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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準倉單質押
鎖定
- 中文名
- 非標準倉單質押
- 主 體
- 金融機構
- 客 體
- 客户
- 屬 於
- 金融業務
非標準倉單質押概念
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特點
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有效解決了客户資金不足,擔保不夠與銀行信用投放需要的矛盾,授信客户與金融機構簽訂《動產最高額質押合同》後,三方簽訂《倉儲質押監管協議》,金融機構是倉儲貨物的質押權人,倉儲公司代金融機構對倉儲貨物進行監管。客户可以得到用於經營週轉所需的流動資金。
非標準倉單質押簽發對象
2、無不良記錄。
3、銷售收入連續穩定。
4、有穩定的銷售網絡,銷售渠道。
1、倉儲貨物相應的購銷合同及貿易背景情況。
2、倉儲貨物的市場行情與變現能力情況。
3、貨物質量、數量與倉單、質檢單,貨物價值與質押率。
辦理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的出口信用證應滿足以下條件:
1、金融機構是倉單項下的貨物質押權人。
2、為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授信客户、倉儲公司須與銀行簽訂《倉儲質押監管協議》。
4、質押貨物應進行保險。
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額度和期限
2、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根據業務屬於授信確定期限。
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發放
在借貸雙方辦理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前要及時辦妥授信發放手續。屬於擔保授信的,簽訂擔保合同;需依法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要辦理抵質押登記,並簽訂借款合同或有關協議,然後金融機構對企業實施授信,企業按合同約定使用授信額度。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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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標準倉單質押業務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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