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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羯南

鎖定
陸羯南(1857~1907),日本明治時期著名的報人和思想家,出生在陸奧國弘前藩(今日本青森縣弘前市)在府町的一個下級武士家庭。幼名巳之太郎,後改名為實,號羯南。
中文名
陸羯南
別    名
號羯南
出生日期
1857年
逝世日期
1907年
職    業
思想家
出生地
弘前藩

陸羯南人物簡介

少年時期,先在儒學家古川他山的私塾思齊堂學習漢學,後又在當地的東奧義塾學習西學。青年時期曾先後考入宮城師範學校和司法省法學校,但都因與校方發生衝突而被迫中途退學。離開學校後,一度在青森新聞社、紋別製糖廠短暫地工作過,後在品川彌二郎的斡旋下,於1883年6月得以進入太政官文書局(後為內閣官報局)任職。1888年3月,為了反對明治政府的條約改正案和極端歐化政策,陸羯南辭去內閣官報局職務,開始主持《東京電報》、《日本》等報紙來宣揚國民主義,對當時的日本社會產生了較大影響,也從而奠定了他在日本近代思想史上的地位。本文試圖通過解讀陸羯南在明治二十年代有關國民主義的主要論述來剖析其國民主義的宗旨、基本內容和性質等問題。

陸羯南相關事件

陸羯南條約改正與極端歐化政策

明治政府成立後,所面臨的最為緊迫的問題就是如何在列強環伺的情況下確保日本的獨立。而要確保日本的獨立,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就是要改正從1854年到1869年間日本同歐美列強所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這些條約的不平等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簽約的歐美國家在日本具有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二是日本缺失關税自主權。因此,日本改正條約的主要目標就是要廢除歐美列強的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並恢復日本的關税自主權。
條約改正的大致經過是:1871年派出岩倉使節團,打探條約改正之事項;1873~1879年寺島宗則任外務卿時期,力爭恢復關税自主權;1882~1887年井上馨任外務卿、外務大臣時期(明治十八年十二月,太政官制改為內閣制,外務卿改為外務大臣),力爭廢除領事裁判權和恢復部分關税自主權;1888~1889年大隈重信任外相時期,力爭廢除領事裁判權;1891年青木周藏任外相時期,也是力爭廢除領事裁判權;1894年陸奧宗光任外相時期廢除了治外法權;1911年小村壽太郎任外相時期恢復了關税自主權。這樣,經過四十多年的努力,日本終於完成了不平等條約的改正。而其中,在井上馨、大隈重信時期,條約改正問題最為日本國民所關注。這一方面是因為其改正案觸及到了日本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更是因為到了明治二十年代日本國民意識得到了極大的提高。正如日本學者木村時夫所言:在簽訂不平等條約時,日本人並不知道其不平等性。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國民意識尚未覺醒。在不平等條約簽訂三十年後的明治二十年代,日本國民對於條約改正問題才愈加關心起來。因此,可以説到了明治二十年代,日本的條約改正才正式進入軌道,並由此進入到了一個以鹿鳴館為象徵的極端歐化時期。
