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電魚

(一種違法捕魚的方法)

鎖定
電魚顧名思義就是使用電瓶或者專門的電魚機向水裏放電,從而讓魚觸電的一種捕魚的方法。
近年來,電魚、毒魚、炸魚等不可持續的非法捕撈方式,給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帶來嚴峻的挑戰。就拿電魚來説,一竿子下去,水裏的各種野生動物,哪怕是還沒孵化的魚卵,多半死亡。電魚器械釋放的那一剎那電量,小魚蝦們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倖地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這種“斷子絕孫”的捕魚法在我國早被《漁業法》等法律明令禁止。 [2] 
電魚是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捕撈活動,是我們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捕撈方法。打擊電魚也是我們長期以來各級漁政執法機構的一項重點任務,從2018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就將打擊電魚納入“中國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當中。 [3] 
中文名
電魚
外文名
Electro-fishing
別    名
電捕撈
法律規定
被我國《漁業法》等法律明令禁止

電魚2018年“中國漁政亮劍2018”行動

電魚活動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是危害水域生態文明建設的“頑疾”。12日,從農業農村部獲悉,2018年農業農村部針對執法監管薄弱環節和電魚活動猖獗地區,將打擊電魚活動納入“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執法行動。據不完全統計,全年各地累計出動執法人員67.7萬人次,查處電魚案件1.1萬餘件,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員2671名,沒收電魚器具2.3萬台(套),較上年均有大幅增加。其中,長江流域及以南21個省(區、市)查處的電魚案件數量、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數量和涉案人員數量同比分別增加23.02%、29.14%和36.70%。 [1] 
本次打擊電魚專項執法行動,各地漁業漁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從電魚器具生產、銷售和使用以及違法漁獲物銷售等電魚全鏈條開展整治;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加強與反電魚協作中心等社會組織合作等方式,強化線索摸排和案件查辦。四川資陽等地端掉了多個電魚器具製造窩點;北京、浙江等省分別約談了電商平台,責令其加強平台監管責任並立即下架電魚器具商品;湖南邵陽等地查封了一批電魚器具銷售實體店鋪並依法沒收所查獲的電魚器具;重慶、江蘇等地先後打掉了多個銷售電魚漁獲物的團伙。同時,各地漁業漁政部門對查獲的電魚器具實施了公開銷燬,並協調地方法院在漁區開展電魚案件公開宣判。成功取締了一批製售電魚器具的窩點,打掉了一批電捕魚團伙,斬斷了部分電魚活動猖獗地區“捕撈—銷售—餐飲消費”的違法鏈條,嚴懲了一批電魚違法分子,電魚蔓延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1] 

電魚2021年打擊電魚專項執法行動

2021年3月29日,農業農村部舉行新聞發佈會。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江開勇答記者問時表示:
電魚確實是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捕撈活動,是我們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捕撈方法。打擊電魚也是我們長期以來各級漁政執法機構的一項重點任務,從2018年以來,我部就將打擊電魚納入“中國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當中。2020年,各級漁業漁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從電魚器具的製造、銷售、使用等全鏈條開展打擊整治,取締了一批製造電魚器具的窩點,查處了一批銷售電魚器具的商家,打掉了一批電捕魚團伙,對非法電魚活動形成有效震懾。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全國各地查處電魚案件7160件,沒收電魚器具1.72萬台(套),我部通報的十大典型案例當中就有這樣的案例。今年我部也將繼續組織實施打擊電魚專項執法行動,指導各地漁政加強與公安、海警、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執法協作,開展電魚器具的製造、銷售、使用等全產業鏈的打擊,持續保持對電魚的高壓嚴打態勢,我們將配合有關部門將打擊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行動納入各級的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績效考核範圍,實施網格化管理,壓實監管責任。依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我部四部門聯合印發的《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對現場查獲、證據確鑿的電魚行為嚴懲重處;同時對攜帶電魚器具進入漁業水域但沒有查獲漁獲物的相關行為,也將結合視頻監控的資料、證人證言等進行綜合認定、嚴格調查。在加大行政處罰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我們也將按照我部《非法捕撈案件涉案物品認(鑑)定和水生動物資源損害評估及修復辦法》的要求,配合司法部門做好電魚對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評估,推動對違法電魚實施公益訴訟,提高電魚違法成本,加大違法電魚的震懾力度。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