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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武市教育體育局

鎖定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靈武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4號)精神,靈武市教育體育局(以下簡稱市教體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靈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1] 
2019年10月,入選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2] 
中文名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
外文名
Lingwu Education and Sports Bureau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方面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要求。向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工作建議。
(二)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實施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管理協調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民辦教育。主管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貫徹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促使我市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城鄉教育綜合改革。
(五)統籌管理教育專項經費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和學校佈局調整,監督、落實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各學校財務收支和使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各項收費標準。
(六)根據國家總體要求,組織實施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管理和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負責數材徵訂的管理和審定。
(七)負責中小學教職工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編制計劃,執行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考核獎懲等管理職能。
(八)負責指導全市學校的內部管理、“雙文明”建設、綜合治理、依法治教和校務公開工作。統籌管理示範性學校創建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各類學校招生的報名、考試等工作。
(十)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研究,負責教學計劃和課程改革方案的實施,指導全市各學校教學資料、器材的管理和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實施素質教育的評估體系。
(十三)組織或參與組織中小學校長的選拔、任用、管理、考核、交流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目標和有關體育管理規定、辦法,編制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和推動體育深化改革,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
(十五)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黨建、精神文明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及各職能室的工作;負責局務會、行政辦公會和其它會議的會務;管理局印章,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公文處理、車輛管理、辦公設施的配置工作;辦理人大、政府、政協轉辦的意見、建議和提案;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保密、保衞等工作;負責落實幹部聯繫羣眾服務基層和信訪的工作;承辦區、市及有關部門和領導要求辦理的其他工作。
(二)紀檢監察崗位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執行市委、政府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
協助市紀委初核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紀案件;調查駐在部門科級以下幹部及其所屬系統負責人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議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議和反腐敗工作,及時與駐在部門領導班子研究溝通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受理涉及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和依法應由紀檢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人事管理崗位
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計劃;負責教職工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管理和建設,填報人事、工資年報;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的管理及教師招聘、調配、聘任工作;負責教職工落實政策、申訴等事宜;負責全市教師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辦理全市教職工離退休、喪葬撫卹、遺屬補助;負責離退休教師管理;負責教職工獎懲工作;管理教職工人事、職評檔案;負責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區、市及有關部門和領導要求辦理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審計崗位
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統籌管理中央及地方各類教育專項補助經費、教育費附加和教育基建投資以及國內外、區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監控工作;負責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市屬各級各類學校教育事業經費和有關專項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及中小學校的國有資產;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教育系統各類收費標準;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五)教育教學管理崗位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法律法規,指導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負責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和教育教學的綜合改革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有關教學的基本文件;負責中小學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管理並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和學前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管理全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教職工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
(六)安全管理崗位
負責全市校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災減災、預防校園暴力、應急救援、危險化學品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督導檢查;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開展鐵路愛路護路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學校體育、衞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管理指導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組織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及常見病防治工作。負責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等工作;負責實施學生午餐補助、學校接送學生等教育惠民工程。
(七)體育管理崗位
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目標和有關體育管理規定、辦法;編制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和推動體育深化改革。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 [1] 
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及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 [1]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

市教體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市教體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承擔市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19年10月,入選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