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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萬大改革
鎖定
隆萬大改革,又稱嘉隆萬大改革,隆萬改革,起於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終於萬曆十二年(1584年),歷時十八年。是隆慶時期高拱和張居正聯手進行的改革與萬曆時期張居正改革的合稱。
- 中文名
- 隆萬大改革
- 起 於
- 嘉靖四十五年
- 終 於
- 萬曆十二年
- 性 質
- 改革的合稱
隆萬大改革稱呼
明朝中期統治者發起過一場深刻的改革運動,學術界對這場改革運動卻有三種不同的稱呼,即“張居正改革”、“隆萬改革”和“嘉隆萬改革”。“張居正改革”為傳統提法,仍為主流。“隆萬改革”是比校穩重的叫法,但論述不夠深入系統,尚未取得普遍認可。至於改稱“嘉隆萬改革”,似有幸強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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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萬大改革背景
高拱和張居正在隆慶時期已經聯手進行重大的改革,在吏治、經濟、軍事上都取得過重大的成就,使垂危的明王朝出現了起死回生的希望。而萬曆初葉張居正所進行的改革則是隆慶改革的繼續。
隆慶改革(隆慶新政)和萬曆改革(張居正改革)實是一場改革中前後銜接的兩個歷史階段,這場改革應稱之為“隆萬大改革運動”。
隆萬大改革結果
在張居正病逝、明神宗朱翊鈞親政後,改革被基本廢止。這一結果標誌着張居正與馮保二者的帝王教育策略的失敗。
朱翊鈞十歲登基,此後十餘年接受張居正的直接教育和指導。作為帝師的張居正希望朱翊鈞成年之後會成為一代明君,對教育可謂是竭盡全力。
然而,大概是逆反心理的作祟,待張居正去世,朱翊鈞主政後很快就沉迷於酒色,不理朝政。此後,他甚至三十餘年不參與政治活動,促使宦官干政,這不僅消耗掉了張居正等大臣多年來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果,而且使得明朝政府嚴重腐化,是導致明朝瓦解的重要原因。
隆萬大改革影響
隆慶元年(1567年),明穆宗朱載垕頒詔解除海禁,開放海外貿易,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從此獲得了合法的地位,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生產關係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到了萬曆初年(1573年-1582年),張居正的改革使這一趨勢得以繼續和發展,國家綜合實力更為強盛。但是,隨着張居正的人亡,明神宗的清算,改革也被迫政息,明朝逐漸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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