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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萍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頂替者)

鎖定
陳豔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莊街道(原煙莊鄉)工作。 [1] 
2020年6月29日,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陳豔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註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1] 
中文名
陳豔萍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86年5月
畢業院校
聊城一中

陳豔萍人物經歷

2004年6月,陳豔萍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
2007年7月,陳豔萍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莊街道(原煙莊鄉)工作。 [1] 

陳豔萍人物事件

事件調查
2020年5月21日,陳春秀參加完成曲阜師範大學成人高考後,在學信網上查詢學籍信息時,意外地發現自己竟已經“上過一次大學”。網站顯示:陳春秀於2004年9月1日,曾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入學就讀,離校日期為2007年7月1日。5月26日,山東理工大學招生處工作人員向陳春秀證實,她的學籍被同縣考生陳某某頂替使用。之後,陳春秀輾轉多個部門求證此事經過。 [2] 
2020年6月10日,冠縣縣委、縣政府責成多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之後,頂替者陳雙雙也被暫停街道辦工作。 [2] 
調查結果
2020年6月29日,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
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目前,相關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冒領錄取通知書問題。2004年陳豔萍高考成績為303分(文科),未達到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陳豔萍父親陳巨鵬(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張峯(時任煙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請託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振,幫助陳豔萍頂替他人上大學。7月26日,馮秀振與陳巨鵬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為理科546分,高於當年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7分)作為冒名頂替對象,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王新英打印出陳春秀的准考證交給陳巨鵬。經諮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已發出後,陳巨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謊稱來拿女兒的錄取通知書,持本人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取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二)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巨鵬取得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後,馮秀振利用縣招生辦統一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檔案交給陳巨鵬。為使檔案相關信息與陳豔萍一致,張峯找到時任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崔吉會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貼有陳豔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武訓高級中學公章,張峯加蓋了煙莊鄉政府公章,偽造了姓名為陳春秀、照片及相關信息為陳豔萍的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並替換到陳春秀的考生檔案中。
(三)關於户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峯以外甥女考上大學但户口丟失為由,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所長任書坤為陳豔萍出具虛假户口遷移證明,任書坤違規安排户籍民警郭偉偽造了名為陳春秀、地址為煙莊鄉東南莊村的《户口遷移證》。2007年7月陳豔萍大學畢業後,陳巨鵬再次找到任書坤請其幫助偽造新户籍,任書坤違反規定,以户口補錄為名將有關材料上報時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朝簽字同意後,偽造了名為陳春秀的新户籍。
(四)關於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問題。2004年8月31日,陳豔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所持報到材料不全,張峯通過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協調,幫助陳豔萍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未對其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核。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該院學生科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但因該校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夠嚴密,且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職,未能發現陳豔萍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問題。
(五)關於參加工作問題。2007年10月,冠縣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級助理員),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豔萍相關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並被聘用。
(六)關於有關人員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在其符合查詢條件的情況下,仍要求其到村裏開具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46號,2018年8月下發)中關於“六個一律取消”的規定。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頂替者,派出所民警張建勳、郭東勇工作失職失責,未能及時查找、比對出冒名頂替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豔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註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巨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張峯,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四級調研員,時任冠縣煙莊鄉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馮秀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冠縣一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户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絡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對陳豔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户籍造假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一和,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朝等5人;對陳豔萍入學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時任該校經濟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劉國華等5人;對陳豔萍招聘報考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等4人;對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的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等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