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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彭生

鎖定
隋彭生,1956年生,江蘇徐州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著作:《民法新角度-“用益債權原論”階段性成果》、《合同法論》(專著)、《合同法要義》(專著)、《經濟法概論》(教材)、《市場競爭法概論》(教材)、《公司法》(教材) 主要論文:《論肖像權的客體》、《論要約邀請的效力及容納規則》等。
中文名
隋彭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
職    業
教師
出生地
江蘇徐州
性    別
職    稱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

隋彭生人物經歷

隋彭生講授課程

隋彭生主講民法、合同法、物權法等。

隋彭生研究領域

用益債權、民事佔有和民事法律關係。隋彭生教授同時具有多年的司法考試授課經驗,善於分析複雜的法律關係,授課中獨到的典型案例、娓娓道來的授課風格,細緻而有風趣,是名至實歸的名師。 [1] 

隋彭生主要著作

《民法新角度-“用益債權原論”階段性成果》、《合同法論》(專著)、《合同法要義》(專著)、《經濟法概論》(教材)、《市場競爭法概論》(教材)、《公司法》(教材) 主要論文:《論肖像權的客體》、《論要約邀請的效力及容納規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