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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鎖定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2年,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2002年5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頒佈後,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青島市人民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設10個處室,10個管理處。從業人員340人,其中,在編218人,非在編122人。 [4]  構築了“集中統一、信息共享、分級授權”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
中文名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青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
成立時間
1992年
管轄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相關文件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
主要工作
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介紹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電子地圖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電子地圖(1張)
按照“管委會決策、公積金中心運作、銀行專户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及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等。
近年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合理調度使用資金,為青島市的房地產產業和總體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logo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logo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logo
管理中心
機構名稱 [3] 
地址
辦公時間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嶗山區秦嶺路6號永新國際廣場T1樓
9:00 -12:00 13:30-17:30(工作日)
市南管理處
市南區福州南路17,27號青島市民中心2樓南側大廳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市北管理處
市北區敦化路328號諾德廣場A座5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李滄管理處
李滄區京口號47號百通大廈7、8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嶗山管理處
海爾路182-8號半島大廈5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城陽管理處
城陽區正陽路205號B座6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黃島管理處第一營業大廳
開發區長江東路313號世紀悦海大廈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黃島管理處第二營業大廳
黃島區雙珠路399號光大商務中心3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即墨管理處
即墨市藍鰲路788號德馨大廈3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膠州管理處
膠州市澳門路333號天泰金融廣場4號樓10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平度管理處
平度市紅旗路23號鼎峯大廈6樓
9:0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萊西管理處
萊西市長島路156號交通銀行3樓
8:30 -12:00 13:30-17:00(工作日) [7]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職責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任領導

姓名
職務
[1]  黨組書記、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市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會計處。
姓名
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
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法律事務、住房補貼等工作,分管政策研究處、運營管理處、法律事務處和市南、市北、城陽、平度管理處。
姓名
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
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科技信息工作,分管機關紀委、機關黨委、科技信息處和李滄、即墨、萊西管理處,協助曹彥平同志管理組織人事處。
姓名
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
負責辦公室、風險管理和內部審計、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風險管理與內審處、服務管理處和嶗山、黃島管理處。 [2]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機構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

一、主體責任工作:根據黨組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分工,協助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見,起草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工作報告,組織安排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活動。貫徹落實黨組會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主體責任有關工作落實到位。
二、文秘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行政辦公和文秘工作相關制度;負責中心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審定和報送;負責對中心擬發佈行政文件的審修和內部稿件的編審工作;負責公積金行業信息的編髮工作;負責中心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管理及服務協調,做好會議紀要、會議決議的起草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中心黨組、行政及法人印鑑的管理制度,以及各類印章的刻制、保管、登記和使用工作;負責行政工作總結和督辦。
三、文件機要和保密:負責制定和完善行政文件及機要工作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擬發佈行政文件的審修、送籤、印發、歸檔等工作;負責機要文件的收發、登記、擬辦、轉辦、報送、傳閲、督辦、歸檔等工作;負責中心收發信件、書籍、報刊的管理;負責中心保密管理工作。
四、政務處理:負責綜合協調中心內外政務及事務工作,做好與上級部門協調聯絡;負責與上級部門及外部來訪單位接洽,對外接待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上級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其他單位來文來電來件及領導批示件的流轉辦理工作。
五、績效管理:負責牽頭制定中心各部門績效考核目標、運行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全市綜合考核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六、宣傳工作:負責組織中心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輿情監控與處置;負責政務公開的管理和落實。
七、招標採購:負責政府採購年度預算的編制及採購計劃的申報;負責政府採購執行前的預算評審工作;負責政府採購項目的公開招標、詢價、競爭性談判以及驗收等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合同的一致性審查、備案及公開工作。
八、內部財務管理:負責中心經費會計核算和出納工作;負責中心經費的年度預算編制及年度決算工作;負責中心經費會計票據和印鑑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發放、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有關税費等工作。
九、資產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設備及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分發及保管工作。
十、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制定和完善文書檔案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案卷文件的整理、錄入、掃描、裝訂、借閲及案卷全引目錄的編制;負責文書檔案管理相關業務的統計分析。
十一、後勤管理:負責中心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機關職工食堂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職工體檢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物業管理工作;負責中心辦公營業場所的維修維護;負責中心應急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節能體系和制度的建設、監督執行、節能統計以及宣傳工作。
十三、負責公積金年報彙總撰寫、報表統計填報及對外披露發佈工作。
十四、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事處