推行極端歐化政策的井上馨認為要想達到條約改正之目的,就必須積極攝取歐美文化:“在歐美之力迫近東方之際,作為應對策略,就是要使日本及日本國民成為歐洲之一員、歐洲之國民。也就是説,要在東方建一歐洲式的新帝國。”明治二十年四月,井上馨的條約改正案“裁判管轄條約案”出台。其主要內容是:1、以開放內地為代價,恢復裁判權。2、設置外國法官為多數的混合裁判所。3、以泰西主義為楷模,制定刑法、民法、商法和民事訴訟法等,並將其英文版告知列強,以便其審查法典內容。針對此條約改正案,布瓦索納德首先表示了強烈的反對,並於六月向當時的司法大臣山田顯義提交了“有關裁判權的條約草案之意見”。他認為任用外國法官,且設置以其為多數的混合裁判所,以及將各種法律案告知外國政府等決定都會使日本受制於外國,帶來意外之結果:“舊條約之害區域狹小,而新草案之弊則將流於全國”。接着,時任農商務大臣的谷干城也對此案表示了強烈的反對,認為這是“貪圖一時之名譽,而不顧百年之大害”。當條約改正案傳到日本社會上的時候,更是遭到了民眾的強烈反對。最終,井上馨引咎辭職。
井上馨辭職後,大隈重信繼任為外相。大隈條約改正案的主要內容是:1、新條約實施五年後,廢除治外法權,但是其代價是將日本本土向外國人開放,給其旅行、居住、營業和取得財產的權利。2、僅在大審院任命外國人法官,並僅在被告為外國人時才令其擔當審判,且其任用期限為十二年。3、新條約實施後兩年內,完備民法、商法和訴訟法等法典。4、最惠國條款有條件化。明治二十二年四月十九日,英國倫敦的《泰晤士報》首先披露了大隈條約改正案的內容。消息傳到日本國內時,舉國譁然。日本國民認為大隈案同井上案一樣,都任用外國人為法官,損害了日本的國家利益。明治二十二年十月,大隈被玄洋社成員來島恆喜炸傷右腳,遂辭去了外務大臣一職。  日本民眾反對條約改正案,還有一個最為直接的原因,這就是諾曼頓號事件。1886年10月24日,英國諾曼頓號輪船在從橫濱駛往神户的途中觸礁沉沒。最終只有英國船員26人得以逃生,而25名日本乘客則全部喪生。12月12日的《神户又新日報》以《向各位外國船長進一言》為題對此事抗議道:“目前為止,各國輪船對我日本乘客的態度如何呢?包括船長在內的其船員等對我日本人極其冷淡。不僅不把其當人看待,甚至把其視作一種連動物都不如的無生命的貨物一般。”依據領事裁判權,英國駐神户的領事對諾曼頓號船長進行了審判,結果判為無罪,這激起了日本廣大國民的憤慨。迫於輿論,此案在英國的駐橫濱領事館重審,船長最終也只是被判服刑三個月,而對死難者沒有任何賠償。諾曼頓號事件徹底激怒了日本人,使日本國民痛感恢復國權的必要性,遂強烈要求廢除治外法權,反對政府的不徹底的條約改正案。可以説正是明治政府為改正條約而推行的極端歐化政策和不徹底的條約改正案直接促成了《東京電報》、《日本》的創刊和陸羯南國民主義的產生。

