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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業務

鎖定
離岸業務是指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服務於非居民的金融活動。非居民是指在中國大陸以外(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包括在境外註冊的中國境外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以及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
中文名
離岸業務
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
服務於
非居民的金融活動
自然人
(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自然人

離岸業務起源

離岸業務相關圖書 離岸業務相關圖書
離岸以國境或一國之內的不同經濟區域作為離岸與在岸的分界線,具體指一國投資人為某種特定目的將公司註冊在離岸管轄區,離岸管轄區政府允許投資人不用親臨公司註冊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離岸管轄區外的世界各地直接開展。
例如在香港註冊一家貿易公司,投資人可以在大陸控制該公司的一切業務經營,貿易經營可以是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羣島(BVI)、巴哈馬羣島百慕大羣島等(多數為資源嚴重匱乏的島國)為振興該國(區)經濟,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
離岸公司與一般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税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徵收税款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一般只向離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務優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等。
根據有關統計數據,每年大約有十四萬家離岸公司在各個離岸管轄區成立。隨着全球化的日益發展,離岸業務也突飛猛進。如今據估計全世界一半以上的資產屬於離岸管轄區。

離岸業務優勢

1當地政府對離岸公司沒有税收或只收取少量税賦,可減免税務負擔;
2所有的國際大銀行承認這類離岸公司,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
3離岸法區與世界發達國家建立了良好的貿易關係;
4離岸公司無外匯管制;
5海外離岸公司均享有高度的保密權利,對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進行嚴格保密。

離岸業務所需資料

所有的非中國居民,包括中國境外註冊的公司、外資企業、工廠、團體、銀行、存款公司和基金組織、個人等均可以在銀行開立離岸賬户。
根據註冊所在地及組織形式的不同,開立離岸業務所需的資料可能有所不同。有限公司開户時,應提供下列文件:
註冊香港有限公司
1經證實的商業登記證複印件
2經證實的公司註冊證明書複印件
3最近一期的週年申報表
4經證實的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副本
5董事會決議(二個以上股東)或授權委託書(一個股東)
6各董事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7銀行開户申請書
8印鑑卡(一式五份)
註冊澳洲、新加坡、英國有限公司
1公司註冊證明書認證副本
2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副本
3經認證的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報表
4董事會決議(二個以上股東)或授權委託書(一個股東)
5各董事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6銀行開户申請書
(7)印鑑卡(一式五份)
註冊BVI公司
(1)公司註冊證明書認證副本
(2)公司構架證書
(3)出任董事同意書
(4)會議記錄
(5)股票證書
(6)經證實的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副本
(7)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證明
(8)註冊代表出具的決議書
(9)各董事身份證或護照
(10)銀行開户申請書
(11)印鑑卡(一式五份)
註冊美國有限公司
(1)公司註冊證明書認證副本
(2)公司章程及附則認證副本
(3)於公證人或律師面前作出的法律聲明
(4)董事會決議(二個以上股東)或授權委託書(一個股東)
(5)各董事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6)銀行開户申請書
獨資企業
(1)經證實的商業登記證影印本
(2)經證實的商業登記證申請書影印本
(4)開户申請書
(5)授權委託書及印鑑卡(一式五份)
合夥商號
(1)經證實的商業登記證影印本
(2)經證實的商業登記證申請書影印本
(3)合夥經營人身份證或照護影印本
(4)合夥商號賬號開户委託書
(5)開户申請書
(6)授權委託書及印鑑卡(一式五份)
社團
(1)經證實的社團成立會議記錄證明影印本
(2)經證實的會章規則
(3)經證實的登記證明文件
(4)社團開户委託書
(5)經正式的法人機構代表印鑑證明書影印本
(6)賬户開户申請書
(7)印鑑卡(一式五份)

離岸業務業務範圍

為客户提供包括美元、港幣、歐元、日元等可自由兑換貨幣存款服務。
基於離岸賬户的特點,離岸業務不經營人民幣,對非居民法人不可以提現、結匯,現鈔不能轉現匯。非居民自然人可以提現鈔並可以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