一、人事管理:負責市管理中心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的設置、調整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事業編制人員的招聘錄用、崗位聘任和備案工作;負責幹部的統一管理和調配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各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組織備案工作;負責各級幹部的組織考察、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請銷假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負責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聘任、內部層級晉升等工作;負責制定完善中心權限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外人員的招錄調配、合同管理和薪酬調整等工作。
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構編制的核定、調整工作;負責內設機構職能的調整、審批和備案工作;負責編制使用計劃的申報工作;負責人員進編、出編的審核和實名制公示管理工作;負責領導職數核定和使用、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山東省機構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維和使用工作。
三、幹部監督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兩項法規”學習和處級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特殊身份人員調整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出國(境)審批管理和幹部因私證照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選人用人、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專項檢查、吃空餉等各類專項監督核查工作。
四、幹部檔案和信息管理: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辨別清查、歸類入檔工作;負責各級幹部檔案的專項審核和幹部任前檔案審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人事年報、離退休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各類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國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使用工作。
五、幹部薪酬管理:負責幹部職工檔案工資的核定、變更和審批備案工作;負責工資總額核定報批、工資備案和年度工資進檔等工作;負責青島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六、幹部教育培訓:負責黨組中心組的理論學習工作;負責制定市管理中心幹部教育培訓要點、年度培訓計劃並協調各職能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市委黨校和行政學院的主體班次學員選派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網絡教育和幹部網絡學院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七、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處

一、政策研究:負責研究擬定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研究、制定和解讀工作,並根據政策調整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課題調研及試點工作;負責國家政策及經濟形勢發展等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影響研究,並擬定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目標;協助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風險管理工作。
二、評估分析: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運行情況分析及統計數據工作。
三、培訓指導:協助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知識庫維護及業務辦理指南制定,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培訓和指導工作。
四、文書擬定:承擔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協議文本、貸款合同文本等文書的擬定工作。
五、目標考核:牽頭組織歸集擴面、改革創新、攻堅克難等重點工作;負責擬定貸款、歸集、提取業務目標,並承擔對管理處、委託銀行的業務指標考核。
六、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關黨委

一、黨員管理:負責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黨員發展對象以及預備黨員的選拔培養、程序審核、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評優、組織關係轉接等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等各項黨務日常管理工作。
二、黨支部管理:負責制定機關黨委及黨支部黨建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負責各黨支部換屆、管理、評優等工作;負責組織機關黨委會議等,並推動會議決議、決策的落實及督辦。
三、宣傳教育:負責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落實;負責黨的黨性、黨風、黨紀的學習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心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宣傳、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文件精神。
四、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指導和協助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開展好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工作。
五、制度、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完善中心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章制度;負責推動源頭治理,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協助黨組加強懲治和預防體系建設,督促建立權利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六、監督檢查:負責制定落實監督檢查年度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內容,分解落實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貫徹落實;負責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中心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對黨員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加強對黨員幹部行使權利、執行紀律和履行職責過程中出現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
七、執紀問責:負責受理、查處羣眾舉報反映的侵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行政效能問題;負責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等違紀行為的查處,堅持“一案雙查“失責必問。
八、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風險管理與內審處

一、內審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提出並完善審計業務需求,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對中心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資金核算、資金調撥等業務經營活動進行審計,並向管理層及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建議,監督被審計對象的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負責審計監督中心及內設機構對國家財經法規和中心財經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對中心及內設機構的管理經費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負責對中心及內設機構購建、租入固定資產項目進行審計;負責對中心內設機構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協助外部審計部門對中心業務實施審計工作,並檢查審計結論的落實情況;負責審計業務數據分析並出具審計報告;負責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
二、風險管理:負責組織建立中心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中心風險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提出並完善風險管理業務需求,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負責組織中心各職能部門進行風險點的識別、計量、評估、防範、監測、控制或緩釋;負責組織檢查中心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況及時預警、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收集風險點設置和防範措施執行情況,並進行評價和改進;負責對業務數據進行彙總、分析,進行風險預警控制負責管理和及時通報風險事件;負責風險報告的編制和上報。
三、信用管理:負責單位、個人信用管理及評級體系建設,並持續調整、改進;負責單位、個人徵信數據進行收集核對,按人民銀行要求進行徵信報送。
四、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計劃處