陸羯南《日本》的創刊及其宗旨

《東京電報》是《日本》的前身,而《東京電報》的前身則是《商業電報》。《商業電報》是陸羯南在官報局時的上司青木貞三辭去官報局長職務後創辦的一份商業報紙。後因青木貞三想在報紙上增加一些政治言論等內容,而谷干城、杉浦重剛等又想擁有一份為反對條約改正案提供輿論陣地的報紙,於是雙方協商將《商業電報》改為《東京電報》(於明治二十一年四月九日創刊)。陸羯南為此辭去官報局的公職而加入到了這個以反對明治政府條約改正案為己任的《東京電報》。陸羯南後來追憶道:“明治二十年,谷隈山氏(干城)辭去農商大臣之職,接着興起了反對井上條約改正案的運動,政府遂發佈保安條 例,開始驅逐政客,一時間人心惶惶,物論沸騰。餘也抱有加入浪人行列之念頭,遂與高橋君商談此事。當時也恰逢農商務大臣曾禰荒助氏被任命為官報局長,餘便向高橋君請辭,得以為自由身。不久,與谷隈山氏等謀劃刊行《東京電報》,這是二十一年春。”但由於《東京電報》發刊後的發行狀況不甚理想,後經谷干城和杉浦重剛等人商議,決定在明治二十二年二月九日將《東京電報》停刊,並於二月十一日創刊《日本》。陸羯南在二月九日發表的《告別<東京電報>迎來<日本>》一文中,就《日本》和《東京電報》的承繼關係、《日本》的創刊宗旨等寫道:
我《東京電報》將在今日停刊,而與《東京電報》信奉同樣旨義,比其更加完備的《日本》將於後日誕生。可以説《日本》是《東京電報》的進化,《東京電報》是《日本》的幼年。因此,今日逝去的將只是《東京電報》的形骸,而其精神則將依然存在。
……一國文明之進步,必基於國民本來之元氣和性格,絕不是僅憑一朝一夕的模仿和虛飾就可以辦得到的。然而,我國開國以來只是眩暈於滔滔而來的秦西文明之外觀,而不考究泰西文明能有如此今日之所以然。一味心醉於泰西文明之結果,便是產生了崇拜泰西文明之風潮。此風潮破壞了作為國民獨立之根基的國民性格,虛飾了一國之文明。近來,世上一些有識之士注意到此問題,開始阻止其橫行。然而,其尚未使國民一步一步地邁向真正的前進道路。因此,發揮“國民精神”,確立一國獨立之基礎,乃是《日本》第一要務之所在。
在刊載於《日本》第一期的《創刊詞》和《關於<日本>的報名》這兩篇文章中,陸羯南則進一步表明了《日本》的宗旨和主張:
近代之日本失去自己之特色,丟棄自己固有之事物,已經極端到要舉國歸化於泰西的地步,日本這一島嶼也將成為地圖上的一個空名而已。……日本國民宛如失去了根基的水上浮萍。《日本》不揣淺陋,欲救日本於飄搖之中,使其安穩下來。首先,將把恢復和發揚日本即將喪失的國民精神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
我等主張在引進西洋事物時,不能僅僅因為其是西洋事物就加以採用,而應該看其是否有利於日本的利益與幸福。即使在西洋是美好的事物,如果搬移到日本後不適合,也應將其捨棄。
《東京電報》和《日本》的出現,同當時影響頗大的宣揚國粹主義的雜誌《日本人》形成遙相呼應之勢。當時曾有人對此撰文寫道:“明治二十一年四月三日,雜誌《日本人》創刊,大聲疾呼並倡導維持我國之美和精華。接着,同月九日,《東京電報》創刊,……亦極力倡導國民主義,形成與《日本人》相互提攜,共同抵禦歐美主義之勢。”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陸羯南的《日本》與志賀重昂、三宅雪嶺等人的《日本人》不僅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的主張,在人員交往上也有着密切的聯繫,以至於研究者往往將他們一起都看做是國粹主義團體政教社的成員。

陸羯南陸羯南國民主義思想之一斑

陸羯南有關國民主義的闡述主要發表於明治二十一年六月到明治二十四年間的《東京電報》、《日本》等報紙上。從他在這期間所發表的相關論述中,可以窺見其國民主義思想之一斑。陸羯南有關國民主義的論述除了前文提及的《告別<東京電報>迎來<日本>》、《創刊詞》、《關於<日本>的報名》以外,主要還有《現今對外政策的兩大派別》(載《東京電報》,明治二十一年六月七日)、《日本文明進步之歧路》(分三次連載於《東京電報》,明治二十一年六月九日;六月十二日;六月十三日)、《國民旨義及東北人士》(載《時論》,明治二十一年十二月十日)、《近時政論考》(明治二十三年八月、九月間連載於《日本》,明治二十四年六月由日本新聞社結集出版)、《日清歐化主義》(載《日本》,明治二十四年七月十九日)等。其中,《現今對外政策的兩大派別》和《日本文明進步之歧路》較為集中地闡述了國民主義的一些基本問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陸羯南“奇道主義”與“正道主義”的提出

