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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伊斯蘭教

(宗教)

鎖定
1253年,忽必列率領蒙古大軍平定大理,伊斯蘭教開始傳入雲南。後來,忽必列派賽典赤·嶦思丁任雲南平章政事(1274——1279),嶦思丁在昆明創建了12所清真寺。
現在,伊斯蘭教在雲南全省均有分佈,主要在昆明、玉溪、紅河、文山、大理、曲靖等州市,為回族、和部分傣族、白族、藏族、壯族羣眾所信仰。信教羣眾約50多萬人。雲南伊斯蘭教的典籍豐富。著名的雲南木刻版《古蘭經》是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由經學大師馬聯元主持刊刻的,1984年又加校勘重印,是中國伊斯蘭教文化的珍貴遺產。雲南籍穆斯林學者馬堅通譯的《古蘭經》在中國也流傳甚廣。這兩部經書均享譽海內外。
中文名
雲南伊斯蘭教
性    質
宗教

雲南伊斯蘭教 由來

大批穆斯林進入雲南,始於南宋末元代初。
1219年成吉思罕開始西征行動,到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達。於是葱嶺以西,黑海以東幾十個伊斯蘭國家先後為蒙古統治者征服。大批中亞細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被召集入伍,改編為蒙回混合軍,其工匠、炮手分與各營,並將不少婦孺收為奴隸,一併從軍。所以蒙古軍中就有不少回族,成為蒙古統治者征服宋王朝戰爭中著名的“探馬赤軍”的重要組成部分。1253年,元憲宗蒙哥命其弟忽必烈為統帥,以兀良合台總督軍事,率領十萬大軍“攻西南夷”,“九月壬寅,師次忒刺,分三道以進”。“十二月丙辰,軍薄大理城”,破大理城後,“留大將兀良合台戌守”。此為大批迴族留居雲南之開始。
至元中,元朝設立雲南行中書省。“迨至至元甲戌(十一年),以平章政事賽典赤行省雲南”。 賽典赤是布哈拉人,深得忽必烈的信任。他一家以其宗教世家的身份和政治地位,為伊斯蘭教在雲南的傳播創造了很好的條件。
元代探馬赤軍有兩大任務,即“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在統一中原後,元世祖於至元十年(1273年)下令:“探馬赤軍,隨地和社,與編民等。”從這以後,包括雲南在內的大批迴族軍士,工匠及婦孺就在“社”的編制下進行屯墾,逐漸取得普通農民的身份,即入了民籍,為元代伊斯蘭教在雲南的發展創造了經濟基礎。
明代,又有大批迴族軍士、回族移民和回族商人進入雲南。明太祖起兵的安徽鳳陽,是元代穆斯林聚居地區,故明朝開國功臣中多有回族將領如胡大海、常遇春、沐英等。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上御奉天門,命穎川侯傅友德為徵南將軍,永昌侯藍玉為左副將軍,西平侯沐英為右副將軍,統率將士往徵雲南。”平定雲南後,“沐英留鎮雲南”,任命他為“總兵官”,封“黔國公”,總理雲南軍民政務,並賜子孫世襲。這樣,沐姓遂衍化為雲南回族望族。沐英在雲南“修治道途”,在昆明、大理、曲靖、永寧、金齒等地“每六十里設一堡”,因此,不少回族軍士就被分散到各地,後來就在當地安家落户。如建水回族望族馬姓,“其先系出金陵,始祖特墨公,明初領兵入滇,官臨宴衞指揮千户,逐家焉。”又如騰衝回族大姓明家“世系到騰之始祖都指揮諱明恭,原籍南京應天府七溪縣人氏……於洪武三年奉調南征,攻平緬甸後,駐守邊疆。”另據史書記載,明朝在元屯田基礎上,進行了更大規模的軍屯、民屯和商屯,於是“使雲南的回族也有發新的發展,雲南成為回族的一個主要的聚居區。”
元明時期雲南伊斯蘭教的宗教活動,由於缺少記載,無法詳述,只有從清真寺的情況中窺見一點。《保山縣誌》卷十四載:“元典章卷二十四載口貞元年閏四月,聖旨曰:雲南田地裏,和尚、也裏可温耶穌教徒、先生、道士、答失蠻,擬自元貞元年正月以前應有未納税土地,盡行免除税石,云云。元代儔宗教,田地得免税糧,故有此諭。可知當時雲南回教已有清真寺。蓋得免税糧者為寺產,而非回教人之私產也。”
相傳,賽典赤興修水利,曾沿着昆明各水系(如松花壩、金汁河、盤龍江、海口等)或驛站建蓋清真寺,如松花壩馬家嶺(現為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賽典赤墓)有以前清真寺的遺蹟;現龍頭街桃園村據説曾是元代回族士兵驛站,也建蓋過清真寺;珠璣街也建過清真寺,叫陝西大寺;西站的叫三分寺;海口也建過清真寺;據傳賽典赤在世時昆明一共建蓋了12所清真寺。現因文獻缺乏,我們雖不能完全斷定關於這12所清真寺的真實程度如何,但至少有兩所是真實的,因元李元陽《雲南通志》載:“肖真寺有二:一在崇正門內,一在崇正門外,俗稱禮拜寺,俱元平章賽典赤建。”另據傳説,元代大理也建過3所清真寺:雲龍清真寺、四排坊清真寺、西門清真寺。
至明代,在雲南三迤回族聚族而居的一鄉一村、城鎮街道,都普遍建起清真寺,“凡所居,皆建寺聚族禮拜。”這在已見到碑刻及地方誌中均有反映。《保山縣誌》載:“萬曆通志日:‘清真寺在府南,回族禮拜之所’。”嵩明縣積德村清真寺《重修碑記》載:“朔閣村等自大明洪武前入嵩以來……公建清真一寺。”沙甸川房寨《清真寺功德碑記》載:“吾邑之有清真寺,建自嘉慶廿年。”沙甸清真大寺據父老告,碑載為“明萬曆十三年時所建”。 [1] 

