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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

(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紀工委原副書記)

鎖定
陳超,男,漢族,1987年9月出生,江西新建人,本科學歷,2005年12月參加工作,201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紀工委副書記。
2023年11月,陳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陳超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省新建區
出生日期
1987年9月

陳超人物履歷

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河北省滄州市消防支隊服役;
2007年12月至2010年6月,景德鎮市民政局工作;
2010年6月至2017年12月,歷任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黨政辦工作人員、副主任、主任,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城市建設與管理辦公室主任;
(期間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兼任石獅埠街道景北社區書記、主任)
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梨樹園北苑社區書記、主任
2019年12月至2023年11月,景德鎮市珠山區石獅埠街道紀工委副書記。 [1] 

陳超人物事件

陳超違紀被查

2023年8月4日,據清廉珠山消息,珠山區石獅埠街道紀工委副書記陳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珠山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超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中共珠山區委批准,江西景德鎮市珠山區紀委區監委對珠山區石獅埠街道紀工委原副書記陳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超身為紀檢監察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職責使命棄守,包庇同案人員,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公務接待;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籌碼,與他人勾結,套取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徵收拆遷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珠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珠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珠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