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不喝生水。
4.避免生熟食混放、混用菜板菜刀等,防止生熟食交叉污染
5.不生食、半生食海鮮 [1]  及肉類。生食瓜果必須洗淨。
6.重視加工涼拌類和生冷類食品的清潔。
7.儘量每餐不剩飯菜。
8.吃剩的飯菜儘量放10℃以下貯藏,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9.夏季避免食用家庭自制的醃漬食品。
10.養成飯前便後洗手的良好衞生習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