雲南伊斯蘭教 現狀

隨着雲南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展,雲南伊斯蘭教也在不斷地進行自我調節、自我完善,以與現代化相適應。 [2] 

雲南伊斯蘭教 組織

雲南穆斯林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們先後建立起全省性或地區性的宗教組織。
雲南伊斯蘭教協會是全省性的伊斯蘭教宗教團體。在中共雲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關懷下,1981年9月組成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籌備組,開始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籌建工作。1984年8月,雲南省伊斯蘭教第一次代表會議在昆明召開,來自全省各地的伊斯蘭教界人士代表和特邀代表176人出席了會議。會議通過了《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第一屆理事會。此後,省伊斯蘭教協會分別於1991年11月、1997年7月舉行了第二和第三次次全省代表會議。
1980年以來,一些州、市、縣相繼恢復或籌建伊斯蘭教協會。迄今已有穆斯林聚居相對集中的6個州、市恢復或成立了伊斯蘭教協會(見下表)。
州、市伊斯蘭教協會簡況
名稱
簡況
昆明市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58年,當時名昆明伊斯蘭教教務委員會,1980年改名為伊斯蘭教協會。會址在昆明市正義路南城清真寺。
大理白族自治州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86年,會址設在下關清真寺。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86年,會址在箇舊市城區清真寺。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93年,會址在文山城區清真寺。
楚雄彝族自治州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91年,會址在楚雄城區清真寺。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伊斯蘭教協會
成立於1994年,會址在景洪城區清真寺。
也成立縣(市、區)伊斯蘭教協會的有隆陽區、大理市、鳳慶縣、漾濞縣、永平縣、洱源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昌寧縣、騰衝縣、施甸縣、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嵩明縣、會澤縣、雲縣、魯甸縣等。 [2] 

雲南伊斯蘭教各級協會宗旨

各級伊斯蘭教協會的宗旨,主要是協助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全面正確地貫徹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積極引導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伊斯蘭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羣眾的合法權益,辦好教務,發揚優良傳統,團結穆斯林羣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自覺維護各族人民的安定團結,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為振興中華,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維護世界和平貢獻力量。 [2] 

