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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行動的邏輯

(美國經濟學家曼瑟爾·奧爾森著經濟學著作)

鎖定
《集體行動的邏輯》是美國經濟學家曼瑟爾·奧爾森創作的經濟學著作,於1965年首次出版。 [1] 
《集體行動的邏輯》是以“理性經濟人”為假設前提,認為參與私人經濟部門和公共部門活動的人均希望自己行為最大化,不存在無行為主體的公共利益。該書共有6個章節,討論了集團和組織理論、國家和階級理論、壓力集團理論、副產品和特產利益理論等。 [2] 
作品名稱
集體行動的邏輯
外文名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作    者
曼瑟爾·奧爾森
字    數
161000
類    別
經濟學
首版時間
1965年

集體行動的邏輯內容簡介

《集體行動的邏輯》共6章內容。第1章對集團和組織行為的某些方面作了邏輯的理論的解釋。第2章奧爾森分析了不同規模的集團,考察了大小集團成員態度不同的原因,並得出在許多情況下小集團更有效率、更富有生命力這一結論。第3章考察了贊成工會存在的論點、工會增長的理論與實踐、封閉式工會等內容,並得出某一形式的強制性會員制度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工會是生死攸關的結論。第4章奧爾森運用書籍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對馬克思的社會階級理論進行考察,並對其他一些經濟學家,如海因裏希、埃米爾、烏戈、威克塞爾等所提出的國家理論進行分析。第5章按照書籍研究闡述的邏輯對許多政治學家使用的“集團理論”進行分析,並證明對這一理論的通常理解在邏輯上是矛盾的。其間也向讀者介紹了約翰· 康芒斯、本特利、杜魯門、拉瑟姆關於壓力集團的理論。第6章提出了一個與第1章概述的邏輯關係相一致的新的壓力集團理論。這一理論説明大的壓力集團組織的會員制度和力量並不是遊説疏通活動的結果,而是它們其他活動的副產品。 [2] 

集體行動的邏輯作品目錄

導論
1 集團和組織理論
1.組織的目的
2.公共物品和大集團
3.傳統的集團理論
4.小集團
5.“排外”集團和“相容”集團
6.集團的分類
2 集團規模和集團
1.小集團的凝聚力和有效性
2.傳統理念的問題
3.社會激勵和理性行為
3 工會和經濟自由
1.工會中的強制
2.工會增長:理論和實踐
3.潛在集團中的封閉式工公(closed shop)和經濟自由
4.潛在集團中的政府幹預和經濟自由
4 國家和階級的正統理論
1.學家的國家理論
2.馬克思的國家和階級理論
3.馬克思理論的邏輯
5 壓力集團的正統理論
1.壓力集團的哲學觀
2.制度經濟學和壓力集團——約翰·R.康芒斯
3.現代壓力集團理論——本特利,杜魯門,拉瑟姆
4.集團理論的邏輯
6 “副產品”和“特殊利益”理論
1.大型壓力集團的“副產品”理論
2.勞工遊説疏通團體
3.腦力職業者遊説疏通團體
4.“特殊利益”理論和商界遊説疏通團體
5.政府對政治壓力的促進
6.農場合作社和農場遊説疏通團體
7.“非經濟”遊説疏通團體
8.“被遺忘的集團”——忍氣吞聲的集團
附錄(1917年新增)
英漢人名對照表 [3] 

集體行動的邏輯創作背景

自20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以來,現代經濟學中興盛、發展起來了一門新的分支——公共選擇理論,它研究的是傳統經濟學不予關心的非市場決策問題。公共選擇理論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扣住了“經濟人”這個基本的行為假定,認為除了參與私人經濟部門活動的人之外,公共活動的參與者也受制與此,都有使自己行為最大化的傾向,無行為主體的所謂的公共利益是不存在的。公共選擇理論不僅在經濟學術界獨立門户、自成一派,滲透到對社會、經濟、政治生活各個方面的研究中去。曼瑟爾・奧爾森在自己於哈佛大學所寫的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編著而成公共選擇理論的奠基之作《集體行動的邏輯》。 [3]  [1] 

