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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峯縣教育局

鎖定
雙峯縣教育局是雙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設有教育督導室、教師進修學校等部門。
中文名
雙峯縣教育局
區    域
雙峯縣
性    質
國家機關
負責工作
主管全縣教育工作
主    管
雙峯縣人民政府

雙峯縣教育局機構簡介

雙峯縣教育局現轄全日制中小學校263所,在校學生11萬餘人;幼兒園127所,在園幼兒2.6萬餘人;另有職業學校、電視大學、教師進修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各1所。在編教職工7038人,離退休教職工3387人。 [1] 

雙峯縣教育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有關政策和重要規章制度。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確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指導、協調和監督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縣教育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建設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負責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師範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掃盲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研究制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各類學校有關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並指導實施;按有關規定承辦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編寫地方教材;指導中等和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協調部門及廠礦企業的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按省定編制標準協同機構編制部門核定教師編制,統一管理,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計劃、調配、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考核獎勵以及人員編制等工作;在向編制、人事、財政部門報批了“編制使用計劃”、“增人計劃”、“經費供應計劃”後,負責鄉鎮教師調動審批和縣直學校教師的計劃、調配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中小學校的人事制度改革,開發教育人才資源,負責做好教師聘後管理工作;督促落實教師工資及福利待遇,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教師的表彰獎勵、評先評優和評模評特申報工作,不斷完善激勵機制。
負責統籌規劃全縣教育管理幹部和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工作,擬定全縣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和指導全縣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研究生等招生計劃。歸口管理全縣研究生、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及教育人才交流工作;根據有關政策做好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派遣管理、服務及政治思想工作。
負責縣本級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全縣教育計財工作和審計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制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基建投資、事業經費、統配物資設備的管理制度,會同各級人民政府落實和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做好各種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種招生考試、自學考試、教師培訓(業務、等級)考試,並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的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衞生工作、藝術教育工作和中小學生思想品德評價工作,協助做好國防教育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的教育教學研究、教學實驗活動和科普活動。
負責指導全縣教育教學管理,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
統籌規劃全縣現代教育技術的發展,以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的現代化;負責指導全縣現代教育技術的裝備、計算機網絡的管理及教育信息的開發、利用和推廣。
負責全縣教育情報資料的統計分析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與指導全縣中小學儀器、器材的採購、供應及實驗室、圖書室建設和管理工作,搞好教育宣傳,辦好教育電視台和《雙峯教育》。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校辦企業推廣技術、開發新項目。
負責管理縣直教育事業單位,負責對廠礦子弟學校業務管理,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度,考核任免有關單位的領導幹部。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會工作。