獨立問題是近代化後發國家面臨歐美列強衝擊時所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因黑船來航而被迫開國的日本也是如此。在《現今對外政策的兩大派別》的篇首,陸羯南就提到了日本的獨立問題。認為在開國三十餘年後的今天,日本仍然面臨着這個頗為緊要的問題:
貧弱之國介立於諸強國之間,有何政策可以保持其獨立呢?此大問題自三十餘年前黑船來到日本沿海時起就已經出現於我國人之眼前。然而,在與外國人握手言和,並以禮相待的三十餘年後的今天,此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接着,陸羯南談到了開國、文明開化與獨立的關係問題。陸羯南認為對當時的日本來説開化只是手段,獨立才是目的,而關係到日本獨立的最大問題就是改正幕末、明治初期與歐美列強所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正是以改正條約為契機,日本人才開始思考如何面對西方文明,如何引進西方文明這一問題的。陸羯南還認為在看到其優點,贊成引進西方文明這一點上,大多數日本人是一致的。但是,具體到如何引進就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陸羯南指出了兩種不同的做法:“奇道主義”和“正道主義”。其實,“奇道主義”就是極端的歐化主義,而“正道主義”就是陸羯南所主張的“國民主義”,只是在這篇文章裏陸羯南尚未使用“國民主義”一詞。
在“為了維持日本之獨立,必須採用外國之文化”這一點上,國人輿論是一致的。當文化漸開,人們得以察知外國之狀況和宇內之公道時,方知曉治外法權和國權不為相容,有關關税之約定與國家利益不相容;方知曉欲恢復獨立,必須改正條約。……而要改正條約,用何方策為好呢?此乃近年來我國朝野圍繞獨立論所抱有的一大重要問題。圍繞此問題分裂為甲乙兩派,暫且把甲稱為奇道主義,把乙稱為正道主義。
那麼,什麼是奇道主義呢?陸羯南在文中描寫了奇道主義的特徵:
何謂奇道主義?盡力討外國人之歡心,博取其同情,以此來使其應諾條約之改正,如此主義者即為奇道主義。該説認為:日本乃貧弱之國,以國威完全無法使外國懾服。不如迎合其意,使其心生憐憫之情,以順利實現我之願望。為此,制度法律自不必言,就連飲食、衣服、居住,以及語言、文字、宗教、風俗和娛樂等,都要竭力促使其泰西化。至於這給國內多數人民所帶來的利弊就無暇顧及了。
這便是陸羯南對“奇道主義”所做出的描述。針對陸羯南所批判的這種歐化主義,同時期的國粹主義代表人物志賀重昂也抱有同樣的態度。志賀重昂在一些文章中,就對以民友社的“日本分子打破論”和明治政府的“塗抹旨義”為象徵的“歐洲旨義”進行了批駁,指出了極端歐化政策的非合理性和危害性。陸羯南所指出的“奇道主義”實際上就是包含了這兩種思想的極端歐化主義。接下來,陸羯南闡述了“正道主義”的主張:
與此相反,正道主義卻是忘掉一己之利益,專以多數人民之福利為根基,主張壓抑奢侈,修養民力,以減輕貧人之負擔;希望匡救町村之衰微,顧及皇室之尊榮與個人之幸福,改良國家之組織。並且,其認為欲維持“國家之獨立”,必先謀劃國內之富庶,弱國與強國相交應該持之以正道。所謂正道乃是指進行與國力相當的交往,持之以公正的道理。為此,強求制定與國家性格不適合的法律制度,粉飾以與國力不相當的奢侈,都是不為正道主義所取的。
可見,陸羯南的“正道主義”就是一種主張以日本國情為基礎,凡事要符合國情,照顧到日本普通民眾及地方之利益,進行自主歐化的思想。