集體行動的邏輯作品思想

1、集體行動的困境
在該書中,作為論證的假設前提還是每個人都是“自利人”,這和早期的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的觀點一致。從個人的理性主義出發,他推導出集體中的每個人在一致行動之前都會對行動的收益和成本進行分析,在集團特別是大集團中的成員特別容易作出行動的成本大於收益的判斷,即個人行動的收益被分割給集團中的所有成員後,抵不上個人為之行動付出的個人成本。理性的經濟人認為成本大於收益,做出行動是不明智的選擇,而理性的做法就是自己不行動,而期待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做出行動。別人行動,自己不行動而又分得集團行動成果的“一份羹”,這就是所謂“搭便車”現象。
那麼,集團中的個人憑什麼就認為自己不會行動,而集團中的其他成員會行動呢?如果依循着該書的分析,就會發現理性的個人行為最終所導致的是不合意的結果。 [1] 
2、大集團與小集團
大集團是指那些擁有多數成員的集團,而小集團則指那些集團中只包含少數甚至兩個成員的集團。做出大、小集團的區分是奧爾森有意的安排,通過觀察和分析,他發現,那些大集團要獲得集體行動的難度比小集團大,且隨着集團規模的增加,集體行動的難度是遞增的,集團所能提供的產品越遠離最佳水平。例如,村莊裏要修築一條鄉間小路,這條小路牽涉到沿路的所有人家,由於這條小路對這些人家是有益的,所以他們構成了所謂的集團,而這條鄉間小路的長短與牽涉到的利益全體呈正相關關係,也即隨着小路的加長,集團成員的數量就越多。很容易判斷,如果這條路只和幾户人家發生關係,那麼要達成集體行動的目的,顯然比這條路和幾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發生關係來得更加容易。
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中,奧爾森給出了小集團比大集團更容易達成協議的理由。
第一,集團越大,增進集團利益的人獲得的集團總利益的份額就越小,有利於集團行動得到的報酬就越少,這樣即使集團能獲得定量的集團物品,其數量也是遠遠低於最優水平的。
第二,集團越大,任一個體或集團中成員的任何(絕對)小子集能獲得的總收益的份額就越小,他們從集團物品獲得的收益就越不足以抵消他們提供哪怕是很小數量的集團所支出的成本;換句話説,集團越大,就越不可能出現可以幫助獲得集體物品的寡頭賣方壟斷的相互作用。
第三,集團成員的數量越大,組織成本就越高,這樣在獲得任何集體物品前需要跨越的障礙就越大。而且很大的集團在沒有強制或獨立的外界激勵的條件下,一般不會為自己提供哪怕是最小物品的集體物品。
除此之外,小集團中由於成員數少,所以彼此之間容易形成“面子”牽絆,如果有誰敢站出來説不負擔集團費用的一部分,他就將受到集體的排斥,特別是在農村社會,那些破壞集體行動的個人會被排除在村莊的主流社會之外,成為村莊的邊緣人物。而在大集團中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成員眾多使得人與人之間要產生相互牽制的效應不太可能,每個人都像是原子化的個人,那些破壞集體行動的個人失去有效地道德約束,他們做出破壞集體行動的行為便很少被人家發現,而且即使被發現了,其他人對他也無可奈何。 [1] 
3、集體行動困境的例外
第一,如果有一些擁有巨大財富且富有慈善心的人存在,且不管他們在與不在這個集團中,如果他們足夠慷慨,就不存在集體行動的困境。他們的慷慨免去了集團中其他成員的互相博弈,避免了他們做出利己的舉動而破壞集體行動。需要説明的是,這樣的人很少,且他們能提供的集體物品是有限的,如他們能蓋一座希望小學但我們卻不能期望他為國家提供購買先進武器的費用。
第二,在生存條件受到威脅,人們頭腦裏普遍存在生存倫理時,這種意識形態能夠變成一種有效的外在動力,推動人們做出集體行動。在人民公社時期,很多人面臨飢餓死亡的威脅,這時人們將不再為眼前的一點利益憤憤不平,而是迅速行動起來,為避免因饑荒死去而奮鬥。
第三,當集體物品對於集團中成員的意義或者價值不平衡時,集體行動可能會產生,這就是典型的“少數強迫多數”。例如,鄉間小路要從5户人家的門口經過,其中有一户人家迫切希望有這條路,因為他每天要把蔬菜通過車輛運動到集市銷售,破敗的路使他的車難以行使,而其他4户人家因為沒有相似的需求,所有路修不修對他們而言關係不大。在小路的修築費用比較小,且修築後的收益比較大時,集體行動就會產生且產生在第一户人家,因為小路的價值或意義在五户人家之間是不平衡的。
第四,當集體行動的收益很大時,人們“人數多多益善”的心理克服了“搭便車”的心理,從而產生一致的行動。“人數多多益善”的心理指的是在面臨重大事件,能夠取得重大成果的集團行動中,每增加一個成員行動的力量,行動結果的未知性就越小,獲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雖然“搭便車”可能會使事情成功,但是事件如此重大使得每個成員變得謹慎,負擔的行動的實際成本比不行動的心理成本還大,則人們會自願“不搭便車”。典型的例子是果徵地糾紛中農民的團結。相反地,農民組成經濟合作組織能否成功,就是未知數了。 [1] 
4、選擇性激勵
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中,奧爾森還帶來了一個專有名詞——“選擇性激勵”。它指的是為了克服集體行動的困境,可以選擇各種手段來促成大家的合作。選擇性激勵可以分為正向激勵和反向激勵兩種。正向激勵通過搭賣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體成員為負擔集體行動的成本作貢獻。許多慈善機構的籌款活動都提供正向激勵。例如,購買慈善演出的門票可以觀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演出,慈善捐款可以獲得贏取獎品的抽獎機會等,都是搭賣私人物品的行為。與此類似,美國勞聯產聯領袖組織工會運動得到的利益,主要在於他們個人所獲得的政治權力和行政資源,與勞資談判獲得的直接利益反而關係不大。反向激勵是懲罰“搭便車”的措施,常見的是禁止搭便車者享受集體行動的成果。許多國家的工會都將勞資談判的範圍限制在工會會員範圍內,使非會員無法享受工會爭取到的加薪和優惠待遇。
但是,即使存在選擇性激勵,奧爾森對集體行動也不是十足的樂觀。他認為,集體行動在考慮成本問題面前大打折扣,這些成本包括激勵個人加入集體行動隊伍的信息成本、度量成本、獎懲制度的實施成本等,並且隨着集團人數的增加,成本會隨着增加,即成本是集團成員人數的遞增函數。因此,小集團容易對選擇性激勵產生反應,當人數足夠少時,成本就更微不足道了。 [1] 
5、關於“國家”的解釋
奧爾森在書中多處提到國家,首先他把國家也稱為一種組織,只不過它是一種大型的組織,它同樣也提供公共物品,為的是集團利益。為了提供公共物品,它需要它的成員繳納税收。為了讓大家繳納税收,就需要有一種外在的力量來推動,那就是國家的強制力。通過類推,他認為所有的集團都存在和國家類似的集體行動的困境。 [1] 

