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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戴
(清朝時用以區別官員品級的帽飾)
鎖定
- 中文名
- 頂戴
- 外文名
- (in the Qing Dynasty) official cap showing various ranks by button of precious stone on top
- 朝 代
- 清
- 最 高
- 紅寶石
- 作 用
- 區別官員品級
頂戴類別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戴」或稱為「頂子」。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上鑲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四品至九品)只可用黃貂,高等(一品至三品)的可以用灰貂,皇室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頂戴頂戴簡介
清代官帽與歷代截然不同,凡軍士、差役以上軍政人員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緯帽,按冬夏季節有暖帽、涼帽之分,還視品級高低安上不同顏色、質料的“頂子”,帽後拖一束翎羽(分為花翎及藍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或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衞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官帽頂子分為三層,上為金屬頂,中為球型或尖型寶珠,下為金屬底座,用所飾的珠寶的數目及顏色來加區別。
頂戴皇室頂戴
成年皇室頂戴
清朝成年皇室帽頂鑲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東珠),以金為底,但珍珠數量有嚴格區別,即官銜愈高,珍珠數量愈多,但最多不超過12顆(皇帝例外)。即皇帝、皇太子、執政親王、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皇子及皇孫等一律不許戴翎羽,因為是官員之物所以皇室不可使用,鎮國公及輔國公可以戴翎羽。具體規定:
未成年皇室頂戴
清朝未成年皇室帽頂鑲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東珠),以銀為底,但珍珠數量有嚴格區別,即官銜愈高,珍珠數量愈多,但最多不超過9顆及不戴翎羽(皇帝例外),具體規定:
頂戴官員頂戴
原制度(第一制度)
修定制度(第二制度)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六品或以上):
- 一品朝冠飾紅色透明玻璃及單眼花翎
- 二品朝冠飾紅色不透明玻璃及單眼花翎
- 三品朝冠飾藍色透明玻璃及單眼花翎
- 四品朝冠飾藍色不透明玻璃及單眼花翎
- 五品朝冠飾白色透明玻璃及單眼花翎
- 六品朝冠飾白色不透明玻璃及無眼藍翎
- 八品朝冠飾陰紋縷花金及無眼藍翎
- 九品朝冠飾陽紋鏤花金及無眼藍翎
- 無官品者朝冠飾無眼藍翎(無頂珠)
頂戴御賜翎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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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頂戴 .在線新華字典[引用日期201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