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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納税人

鎖定
非居民納税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人。非居民納税人承擔有限納税義務,即非居民納税人僅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取得的所有,繳納個人所得税。 [1] 
中文名
非居民納税人
外文名
Non-resident Taxpayer
概    念
不符合居民納税義務人判定標準
出    處
《個人所得税法》
承    擔
有限納税義務
居民納税人也就是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其中的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1. 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2. 工廠、農場、開採自然資源的場所;
  3. 提供勞務的場所;
  4. 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5. 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託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託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參考資料
  • 1.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