集體行動的邏輯作品影響

《集體行動的邏輯》有超過十種語言的譯本,1993年獲美國管理學會頒發的“最持久貢獻著作獎”,1995年獲得美國政治學會頒發的“里昂·愛潑斯坦獎”。 [4] 
美國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斯把《集體行動的邏輯》、《同意的計算》(布坎南與塔洛克合著)和《民主的經濟理論》(安東尼·唐斯著)三部作品作為公共選擇理論的起源。 [2] 

集體行動的邏輯出版信息

《集體行動的邏輯》首版英文版於1965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1971年發行第二版。中譯本於1995年由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陳鬱、郭宇峯、李崇新譯。 [1]  [5] 

集體行動的邏輯作者簡介

曼瑟爾·奧爾森( Mancur Lloyd Olson),美國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1932年出生在美國北達科他州。1963年獲得哈佛大學博士學位,同年成為馬里蘭大學經濟系教授。主要著作有《戰時短缺經濟學》(1963年)、《集體行動的邏輯》(1965年第一版,1971年第二版)、《一份準備中的社會報告》(1969年)、《沒有增長的社會》(1974年)、《國家的興衰》(1982年)和《權力與繁榮》(2000年)等。 [5] 
參考資料
  • 1.    李慧泉編著. 你一定要讀的50部經濟學經典[M]. 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 2015.12:282-287.
  • 2.    劉文傑,鍾靈嘯,黃亞萍編著. 領導幹部讀經濟學經典[M].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2015.04:267-268.
  • 3.    (美)曼瑟爾·奧爾森著.集體行動的邏輯[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目錄頁、前言頁.
  • 4.    徐憲江,鄭治偉著. 生活中的博弈學大全集 超值黃金版[M]. 北京:同心出版社, 2012.05:123.
  • 5.    劉文傑,鍾靈嘯,黃亞萍編著. 領導幹部讀經濟學經典[M].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2015.04:25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