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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巖教案

鎖定
青巖教案是清朝發生於貴陽市青巖古鎮的教案,是《北京條約》簽訂後,全國發生的第一個教案。 [1-2] 
中文名
青巖教案
朝    代
清朝
地    點
貴陽市
評    價
我國的第一個教案,震驚中外

目錄

青巖教案背景介紹

洋教滲入貴州,早在明代就開始了。明萬曆三年(公元1575年),貴州被劃為澳門教區。清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貴陽教區正式成立後,法國傳教士白斯德望任第一任主教。清咸豐六年(公元1856年),第二任主教、貴陽小修院院長鬍縛理為培養神職人員,選中了青巖姚家關並於咸豐九年建成了聖伯多祿大修院,由傳教士白伯多祿任院長,有修生十多人。

青巖教案起因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國被迫簽訂了《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胡縛理利用條約中的有關條款,向貴州地方當局施加壓力,與地方官分庭抗禮,激起了官紳民眾的怨憤。貴州提督田興恕和貴州巡撫何冠英於是聯名向全省官員發出“秘密公函”,明確提出洋教是“異端邪説,最為害民”,指出“如有外來之人,謬稱教主等名目,妄圖傳教,淆惑人心,務必隨時驅逐。不必直説天主教,以匪人目之,不得容留;倘若藉故處之以法,尤為妥善”。
這個“秘密公函”是一個在全省範圍內反對洋教的動員令。

青巖教案經過

發生地:青巖古鎮 發生地:青巖古鎮
趙國澍,字慰三,清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生於青巖城。他是“青巖教案”的主要人物。趙國澍是田興恕培養提拔的青巖團務總理,準備搶先在青巖執行“秘密公函”。
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端午節,青巖各族人民按傳統習慣,吃完晚飯出門“遊百病”,一羣娃娃游到姚家關大修院門前,不知誰帶的頭,娃娃們一齊唱起了街頭流行的民謠:
火燒天主堂,洋人坐班房……
天主堂大修院內的教徒聽到民謠,氣勢洶洶地衝出門吼罵娃娃和推打遊人。人們本來對洋教就不高興,便一齊擁上去與教徒他們爭論。
爭吵的消息傳到趙國澍那裏,趙國澍立即派團丁把大修院包圍起來,將為首衝出修院鬧事的修士張文瀾、陳昌品及教堂管家羅廷蔭抓起來,關押在青巖龍泉寺內,並向田興恕報告。張文瀾收買獄卒,把消息傳給了胡縛理。
田興恕得知胡縛理向京城上報這件事後,又想到胡縛理平時仗勢欺壓百姓,不由怒火從心起,便下令趙國澍交將張文瀾三人秘密處死。於七月二十九日,趙國澍將張文瀾三人綁赴青巖城外謝家坡斬首。路上正遇天主教女傭王瑪爾大在河邊洗衣,怕她走漏風聲,也將她抓到刑場一同斬首。於是,中國人民反洋教鬥爭的第一炮,就這樣在貴州花溪青巖城打響了。
事件發生後,胡縛理立即向督署抗議,要求嚴懲趙國澍。一面又以貴陽地方官草菅人命殺害習教人員,搶劫燒燬教堂等罪名,向法國駐華公使哥士耆申報。哥士耆又照會清總理衙門,抗出抗議,要求將田興恕、趙國澍“押赴市曹斬首抵命”,對“被害人”及家屬撫卹賠償,隆重安葬“被害人”,並在墳前立壯觀的石碑石牌坊。教堂損毀房屋必須修復,教堂經典書籍聖像及一切器具用品,亦必須清還賠償等十二條款,“限期辦理照復”。
清政府在外國聯合勢力的壓迫下,不得不妥協。除何冠英、趙國澍已故不予追究外,田興恕發配新疆,賠償白銀一萬二千兩。

青巖教案評價

“青巖教案”是我國的第一個教案,震驚中外。
“青巖教案”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愛國主義鬥爭。 [1] 
參考資料
  • 1.    趙國澍與“青巖教案”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4-05-13]
  • 2.    貴州省教育委員會. 貴州省初中鄉土教材 貴州歷史 下[M]. 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 1991.05.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