雲南伊斯蘭教主要工作

伊斯蘭教協會,無論是全省性的,或是地區性的,作為穆斯林的羣眾組織,自建立以來都從事了大量活動,作了大量工作,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項:
其一,密切聯繫穆斯林羣眾。引導穆斯林積極參加我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兩個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助黨和政府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向各級政府積極反映穆斯林羣眾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起到了穆斯林與政府之間的橋樑作用。同時,雲南的伊斯蘭教協會在團結和溝通不同教派的穆斯林羣眾,以及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羣眾,加強各民族團結等方面,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十多年來,伊斯蘭教協會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並根據穆斯林的特點和實際,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勢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時反映穆斯林羣眾的意見。如利用各地伊協代表會議、節日慶典等機會,向伊斯蘭教界人士和廣大穆斯林羣眾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改革開放的富民政策;宣傳穆斯林地區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的大好形勢;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説明遵守國家法律與按教規教義行事的一致性,如果違反國法,也就違反了教規教義,一個虔誠的穆斯林應該是一個守法的公民;引導伊斯蘭教界人士和廣大穆斯林羣眾愛國愛教,履行穆斯林的光榮責任,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積極協助黨和政府處理好各種傷害穆斯林感情的問題,維護穆斯林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20世紀90年代初,有報紙、雜誌刊登了傷害穆斯林感情的文章、漫畫。這種行為不僅嚴重歪曲了伊斯蘭教的信仰和穆斯林的生活習慣,而且還嚴重違反了民族、宗教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激起雲南穆斯林羣眾的極大憤慨。省伊斯蘭教協會及時召開會議,本着既要維護穆斯林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着眼的原則出發,代表全省穆斯林向有關方面作認真的反映,同時積極做好穆斯林羣眾的工作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在羣眾中煽動,使類似事件得到妥善解決,穆斯林非常滿意。
其二、組織宗教文化活動。穆斯林日常的宗教生活,通常由穆斯林個人或由清真寺的教長、阿訇組織進行,某些全省性的或地區性的活動則分別由伊斯蘭教協會負責組織。如每年一度赴麥加朝覲,由省伊斯蘭教協會組織朝覲團安排朝覲活動;又如地區性的誦經比賽或誦經交流會則由各地伊斯蘭教協會負責進行。
自1986年開辦自費朝覲以來,我省已有2000餘穆斯林順利地完成了朝覲功課。這充分反映了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執行,也反映了雲南穆斯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穆斯林滿懷激情地説:黨的宗教政策和富民政策就是好。十多年來,省伊斯蘭教協會努力做好朝覲的組織服務工作,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主要有3個方面:一是選配年富力強、具有全心全意為穆斯林服務,懂得朝覲禮儀及有關知識的人擔任領隊和工作人員;二是切實做好朝覲人員的培訓工作,而且做到培訓時間充裕,培訓內容具體,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三是嚴格把好審查關。
