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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場稽核

鎖定
非現場稽核亦稱 “送達稽核”、“報送稽核”。按稽核程序,由被稽核單位將反映稽核項目的一切賬簿、憑證、報表及有關資料等報送到稽核部門檢查的一種稽核方式。非現場稽核一般在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稽核時採用。它的優點是稽核目標明確,簡便易行,節約人力和費用,能及時發現錯誤,是開展經常性專項稽核監督的有效形式。它的缺點: 一是隻能發現表面問題,使稽核職能作用受到一定的制約;二是由於不能直接進行實際檢查財產、物資,對一些問題難以取證和定性。非現場稽核按內容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實行經常性監督部分的稽核; 另一類是非經常性監督的部分,可根據實際需要和被稽核單位突出問題來確定報送稽核的內容。稽核部門根據報送的資料進行稽核檢查,對問題作出處理。在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非現場稽核是中央銀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實行經常性監督的主要形式。 [1] 
中文名
非現場稽核
外文名
Off-site Surveillance
目    的
評估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
分    類
合規性檢查 風險性檢查

非現場稽核基本信息

非現場稽核非現場稽核的目的

非現場稽核與檢查的目的是通過對銀行財務報表、報告和其他相關資料的分析,檢查銀行執行審慎監管政策的情況,評估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發現銀行的潛在問題並督促解決,確定需優先考慮進行現場稽核與檢查的銀行,瞭解整個銀行業的發展趨勢。

非現場稽核非現場稽核的分類

1、合規性檢查,是通過對銀行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的分析,檢查銀行各項指標是否符合監管當局制定的審慎政策及有關規定。監管當局通過計算銀行在資本充足率、流動性、貸款集中、呆帳準備金等方面的審慎比率,檢查銀行遵循審慎政策及其他規定的情況。
2、風險性檢查,是通過對資料數據進行對比分析、趨勢分析或者計量模型分析,評估銀行的風險狀況,預測銀行的發展趨勢。監管當局選取一組或幾組監測指標,如槓桿資本率、資產收益率、存款比率等等,對這些指標進行分析。

非現場稽核其他信息

非現場稽核非現場稽核的重要性

(一)非現場稽核是審計稽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現場稽核,是指按照稽核檢查的操作程序,由稽核部門對被稽核單位提供的數據資料和相關材料,在不到現場的情況下進行稽核監督的一種方式。由於各種條件限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非現場稽核認識不到位、開展不到位。存在重現場稽核、輕非現場分析,重內部制度執行力稽核、輕宏觀環境的分析和評估,稽核檢查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沒有做到現場與非現場稽核的有機結合。擴大稽核覆蓋範圍,加大稽核信息反饋,及時發現被稽核單位已經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風險和損失,真正發揮稽核部門的職能和作用已刻不容緩。
(二)非現場稽核注重風險分析、評估,是更高層次的風險導向審計審計方法經歷了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是當今主流的註冊會計師審計方法,它要求審計人員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為審計工作的主線,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三)非現場稽核可以降低稽核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非現場稽核主要是依據被稽核單位提供的報表、數據資料、業務經營分析和總結等,或是通過報表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等接口,進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開展經營合規性稽核和經營風險性稽核。如通過非現場報表稽核,可以瞭解流動性風險、資產負債、貸款規模、貸款結構、貸款投向和經營效益等情況;通過報表管理系統,可以瞭解貸款授權授信制度執行,是否存在超權限、壘大户、借新還舊等違規情況和異常情況;不僅為現場稽核提供相關數據,提高稽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而且可以隨時進行監督,瞭解經營情況,具有靈活性、方便性,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

非現場稽核做好非現場稽核的幾點建議

(一)完善非現場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則,把非現場稽核制度化,對現有稽核制度進行重新梳理規範和完善。一是在稽核部門設立非現場稽核崗位或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和權限,遵守計算機管理及保密規定,防止相關數據、資料外泄、失密。二是制訂非現場稽核的內容、範圍、方法和操作程序,運用多種手段,採取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監測和了解經營的合規性、風險性,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和異常現象,形成稽核報告,提出稽核建議。三是制訂非現場稽核工作計劃,根據網點數、業務量和風險狀況,制訂非現場稽核頻度和範圍。
(二)加強非現場稽核人員的培養。非現場稽核人員必須具備從事非現場稽核工作的專業勝任能力,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內控制度,掌握與稽核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好的綜合分析、文字綜合能力,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知識,因此應加強非現場稽核人員的培養,提高非現場稽核工作的有效性。
(三)提供非現場稽核條件。一是提供非現場稽核所需的辦公設備和條件,授予稽核部門資料收集、系統訪問、信息查詢、數據監測等權限,並配置專門的數據接口和用於非現場稽核的業務終端及相關設施;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規定總部相關部門應為非現場提供相關數據信息,稽核部門有權向各職能部門及分支機構收集有關數據信息資料。
(四)做好非現場稽核資料的歸檔工作。非現場稽核資料包括電子、紙質兩種,主要包括報表、證明材料、工作底稿和報告等,非現場稽核結束後,應按稽核檔案管理的規定將全部稽核資料及時整理、裝訂並歸檔。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