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陶崇園

鎖定
陶崇園(1992年 [1]  —2018年3月26日),武漢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就讀研究生。
2018年3月26日清晨,陶崇園在學校跳樓自殺,年僅26歲。 [2-3] 
中文名
陶崇園
國    籍
中國 [1] 
出生日期
1992年 [1] 
逝世日期
2018年3月26日
畢業院校
武漢理工大學 [1] 

陶崇園人物經歷

陶崇園,1992年出生在武漢市新洲區農村。本科就讀於武漢理工大學,後留校攻讀自動化學院就讀研究生,導師為王攀。2016年12月,獲得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此後還曾名列武漢理工大學2018年優秀畢業生名單。
2018年3月26日,畢業在即的陶崇園跳樓自殺。 [1] 

陶崇園人物事件

2018年3月26日清晨,陶崇園在學校跳樓自殺,年僅26歲。
2018年3月29日,網友“陶崇園姐姐”髮長微博稱,其弟弟陶崇園就讀武漢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研究生期間,因“長期遭受導師王攀壓迫,被迫叫導師爸爸、給導師買飯打掃衞生、被導師阻止深造”等原因,最終“實在受不了了”,於3月26日清晨在學校跳樓自殺。
2018年3月31日,學校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事件發生後,學校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班調查和處置相關事宜,已經將初步調查情況向家屬進行了反饋。 [2] 
2018年4月8日,武漢理工大學相關工作人員證實,3月26日,該校一在讀研究生陶某在校內墜樓身亡。公安機關調查結論為高墜死亡,排除他殺。事件發生後,學校已停止王攀的研究生招生資格,下一步將根據調查事實、按照相關程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4-5] 
2019年3月25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作出民事調解,王攀同意道歉,並支付撫慰陶崇園家屬撫慰金65萬元。
據陶崇園姐姐出示的洪山區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2018年4月24日立案受理後,原、被告向法院申請調解,法院予以准許。
原告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28萬餘元;判令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經過法院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攀同意對陶崇園在教育培養過程中的自己的不當言行表示道歉,對失去陶崇園這名優秀學生深表痛惜,對陶崇園的悲劇表示惋惜;王攀向陶崇園家屬支付撫慰金65萬元,該款於4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王攀將該款支付至法院後由原告領取);調解生效後,陶崇園親屬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就本案相關事實向王攀及其所在單位武漢理工大學主張包括民事權利在內的所有權利;原告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8179.5元,由原告承擔。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