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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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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褻是違法犯罪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3年審結案件4.1萬件6.1萬人,同比增長28.5%。報告中列舉了不少案例:線上“隔空猥褻”線下威逼強姦的王小山、孫保昌等,依法判處死刑。 [9] 
中文名
隔空猥褻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隔空猥褻相關法規

區別於傳統的身體接觸方式,“隔空猥褻”具有隱蔽性更強、危害更廣的特點。雖然沒有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利用網絡強迫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送隱私部位照片、視頻、裸聊甚至發送侮辱淫穢的語言,都是對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嚴重侵害,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1] 
針對一些“大灰狼”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上傳,嚴重侵害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早在2018年最高檢就發佈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猥褻兒童的惡劣情節作了列舉式規定,進一步細化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其中(一)猥褻兒童多人或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可以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1] 

隔空猥褻行為定義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官微發文定義:隔空猥褻是指行為人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以互聯網為媒介,打着“個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誘騙、脅迫未成年人進行“裸聊”,或發送“裸照”“裸體視頻”等的違法犯罪行為。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施行,《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4] 

隔空猥褻數據統計

截至2023年9月,起訴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犯罪1000多人。 [4] 
“女童保護”團隊統計的數據顯示,在202起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中,有141起是熟人作案,佔比超過八成。141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師、教職工(含教練、家教、補習老師等)作案58起,佔比41.13%;網友作案27起,佔比19.15%;親人親屬(父親、繼父、繼祖父、叔伯等)作案18起,佔比12.77%,其中17起為多次實施侵害;鄰居(含同村人)作案15起,佔比10.64%;其他生活學習接觸人員(如家庭朋友、同學等)作案23起,佔比16.31%。 [13] 

隔空猥褻社會現狀

2022年10月,最高檢發佈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報告指出,近五年來,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續上升,其中“隔空猥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發、頻發,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網絡獵物”。 [1] 
2024年2月,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隔空猥褻”兒童、網絡傳播未成年人淫穢物品等犯罪,發佈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典型案例,積極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保持強有力打擊震懾。 [7] 

