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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
鎖定
《革除遺事》十六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明符驗撰。此書卷首有《驗序》,稱泰泉欲修國史之闕,出槜李鬱氏本,俾核訂為十六卷,以復於泰泉。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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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
- 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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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裝 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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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裝
- 開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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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開
-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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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驗
革除遺事古籍簡介
《革除遺事》·十六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革除遺事四庫提要
明
符驗撰。驗字大充,號松巖,黃岩人,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廣西按察司僉事。此書卷首有《驗序》,稱泰泉欲修國史之闕,出槜李鬱氏本,俾核訂為十六卷,以復於泰泉。泰泉者,黃佐之別號。蓋驗此書,實因嘉興鬱袞舊本而修緝之,肇其議者則
黃佐也。又有一《序》,舊本題為鬱袞作。其文與
黃佐集中所載此書之《序》正同。蓋傳寫者誤題袞名。袞書有傳無紀。此書則《列傳》十卷、《外傳》一卷,冠以《本紀》五卷。截然兩書,不容移甲為乙。別本或兼題佐名。考“中書
徐妙錦”一條,佐集載之,題曰《徐妙錦傳》,然則佐亦潤色其間矣。朱彝尊嘗謂
黃佐《革除遺事》與當時紀建文事諸書,皆不免惑於《從亡》、《致身》二錄。蓋於虛傳妄語,猶未能盡加芟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