雙峯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教育督導室
制定本縣教育督導的計劃和有關督導方案,指導鄉鎮的教育督導工作,代表縣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抓好“兩基”年檢和素質教育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成人學校、其他中小學和市級示範中學督導評估工作;抓好依法行政,保證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與司法部門配合,建立教育申訴、調解、仲裁製度;加強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門的行政複議制度建設,開展法制教育,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協助處理各種教育糾紛和違反教育法規的案件。
教師進修學校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信息技術培訓和教育教學技能的培訓;負責全縣成人本、專科學歷層次的培訓;實驗學校,建立全縣義務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示範基地,建立全縣中小學教師培訓實踐基地;適應市場需要,進行職業技術教育,為籌建全縣第一所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校作好過渡準備。
就業辦(加掛“雙峯縣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的牌子)
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社會人才需求預測,做好教育人才儲備及畢業生思想政治工作,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縣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推介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畢業生的檔案管理和派遣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市場的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畢業生就業方案,組織實施少量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劃;負責對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後落聘、富餘教師的管理以及轉崗服務工作。
招生自考辦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招生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招生計劃;負責組織和指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做好招生工作中宣傳發動、報名、體檢、統考、政審、面度、建檔、保密、志願填報、諮詢、信訪、信息蒐集、數據分析統計、計算機管理等工作;負責《招生考試導報》、有關信息資料的供應並協助做好發行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中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考試、登分、建檔、保密、學籍管理及畢業生思想品德鑑定和畢業證發放等工作;負責全縣自考教材、資料供應和諮詢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自學考試教學輔導網的教學組織工作;協助做好計算機等級考試、少兒劍橋英語等級考試管理工作;負責縣直考點的考務工作。
安全辦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綜合協調、管理全縣各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全縣綜合性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校舍安全、衞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網絡安全、周邊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
教育科學研究室
參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學改革,進行教育科學研究,編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所確定的有關教學資料,提供教育諮詢等多項任務。
教育電視電教儀器中心
檢查、指導全縣中小學的實驗教學與電化教學;開展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研究;負責全縣中小學電教器材和實驗儀器的裝備;負責雙峯縣教育電視台的全部工作。
審計室(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
負責對全縣教育經費使用情況的內部審計和監督,負責局內設機構、二級事業單位、學校基建及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配合紀檢、監察和上級審計部門做好其他有關工作。紀委(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置。 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活動,負責各類文件的傳閲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和行政安排的重要會議的組織,做好有關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教育宣傳、保密、文件發收發閲卷、信息綜合、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圖書館(室)建設,協助報刊、雜誌資料的徵訂發行工作。
人事政工股(加掛“縣教師獎勵(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辦公室”、“老幹股”的牌子)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和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教師職業道德教育;負責指導全縣教師的計劃調配和跨縣市、跨鄉鎮教師調動的審批工作;負責縣教育局機關和二級機構以及直屬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的計劃、調配;負責全縣教師的考核、晉級、獎勵、評殘、教育援外、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報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師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機關黨支部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局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統戰工作;負責縣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考核中心小學以上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按程序辦理有關任免手續;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離退休教師工作,歸口聯繫教育關工委工作。
教師工作股
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師的資格認定、職務評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繼續教育(含計算機等級考試)制度的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幹教師和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骨幹教師的推薦、選拔、培養工作;負責全縣特級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培訓、新教師入門培訓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歸口聯繫和指導縣教師進修學校;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全縣師訓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聯繫高等師範教育的有關工作。
計財股(加掛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統籌協調並擬定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小學的招生計劃;負責學校佈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學校、單位基建投資計劃的編制及教育基建經費和有關事項的管理;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監測教育經費“兩個增長”的執行情況,負責教育預算經費的安排及財務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收費及教育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的勤工儉學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縣勤工儉學、校園綠化美化、環境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發展校辦企業的政策,幫助校辦企業解決產、供、銷中的實際問題,負責全縣勤工儉學管理人員和企業、農場職工的培訓工作。
校改辦
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園規劃、校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程決算審核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園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系統年度校建、維修及校園配套建設計劃;負責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基礎設施改造、農村中小學建設等各種校園建設工程的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基建年報及各種報表的填報和校舍電子檔案的建立等工作。
基教股(加掛雙峯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體育、衞生藝術教育股)
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根據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令,結合本地實際,擬訂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文件,全面推行素質教育,歸口管理特殊教育及學前教育。負責指導普通中小學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省、市級重點中學的申報,加強對省、市重點中學建設的指導。負責組織實施中學畢業會考,負責辦理初中畢業證書的發放,負責對普通中小學教材及配套用書的管理,負責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校教學研究,組織教學經驗交流;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教師普通話的達標測試和發證工作;負責組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服務行業工作人員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發證工作;參與指導“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工作;負責社會用字的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對鄉鎮、學校的語委機構進行指導。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件》、《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組織和指導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組織全縣學校的體育、藝術活動;協調和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學校的健康監測、統計、分析工作。
法制股
負責與司法部門配合,建立教育申訴、調解、仲裁製度;加強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門的行政複議制度建設,開展法制教育,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協助處理各種教育糾紛和違反教育法規的案件。代表縣教育局受理人民羣眾來信、來電、來訪;承辦教育信訪案件;為來信、來電、來訪人員提供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做好教育信訪人員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帶有全局性或重要的教育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建議;組織實施全縣教育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提高教育信訪工作質量。
計生辦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指標任務,確保計劃生育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督促下屬單位落實好節育技術措施和獎罰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台帳和統計工作,做好生育證的審查報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違紀案件的查處。
成職教、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參與研究職業技術教育體制綜合改革並指導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職業技術教育的專業設置,做好職校成校以及成人高考招生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專業實驗室、設施、生產實驗場地的建設和各專業的技術等級考核,研究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有關的評估標準和教學文件,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職業學校的文化專業課統考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學校畢業考核有關工作及結業證書的發放,指導做好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協助做好成人高考複習資料的發行供應。參與職業技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的成人教育工作,擬定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教學文件,負責指導職工學校的佈局規劃和管理以及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農村“綠色證書”教育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對全縣成人中專、農業廣播學校和縣鄉村三級農校的管理與指導以及指導農科教中心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對全縣已走上各種崗位以及需要轉換工作崗位或再就業的工人、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管理成人的高初中學歷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函授站工作。參與組織編寫、供應成人教育的有關教學書刊和參考資料。負責制定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規劃,指導學校佈局調整,按有關規定做好社會力量辦學的審報批工作。研究擬定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規模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指導和參與社會力量所辦學校有關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招生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力量所辦學校與其他學校及部門的關係;監督管理社辦教育機構的收費及財務工作。
檔案室
負責全縣教職工人事檔案和機關文書檔案的收集、鑑別、清整、管理,登記幹部、職工職務、工資變動情況,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衞工作,推廣應用檔案管理的現代化技術。
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用品、設備的招投標及採購;負責協助新華書店對全縣各級學校圖書、雜誌的徵訂發行;負責局工會的日常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彙總本縣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家庭經濟情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工作;負責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負責跟綜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負責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及時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負責本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會同媒體等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教育經費管理核算中心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學校、縣直教育單位預算內、非税收入資金的統一管理和會計業務的集中核算及預算編制的彙總工作;負責各單位經費支出的審批、撥付和有關賬務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