一、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中心住房資金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業務操作規程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制定完善會計風險管理制度;負責提出並完善會計核算業務需求,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
二、會計核算:負責中心會計核算工作,包括歸集、提取、貸款、住房補貼及其他住房資金的核算、結算,總賬明細賬管理、賬務核對等工作;負責中心銀行存款賬户的開設、使用、銷户和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憑證的編制、打印、裝訂歸檔等工作;負責中心與銀行批量結算工作;負責中心繫統日終的運行和監控,包括日終、日啓、總分核對、明細核對、批量扣劃文件生成等工作;負責中心財務印鑑的保管,及各類會計檔案的立卷、保管、借閲、保密、銷燬等工作;負責與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交接相關單據、表冊等票據資料;負責中心住房資金財務報表的編制分析以及各類會計信息的統計報送工作;負責對中心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監控和指導;負責對中心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及業務指導,並負責會計核算相關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三、資金管理:負責中心資金計劃、各銀行賬户間資金調撥;負責資金保值增值,定期存款和國債的購買、兑付和保管工作;負責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負責貼息貸款等資金籌措手段的管理;負責中心住房資金有關税收的申報和繳納;負責住房維修基金、債券等辦理與核算工作。
四、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營管理處

一、業務運營規程制定: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運營實施;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資金業務運營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歸集、提取等批量業務運營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指導與服務:負責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資金業務運營的知識庫維護及業務辦理指南制定,並開展培訓指導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發放、貸後管理指導、貸款呆賬核銷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疑難業務、網上業務審批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考核、監督檢查及特殊業務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組合貸款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評估機構等貸款協作單位的准入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負責業務辦理指南、協議文本、貸款合同的印刷、發放工作;負責業務憑證的編制、印刷、發放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改進建議的收集、整理及協調解決工作;協助開展住房公積金運營風險管理。
三、業務流程再造: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再造,承擔辦理要件、辦理流程等的精簡及優化工作;負責提出業務流程再造需求,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四、業務檔案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科技信息處

一、科技信息工作:負責中心科技工作中長遠規劃及年度計劃的編制、報批、立項、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中心科技信息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管理中心信息化整體架構,指導重要項目的設計實現,指導並審核供應商架構設計;協助中心指派的項目經理管理軟件開發項目,負責軟件開發需求分析、設計、編碼、測試、上線、驗收全過程的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制定中心軟件開發標準與規範;負責制定中心數據標準,控制數據質量,支持中心內部各處室的數據分析需求,維護信息系統數據庫;負責制定中心軟硬件維護規範,監控和處理中心軟件與硬件運行故障,協助運維服務供應商解決運行問題;負責制定中心基礎設施管理規範,負責按照政府及監管單位的要求選用符合等級的基礎設施解決方案,嚴密監控基礎設施的運行狀況,對產生的問題或故障及時修復;負責制定中心信息安全管理辦法,制定信息安全事故應對措施,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監控手段,處理信息安全問題;負責統一接收中心內部各類IT服務請求,包括文件、電話等方式,負責服務工單創建、受理、處理直至關閉全過程的記錄、跟蹤和上報;負責協同外部合作機構,通過接口集成/數據關聯的方式實現業務辦理中涉及的外部數據共享協作;負責制定中心信息科技採購計劃,編制採購預算,提出技術要求;執行中心政府採購流程;負責組織科技信息合同簽訂、執行和驗收工作。
二、業務集中支持工作:負責為各管理處提供集中業務支持服務,作為業務支持服務的統一對口部門;負責記錄、處理、跟蹤、回覆管理處反饋的業務問題;負責對於無法直接解決的問題,通過工單派發至相關部門進行解決、落實,並負責跟蹤問題解決進度及結果;負責組織各處室進行疑難問題會商;負責組織業務部門建立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規程知識庫;負責各類問題處理方案在知識庫中進行更新維護;負責對日常處理的問題及業務運行情況進行數據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
三、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律事務處