隔空猥褻真實案例

2020年6月19日晚,李某通過向曾某某(15歲)發消息,提出視頻裸聊,曾某某未同意,後李某稱願意支付3000元裸聊費用,曾某某表示接受。二人視頻裸聊後,李某未支付3000元。7月6日,李某又用QQ聯繫曾某某,要求與之再次視頻裸聊,否則便將之前拍攝的裸照在網上公佈,曾某某害怕照片外泄,被迫同意。7月12日,李某繼續用QQ向曾某某提出視頻裸聊要求,聊天過程中李某有不雅動作並強迫曾某某自行實施不雅行為。7月15日,李某再次通過QQ向曾某某發消息要求視頻裸聊,曾某某未同意,李某便提出曾某某與其視頻裸聊若干次後,就將保存在手機內的裸聊視頻刪除,曾某某被迫同意。後曾某某父親偶然發現李某與曾某某的聊天記錄,遂報案。檢察機關以強制猥褻罪對李某提起公訴。法院認為,李某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通過網絡聊天方式獲取被害人裸聊視聽資料後藉機威脅,迫使被害人自行實施猥褻行為供其觀看,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李某強制猥褻未成年人,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遂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15] 
2021年,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起男子隔空猥褻幼女案,被告人林某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13年開始,被告人林某源以“童星站姐姐”為暱稱,並且特別標註為女性,通過網絡招募童星為由,長期、多次冒充童星公司招募人員,騙取渴望成為明星的女孩的信任,讓其相信林某源是一名招童星的姐姐。經過聊天后,林某源以檢查身體、試鏡等名義進行“面試”,並要求應聘的女孩模仿林某源事先從網上下載好的淫穢視頻動作。林某源在“面試”過程中使用電腦通過QQ視頻聊天等手段,觀看聊天對象裸體,並私自將不雅動作錄像截圖保存至其家用電腦中。偷拍的視頻及圖片沒有發佈到網上或者傳播給他人觀看,僅用於自己欣賞,以此對女孩實施猥褻。2018年至2020年9月,林某源在其住處使用家用電腦,以上述方式多次對被害人賈某(案發時12週歲)實施猥褻。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源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其多次猥褻兒童,依法應從重處罰。犯罪後自首,可以從輕處罰。鑑於本案可確定身份的被害人僅賈某一人,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認罪態度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14] 
2022年5月至9月期間,劉某某作為監護人,多次在家中對共同生活的親生女兒實施強制猥褻、強姦行為,嚴重損害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被判有期徒刑17年,撤銷監護人資格。 [13] 
2022 年8月4日,杜某在某視頻平台刷到11歲郭某用母親的電話號碼註冊的視頻,兩人互加好友並進行聊天,期間杜某將其下體隱私部位拍攝照片發送給郭某觀看,並反覆要求觀看郭某的胸部,得逞後又要求觀看郭某的下體隱私部位,遭到郭某的反對,杜某便以給付1000元錢為誘餌哄騙郭某同意,在郭某按照要求將照片發送給杜某後,杜某遂將郭某的好友刪除。
原陽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杜某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裸露隱私部位讓兒童通過視頻觀看、以誘騙的方式要求兒童拍攝私密部位照片供其觀看,侵犯了兒童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2] 
2023年6月,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壩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隔空猥褻”案,對一名近半年時間內“隔空猥褻”多名兒童的色魔,以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本案也是今年湖北省“隔空猥褻”第一案。“在此案中,汪某的套路主要是通過幫忙實現小願望、發送小額紅包、送小禮物來利誘對方拍攝隱私部位照片、視頻向其傳送供其觀看,一旦成功,對方就可能以此為要挾提出更多無恥要求。此外,常見套路還有以童星招募、輕鬆賺錢、模特包裝為藉口誘騙未成年人的,除了要求未成年人拍攝自己的隱私部位,還有向未成年人發送淫穢圖片、視頻讓未成年人模仿,故意對未成年人講述淫穢語言等進行猥褻的。”
業內人士認為,身處複雜的網絡世界,部分未成年人因為心智不夠成熟、好奇心較強、對網絡性侵防範意識較弱,極易落入網絡中的“魔爪”。警惕“隔空猥褻”犯罪,零容忍打擊侵害未成人權益的一切違法行為,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司法機關、網絡平台、學校、家庭應各盡其責、協同發力、懲防並重。 [3] 
2023年12月21日,四川廣安華鎣市人民法院公佈一起“隔空猥褻”案例,依法判決被告人夏某雄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據瞭解,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被告人夏某雄通過社交軟件先後添加被害人齊某某、黃某某等8名未滿八週歲幼女為好友,在以分享遊戲、共同興趣愛好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引誘被害人通過發送裸體圖片、視頻通話等方式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華鎣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夏某雄要求多名被害人發送裸體、敏感部位照片、視頻供其觀看,與被害人視頻聊天時誘導被害人裸體實施淫穢動作,並錄屏保存,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猥褻兒童罪,應受到刑罰處罰,判決被告人夏某雄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 [6] 
2024年3月28日,央視新聞公佈一起“隔空猥褻”案例,舒某,在網上誘騙未成年人發隱私部位照片視頻,長達3年之久,40多名未成年人受侵害。期間無人報警,直到網絡平台後台巡查發現端倪後報案,舒某的犯罪行為才浮出水面。 [10] 
2024年4月,浙江麗水市慶元縣法院宣判一起“隔空猥褻”案,00後男子偽裝成高中生並通過遊戲結交未成年人,以“高額回報”為餌誘惑未成年人向其發送私密照片和視頻,後又以私密影像為威脅向受害人實施敲詐勒索,經浙江麗水市慶元縣人民檢察院公訴,告人趙某因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和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11] 
2024年5月14日,上海一網友發視頻稱,自己12歲女兒因患抑鬱症在家休學,被華東理工大學大四學生要求拍裸照,隔空進行猥褻。據家長髮布的信息顯示,孩子是通過遊戲認識了肖某某,自己發現此事教育女兒讓其刪除聯繫方式。後來他們又通過社交平台聯絡,然後2人相約在天台摟抱親吻,當時就已報警。目前要追究肖某某法律責任。 [12] 
2024年5月15日,高校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收到了相關信息,有專門工作人員跟進處理。 [12] 

隔空猥褻最高檢報告

2024年3月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3年審結案件4.1萬件6.1萬人,同比增長28.5%。報告中列舉了不少案例:線上“隔空猥褻”線下威逼強姦的王小山、孫保昌等,依法判處死刑。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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