伊斯蘭教協會還根據伊斯蘭教的特點,組織教長、阿訇、哈吉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通過誦經、講“卧爾茲”等活動,積極倡導教義、教規和倫理道德中的積極因素,弘揚伊斯蘭教優秀文化,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如1994年7月和1995年11月,省伊斯蘭教協會首次舉行了省內的比賽活動,提高雲南穆斯林誦讀《古蘭經》和演講““卧爾茲”的水平。在《古蘭經》誦讀比賽中,還有選手被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選中,於1995年3月代表中國穆斯林首次參加在沙特阿拉伯舉行的國際《古蘭經》誦讀比賽。1997年,又舉行了全省性的“卧爾茲”演講比賽,還選拔出優秀選手出席1998年全國“卧爾茲”演講比賽。
其三,組織伊斯蘭教的學術研究。雲南伊斯蘭教協會在經籍的出版和交流方面更是作了大量工作。如省伊斯蘭教協會主持影印發行木刻版《古蘭經》。自1984年以來,先後5次影印了5500多部,都已全數被請購完,較好地滿足了廣大穆斯林羣眾的需要。各地伊斯蘭教協會的一項重要活動是組織穆斯林學者、阿訇、鄉老和熱心伊斯蘭教事業的穆斯林蒐集、整理伊斯蘭教文物資料(古寺、古墓石刻碑文、匾額書法、文史資料等),開展學術研究,撰寫各地伊斯蘭教的史、志,以求提高學術水平。如紅河州、大理州等地伊斯蘭教協會已開展這一活動多年,紅河州伊斯蘭教協會編印《紅河州回族史料選輯》、《紅河州伊斯蘭教史料》,大理州伊斯蘭教協會編印《大理白族自治州回族史資料集》等內部刊物。此外,各地伊斯蘭教協會還編印各種通訊、學習或參考資料。
其四、制定管理規章,使伊斯蘭教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改善。自1991年省伊斯蘭教第二次代表大會以來,省伊斯蘭教協會選擇了經堂教育、清真寺管理、阿訇資格考核等3個方面組成調查組,深入各地進行調研,並召開各種專題座談會進行調查研究。在深入廣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認真分析討論的基礎上,先後出台了《雲南伊斯蘭教經堂教育管理試行辦法》、《雲南省清真寺民主管理辦法》和《雲南省伊斯蘭教阿訇資格考核辦法》等3個管理辦法。省和各地伊斯蘭教協會對實施這3個辦法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我省伊斯蘭教協會開展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成功經驗。突出的事例是在全省開展創建模範清真寺的活動。1996年12月,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在全國發起這項活動。這項活動在雲南受到伊斯蘭教界的好評並得到廣泛開展。按照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制訂的“五好”清真寺標準,全省共評出41所省級模範清真寺。1997年12月,省伊斯蘭教協會在昆明召開了全省模範清真寺經驗交流會,表彰了省級模範清真寺,其中有15所清真寺的代表交流了創建模範清真寺的經驗。
其五、領導並組織經學院,培養阿訇和各類教務工作人員。
其六、開展外事活動,加強與各國穆斯林的友好交往。伊斯蘭教協會不時派遺友好代表團出國訪問、派遺留學生出國學經或學習宗教知識、派遺穆斯林學者和阿訇參加國際性的學術會議等。在出訪和接待工作中,伊斯蘭教協會廣泛介紹了中國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介紹了雲南穆斯林的宗教生活,以及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的情況。通過座談交流,伊斯蘭教協會與來訪客人相互間促進了理解,增進了友誼,為雲南穆斯林與國外穆斯林的進一步交流,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 