陸羯南對“國民主義”的含義、必要性的闡述

在《日本文明進步之歧路》一文中,陸羯南以“國民主義”一詞代替了“正道主義”一詞,並具體闡述了國民主義的含義、主張國民主義的必要性等問題。
對於國民主義的含義陸羯南論述道:
吾輩所説的“國民主義”是指主張英語中的“nationality”的思想。“nationality”原被譯為“國體、國情、國粹、國風”等詞,然而這些詞因含有固有的意思,而未能很好地表達出原來的詞意。“nationality”一詞原本是以“nation”(國民)為基礎,指針對其他國民所擁有的獨立而特殊的性格,故暫且將其譯為“國民主義”。希望讀者以後能在此意義上理解“國民主義”一詞。
“nationality”在英語中含有“國民性”之意,陸羯南也正是在“指針對其他國民所擁有的獨立而特殊的性格”這一意義上使用這個詞的。國民性對於一個近代民族國家來説,有着雙重意義,即對內可以加強民族國家成員的“自我認同意識”,對外則可以加強“他者意識”。對此,在《國民旨義及東北人士》一文中,陸羯南有着這樣的表述:“國民旨義抱有何種要素?答曰:對外國民精神,對內國民一致。……國民精神在於保持和培養國家在政治及社交上的特性;國民一致在於喚起和發揚國家在政治及社交上的實力。”可以説,陸羯南的這段話基本上概括了其國民主義的含義和特徵。因此,我們可以認為陸羯南所主張的國民主義實質上就是一種主張保持日本固有特性、國民性的思想。在這一點上,陸羯南的國民主義和志賀重昂的國粹主義是一樣的,只是志賀重昂將“nationality”譯為“國粹”而已。
對於主張國民主義的必要性,陸羯南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論述:
第一,陸羯南認為歐美文明也不盡是完美無瑕的,也有着有害成分,因此需要選擇:“引進歐美先進國家文化的必要性,已不用贅言。可是,歐美文化也絕不是盡善盡美之物。雖然其有益成分為多,但也並不是一點有毒成分也沒有的。因此,在引進歐美文化時,選擇是最為必要的。”
第二,陸羯南認為每個國家都應該保持自己的固有特色、國民性,因此引進外來文化時應該將其同化和本土化:“不顧本國的固有特色,一切都崇拜外國文化,將本國原有事物悉數打破,將會帶來意外之結果的。一個國家正是因為其歷史上有着發達的特有性格才能生存下來,故不可隨意將其打破。因此,在引進外國文化時必須加以注意,要將其同化於自己的國民性,而不可損傷自身之性格。如果不能將其同化,則一國之元氣就會消亡。”
第三,陸羯南以被當時的明治政府奉為學習楷模的歐洲國家為例,論述了主張國民主義的必要性。陸羯南認為近代歐洲新興國家如德意志和意大利等,都得益於國民主義的發揮:“請看歐洲各國,儘管其均被納入到‘歐洲文化’這一統一名義之下,但各國國民之間尚保持有各自特有的性格而形成一種國民主義。舉例而言,德意志與法蘭西同為歐洲文明之國,且國土相鄰,但兩國國民主義則相互峙立,毫不相讓,以保持一國之體面,維持一國之國權。……環顧一下近年來蓬勃發展的新興國家,可發現大多是得益於這種國民主義的發揮,如德意志、意大利等國家,可謂比比皆是。”
第四,陸羯南還援引瑞士著名的法學家、政治理論家布倫奇利(Bluntschli Johann Kaspar,1808~1881)的話論述了近代國家與國民主義的關係,指出了國民主義對近代國家的重要性:“然而,至於為了引進歐美文明而要將日本原有事物悉數打破,從根基上對其進行變革的觀點,吾輩認為這是甚為短見的想法。這是論者忘卻和蔑視近代國家的一大元氣即國民主義這一事實而導致的錯誤。這實在是忘卻和蔑視布倫奇利所告訴我們的‘近代國家是以國民主義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這一事實而導致的錯誤。……正如其論者所希望的宇內主義被以四海兄弟主義為基礎的未來世界(如果能實現的話)所必需的那樣,國民主義在今天也是必要的。如果要使一個國家屹立於列國之間,維護獨立自主的主權,就必須盡力培養這種國民主義。更不用説,在激勵貧弱國民同富國列強角逐之際。”

