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項景襄

鎖定
 項景襄(1627—1681),字去浮,號眉山,杭州府錢塘人。順治乙未科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關心百姓,多惠政。
本    名
項景襄
去浮
眉山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杭州府錢塘縣
主要成就
關心民生
功    名
進士
項景襄(1627—1681),字去浮,號眉山,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順治十二年(1655)乙未科同進士第164名(史大成榜)。廷對,選庶吉士,補檢討。歷官兵部右侍郎。儀觀偉然,凡國家冇大建置,輒援據成例以進。刑部疏請改五流之例,應徙邊者,無論遠近戍烏喇。景襄力爭之,從其議。山東濱海,民多捕魚為業,山東巡撫以民蓬桅行舟者眾,欲通海。景襄曰:“山東與江浙不同,江浙海寬無礁易泊,山東多礁難泊。且業經奉旨,奉天、直隸、山東沿海一帶,許民捕捉船容二百石,非蓬桅不可行。今奸吏舞文,以此羅織罪名,漁民僅維持生計而已,何以重法陷之耶?”由是皆免,且著定例 [1] 
參考資料
  • 1.    嵇曾筠.《浙江通志》:古籍,雍正十三年:卷一百五十八人物一名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