雲南伊斯蘭教雲南伊斯蘭教教育

積極開展伊斯蘭教教育,培養有學識的阿訇和各類教務人員,是伊斯蘭教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在1984年雲南省伊斯蘭教第一次代表會議所作《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籌備工作和今後工作的報告》中説:“要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就必須要有經過正規培訓的阿訇和教長來主持。就我省範圍而言,知名的老阿訇已不多了,而且大多年事已高;有些清真寺缺乏合格稱職的阿訇;有的地方要聘請阿訇也很困難。因此籌辦雲南經學院,符合廣大穆斯林的心願,是一項緊迫的任務。”經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負責籌建和舉辦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1985年成立了經學院籌備委員會,下設總務、教學、基建3個小組,分別負責相關事宜。
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是同時期創辦的瀋陽、蘭州、鄭州、寧夏、北京、青海、新疆等地方性經學院之一,面向雲南、貴州和四川3省招生。1986年7月,經學院在貴陽、成都、昆明和下關(今大理市)4個考場進行了考試,擇優錄取新生。1987年11月5日,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成立暨開學典禮在昆明順城街清真寺舉行。省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及省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前往祝賀。數千名穆斯林也參加了開學典禮。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設專科班,首期招收學員45名,學制3年。他們將系統地學習伊斯蘭教經籍以及時事政策。畢業後授予阿訇資格證書,回本地主持伊斯蘭教務工作。
1988年10月,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董事會在昆明成立,首屆董事會由雲南、貴州、四川3省伊斯蘭教協會協商產生的八名董事組成。並召開了首屆董事會,通過《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董事會章程》,選舉王連芳為董事會董事長,納廣用為經學院院長,禮請納忠為經學院名譽院長,林仲明為顧問。會議認為,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的創建,是中國西南地區伊斯蘭教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其宗旨是為雲、貴、川3省穆斯林培養一大批政治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相當宗教學識和一定現代文化科學知識、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廣大穆斯林需求的新一代阿訇。會議還認為,辦好經學院,對提高廣大穆斯林的文化素養,激發他們愛國、愛民族、愛伊斯蘭教的熱情,為民族經濟的振興將會起重要作用。
1992年6月,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董事會一屆二次會議在貴州省安順市舉行。會議審議並通過了納廣用院長所作《關於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五年來主要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並批准了經學院1992年秋季開辦3年制伊斯蘭教專業和3年制阿拉伯語言專業的《招生簡章》及教學計劃。
昆明伊斯蘭教經學院除了從事系統教學外,還舉辦各種形式的讀經班、訓練班、進修班,以培養和提高一些在職阿訇的宗教文化知識水平。1990年10月至12月舉辦首期“雲南省伊斯蘭教高級研究班”。省委副書記尹俊、副省長趙廷光,以及省委統戰部、民族工作部、省政府宗教事務處等部分負責人應邀出席了開學典禮並講話,對研究班的舉辦給予充分肯定,鼓勵學員理論聯繫實際,努力完成學業。首期研究班學員58名,其中:清真寺在職阿訇46名,鄉老、管事12名。此項工作持續3年,前後舉辦了5期,培訓人數266人(其中女阿訇5人)。研究班以座談討論、中心發言等形式,就雲南伊斯蘭教面臨的現實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和討論,籍以引導全省穆斯林羣眾發揚伊斯蘭教優良傳統,積極為雲南省的改革開放和社會穩定,民族團結進步以及經濟發展服務,進一步促進雲南省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如第五期雲南伊斯蘭教高級研究班。這一期研究班邀請了各地老中青知名阿訇,就我省穆斯林地區帶有普遍性的幾個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與會人員根據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結合《古蘭經》和“聖訓”,敞開思想,暢所欲言,各抒己見,認真地進行研討,原則上形成了共識。大家認為,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與伊斯蘭教的一些教義、教規的精神是一致的。比如有的地方出現販毒、吸毒等醜惡現象,這不僅是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也為伊斯蘭教律所不容。對於基層工作中難度較大的計劃生育問題,也一致認為節制生育,採取避孕措施,進行早期人工流產,在教法上是允許的,而且很多伊斯蘭教國家也在採取節育措施。對於經堂教育,普遍認為這既是維繫伊斯蘭教傳統的教育,也是回回民族文化的重要教育形式,所以歷經百年而不衰。但是,隨着時代的發展,應當進行改革和提高,即學習傳統的伊斯蘭經典外,還應拓寬知識面和增加學習內容,以提高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
與此同時,各地伊斯蘭教協會還根據雲南伊斯蘭教經堂教育的傳統做法,在一些有條件的清真寺內,讓有學識的阿訇接受年輕學員(海里凡),講經授課,為清真寺培養接班人,有不少清真寺已從個別招收學員發展到舉辦讀經班或經學班。目前,各地的經學教育,除了學習必要的政治和文化知識外,主要學習《古蘭經》、“聖訓”、伊斯蘭教法等課程。學習年限3至5年不等,有的需要更長的時間。總的説來,雲南伊斯蘭教的宗教教育還有待於提高。 [2] 