陸羯南對國民主義性質和立場的表白

在《日本文明進步之歧路》一文中,陸羯南還介紹了一種偏狹的國民主義——丁論者,並指出了乙論者(陸羯南的國民主義)與其之不同,藉以表明自己的性質和立場:
在此,有句話需要説明。這就是因為國民文化不甚發達,其國民主義時常陷入偏狹的見解之中。並且,陷入這種非常偏狹的國民主義之中的國民,一提起外國事物,即使是可嘉可學的文化制度,也因嫌棄之而躊躇不前,不肯踏上文明進步之徵程。……吾輩將其稱為丁論者。當乙論者宣揚保持一國國民固有的性格,尊重本國特有的文化的時候,聞聽此言的丁論者便不禁生出了得一知己之感。以此來看,丁論者得以嶄露頭角彷彿是冥冥間受到了乙論者的誘掖,乙論者是脱不了干係的。可是,乙論者和丁論者之間的差異可謂是天壤之別。一是為舊世界的情感所支配,一是起因於對新世界的感知。
從陸羯南的這段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丁論者的基本特徵是:出於情感全盤否定西方文明,只要是一聽説是西方的,就加以排斥。在明治初期,確實有人盲目反對文明開化,如佐田介石等。但陸羯南的國民主義與其不同之處在於:陸羯南的國民主義是在其接受了西方近代教育以後,在日本近代民族國家的構建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近代民族主義思想,其主張的是有選擇的歐化,而不是盲目的排外主義和攘夷主義。陸羯南在《日清歐化主義》一文中的一段論述也有助於我們進一步認識和判斷其國民主義之性質:“東西文化根深蒂固不相同,各有其美。現今,使這兩種文化攝取對方所長,彌補各自不足,對於東西文化的發達,乃至世界文化的進步,都是頗為緊要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西力東漸之勢愈演愈烈的當今世界,東洋各國攝取西洋文化不僅對發展其固有文化是必需的,即使是維持其固有文化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可見,陸羯南反對的不是歐化本身,而是那種不加選擇的全盤照抄的歐化方式。
在《日清歐化主義》一文中,陸羯南就以當時的清政府的歐化主義為比較對象,對日本的歐化方式再次進行了抨擊:
同為歐化主義,清國的歐化主義與我國的歐化主義則完全不同。清國的歐化主義是自主選擇,而我國的歐化主義則絲毫不見這種自主選擇。清國攝取泰西之物的順序是先實益後虛形。如果必為西洋之物,則攝取之;如果不必為西洋之物,或是攝取反而有害之物,則不攝取之。如軍備、技術等當今必推西洋的事物,則逐步採用之。……而不必西洋化或是攝取反而有害之物,如衣食住、風俗習慣、道德倫理和政治法律等。則絲毫不改。然而,我國的歐化主義則大相徑庭,不僅要攝取必須為西洋之物的東西,就連不必西洋化和攝取反而有害之物,也一併西洋化。
從這段或許讓後人頗為尋味和思考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出陸羯南對日本的全盤歐化主義非常不滿,從而也表現出了其國民主義之特徵。但我們同時也能看出陸羯南對清政府的“中體西用”模式是頗為贊同的,也就是説陸羯南內心是希望日本也能夠採取這一模式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陸羯南的國民主義實際上最終也沒能跳離出“以東洋忠孝仁義之道,行西洋利用厚生之術”這種“體用”思維的窠臼。就在此文發表後的第三年所爆發的中日甲午戰爭中,“中體西用”的清政府敗給了在陸羯南看來“就連不必西洋化和攝取反而有害之物,也一併西洋化”的明治日本,這不能不使人們認真思考是否應該,以及如何擺脱“體用”思維的束縛。這或許至少可以警示人們在攝取西方文明時一方面要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自主性;另一方面又不應該因此而影響到對人類先進文明的攝取,因為這最終反倒會影響到保持本民族的特性和自主性。因此,如何恰到好處地處理好本國文化與外來文化、傳統與現代化的關係,在今天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命題,也是一個頗為複雜和微妙的難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對陸羯南的國民主義做出如下歸納:一、如果説改正條約是其產生的直接契機,那麼日本近代民族國家的構建則是其產生的歷史背景。正是明治政府所推行的文明開化、殖產興業等措施培養和加強了日本國民尤其是接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輕人的國民意識,促成了日本近代民族主義的成長和發展,而作為日本近代民族主義一種表現形式的國民主義便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產生的。二、正是因為日本近代民族主義的成長和發展促成了日本國民對關係到國家獨立的條約改正問題的關切,於是追求與維護日本的獨立便成為了陸羯南主張國民主義的根本目的。因此,陸羯南的國民主義並不是盲目的排外主義、復古主義,而是一種主張在攝取西方文明時,有選擇地進行歐化,以保持日本國民性和維護日本之獨立的近代民族主義思想。這對抑止明治政府所推行的極端歐化政策,維護近代日本的獨立自主性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陸羯南國民主義中的“體用模式”痕跡則標誌着其國民主義尚存着一定的不確定性和歷史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