一、法律事務:負責中心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行政糾紛案件處理;負責中心合同、協議等民事糾紛案件處理。
二、行政執法:負責中心行政執法政策、規則、業務程序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處辦理行政執法案件的全過程監督及考核;負責組織實施公積金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合法性審查:負責中心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中心業務合同、協議的法律條款擬定工作;負責中心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查工作。
四、信訪工作:負責中心信訪受理工作。
五、資產保全:負責逾期公積金貸款的訴訟以及抵押和擔保資產的處置工作。
六、其他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的監督考核工作;負責中心內部法律諮詢工作;負責與外部法律、仲裁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其他法律事務問題的調查、辦理與協調工作。
七、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管理處

一、客户服務:負責客户公積金政策法規諮詢、業務查詢和業務問題解答等工作;負責客户問題和投訴、12345熱線轉辦等的日常受理、辦理、轉辦、反饋、回訪、存檔等工作;負責對於無法直接解決的問題,通過工單派發至相關部門進行解決、落實,並負責跟蹤問題解決進度及結果;負責牽頭組織各處室進行疑難問題會商;負責組織業務部門建立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規程知識庫;負責各類問題處理方案在知識庫中進行更新維護;負責對日常處理的問題及業務運行情況進行數據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負責客服人員服務禮儀、業務知識培訓等工作;負責客户服務人員目標考核。
二、電子業務:負責研究電子渠道包括網站、網廳、微信、短信等發展趨勢,規劃中心渠道發展,制定渠道建設的年度計劃,統籌電子業務部署規劃;負責電子渠道上各產品和服務的客户體驗設計、產品設計部署和建設;負責組織提出電子業務需求,協助開展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及方案,牽頭組織各處室對管理處人員進行業務及技術培訓;負責制定電子渠道和電子公積金業務宣傳與推廣方案計劃,協調管理處、辦公室進行業務推廣;負責制定渠道日常監控指標,並對電子渠道進行監控;負責渠道內容的發佈、更新、維護;負責組織各處室對電子渠道異常情況進行解決;負責定期編寫電子渠道運營分析及客户體驗報告,對渠道和產品表現進行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處室明確應對措施;負責電子業務、電子渠道的持續完善與優化;負責制定電子渠道業務目標,並組織實施。
三、櫃面服務:負責制定櫃面服務管理制度、規則規範,如人員服裝、服務態度、標準話術、物料擺放標準等;負責對管理處引導員(大堂經理)進行服務培訓;負責制定櫃面服務監督制度及服務考核標準;負責組織中心領導及各處室,對櫃面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負責對外聘社會監督員進行管理;負責定期編寫櫃面服務情況報告,對櫃面服務表現進行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處室明確應對措施,監督各管理處對服務進行改進優化;負責收集、整理用户和各處室提出的評價、意見和建議,完善網點佈局及櫃面服務規範;負責組織進行管理處選址,通過調研分析,提供選址依據及建設性建議;負責組織各處室進行管理處網點佈局設計和展示內容管理;負責接收上級政務公眾服務要求並貫徹執行。
四、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榮譽

2012年,被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表彰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 [5] 
2022年,被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被市委網信辦評為2022青島城市數字化轉型優秀實踐單位;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團委被市直機關團工委評為市直機關紅旗團組織;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嶗山管理處黨支部被市委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市直機關“五星級示範黨支部”;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管理處被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評為一星級全國青年文明號。
《穩經濟 惠民生 青島公積金打造“互聯網+智慧政務+普惠金融”新模式》榮獲2022年山東省新型智慧城市優秀案例。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全網辦”互聯網助力高效服務》榮獲2022年青島新型智慧城市優秀建設成果。
《以公積金數字化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榮獲2022年青島市優化營商環境“優秀案例”、青島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公積金綜合管理系統及住房補貼系統商密應用榮獲2022年青島市商用密碼創新應用優秀案例。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