雲南伊斯蘭教變革或調整

為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與我省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相適應,同時也為了伊斯蘭教的自我完善、自我發展,近幾年來,雲南伊斯蘭教實際上為進行自身的變革或調整,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有益實踐。
其一,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伊斯蘭教協會和清真寺管委會組織,充分發揮其黨和政府密切聯繫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協助黨和政府正確處理同伊斯蘭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羣眾的關係,鞏固和擴大黨在穆斯林羣眾中的血肉聯繫和羣眾基礎,以及鞏固和發展黨同伊斯蘭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進一步增強黨在回族穆斯林羣眾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進一步激勵全省回族穆斯林積極投身新世紀雲南省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大文明建設,以及辦好伊斯蘭教事業,精心代表並維護伊斯蘭教界的合法權益,精心為穆斯林羣眾服務,精心辦好教務,精心維護伊斯蘭教教務活動的正常有序,精心維護伊斯蘭教界和社會的穩定,促進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等方面作出應有的積極貢獻。
為弘揚伊斯蘭教愛國愛教的優良傳統和文化,各級伊斯蘭教協會、許多清真寺管委會,以及許多穆斯林學者已注重收集、整理伊斯蘭典籍、資料,注重雲南回族及伊斯蘭教的學術研究。
其二,進一步建立健全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委員會,對教務、寺產等實行民主管理,發展清真寺的“自養”經濟,開辦依附於清真寺的商業和服務性行業(如店、館、堂、所),既做到“以寺養寺”,又適當減輕穆斯林羣眾的經濟負擔,使清真寺有一定經濟收入維持寺院、招收學員、培養接班人,以及擴大就業,舉辦社會福利事業。通過開展創建模範清真寺活動,使清真寺內的教務活動、管理以及各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把清真寺辦成政府、伊斯蘭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羣眾“三滿意”的單位。
其三,從廣大伊斯蘭教界人士和回族穆斯林羣眾迫切要求民族和宗教發展進步這一根本利益要求着眼,順應國家和社會變革和發展進步的時代潮流,在提高全民族整體素質、使民族和宗教與時俱進等重大問題上進行必要的探索和實踐。如教育問題,這是關係全民族的未來面貌和前途命運的根本性問題,一方面在如何進一步協助政府貫徹實施國家義務教育法,如何進一步提高廣大穆斯林羣眾的思想認識和覺悟,積極鼓勵回族穆斯林青少年接受國家的國民教育,為國家、為民族多出人才方面作出積極努力;另一方面,本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不斷改良傳統的經堂教育,中阿並授,並總結好的經驗,注意引入國民教育教材、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實用生產生活技能培訓,以及時事、政策、法律,不斷培養了許多“兩用人才”。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發展,我省穆斯林青年赴伊斯蘭國家留學的日益增多,部分已學成歸國從事各業,報效祖國、報效民族、貢獻社會。其中一些在各級伊協組織和清真寺中服務,對他們進一步的培養、教育和使用,是今後伊斯蘭教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其四、在伊斯蘭教教派問題上,既堅持伊斯蘭教信仰上的統一,又承認各教派在禮儀、習俗等細微未節上的差別,提倡求同存異、各行其是,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各教派應當進行適應時代及社會發展,以及適應民族、宗教發展進步要求的自我改良,對一些傳統也應進行必要的科學的“揚棄”,不符合“與時俱進”要求、阻礙民族、宗教發展進步的就應丟棄,符合廣大穆斯林羣眾的切身利益的就努力去做,如積極倡導“遵經革俗”,提倡“厚養薄葬”(即晚輩對父母等長輩在世時應孝敬;喪葬中應節儉、速葬、薄葬)、婚喪儉辦等。但是,要特別注意循序漸進,要注意方式方法。其主要目的在於把廣大伊斯蘭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羣眾團結起來,把他們的主要意志和精力引導到“三大文明”建設中來,同心同德,與時俱進,為國泰民安,各族人民安居樂業、幸福安康,併為伊斯蘭教事業健康發展、穆斯林大眾“兩世吉慶”而共同努力奮鬥!
其五,進一步加強“愛國愛教”、“民主辦教”、“團結進步”的教育,在民族及宗教內部倡導自己內部“關起門”來多研究當前面對的涉及民族、宗教發展、進步的重大問題,要多些民主、多些寬容,要多講“愛國愛教”、多講“民主辦教”、多講“團結進步”,要多講穩定和發展,像維護自己眼睛一樣維護好伊斯蘭教界及社會的團結穩定,凡是涉及團結穩定和發展進步的事就是大事,凡是有利於祖國繁榮昌盛、有利於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有利於社會穩定與發展,以及有利於宗教事業“與時俱進”、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事就去做,凡是不利的就不做、就要進行堅決抵制。在憲法、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按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要求,正常、有秩、健康地進行各項宗教事務活動。同時,在複雜的國際形勢下,還要注意防範和抵制境外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恐怖勢力等 “三種”勢力的影響或滲透,維護國家和我們民族、宗教的安全。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