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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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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偵察:使用雷達設備對雷達發射的電磁波產生反射作用的目標進行的偵察。主要用於發現和識別飛機、艦船、導彈、衞星等目標的性質,並測定其位置、運動速度和軌跡等。
中文名
雷達偵察
釋    義
使用雷達設備對雷達發射的電磁波產生反射作用的目標進行的偵察
所屬領域
軍事
雷達偵察始於20世紀30年代末,主要用於探測飛機、艦船的方位和距離,但精度不高。1936年,美國研製的用於探測飛機的脈衝雷達分辨率為457米。1938年,英國已在鄰近法國的本土海岸線上佈設了一條觀測敵方飛機的早期報警雷達鏈。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雷達技術發展極為迅速,雷達偵察發展到能測定飛行目標的方位、仰角和距離,精度有很大提高。50年代後,雷達已能實施對導彈、衞星的測量、制導和識別,並能精確測定多種運動參數。60~70年代,隨着電子計算機、微處理器、微波集成電路和大規模數字集成電路等應用於雷達,雷達性能不僅大大提高,同時減小了體積和重量,提高了可靠性。80年代,在美國陸軍空地一體戰作戰理論的引導下,美國、法國、英國、意大利等國家開始研製遠程戰場偵察雷達,雷達偵察的空間範圍得到空前發展。90年代後,科學技術和武器裝備的發展使雷達偵察的空間更加廣闊,雷達偵察設備已不僅僅是雷達偵察站,而是遍及陸、海、空、天的立體偵察網。將雷達發射機產生的射頻電磁波,經天線集束定向輻射到空間,波束遇到目標後產生反射回波被天線收集,並送入接收機放大、檢波,然後在顯示器上顯示,從而獲取目標信息。用於偵察的雷達主要有戰場偵察雷達、對空情報雷達、地炮雷達、對海警戒雷達、預警雷達、偵察與地形測繪雷達等。可安裝在地面、車輛、艦船、飛機、人造地球衞星等載體上實施偵察,用以發現、識別目標,並測定其位置、運動速度和軌跡等。探測距離遠,可全天候、全天時工作,能精確測定目標的座標參數(方位和距離),正確識別目標屬性,對監視區域進行全景偵察和監視,偵察情報具有實時性等。但易受地形影響,易遭敵干擾、破壞。組織雷達偵察時,應視雷達的種類、性能,選擇有利的地形隱蔽配置,並進行必要的偽裝;高低結合、遠近結合,力求消滅盲區;嚴格掌握開機時機,可能的情況下要適時變換雷達陣地位置;應有相應的抗干擾措施和警戒、自衞措施。隨着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雷達偵察將逐步向系統組網和自動化方向發展;開闢新的波段,如短波、超短波、毫米波,探索多基地雷達體制;採用低截獲概率技術,提高雷達生存能力;採用模塊化結構,構成多功能、多頻段、多種配置的系列化、小型化雷達裝備體系;進一步發展雷達目標識別技術,使雷達偵察的目標識別更加快速、準確。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