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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鎖定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是山東冠縣陳春秀高考“落榜”16年後,2020年5月21日,陳春秀參加完成人高考在學信網上查到自己在山東理工大學的就讀學籍和學歷,發現自己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事件。
- 中文名
-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 頂替時間
- 2004年
- 被頂替者
- 陳春秀
- 頂替者
- 陳豔萍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背景
2004年10月,20歲的考生陳春秀最終沒有等來她的高考錄取通知書,決定去幾百公里外的煙台市打工;另一邊,18歲的考生陳雙雙(化名)卻拿着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前往山東理工大學報到,成為一名大學生。
“沒考上大學”的陳春秀做過電子廠工人、餐廳服務員,如今在老家的幼兒園做幼師。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經過
2004年山東冠縣一農家女高考落榜,16年後,2020年5月,該女子打算報考專科,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時意外發現,和自己姓名身份證完全一致的另一陌生女子於2004年9月進入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學習,2007年7月畢業,頭像卻並非本人。對此,該女子懷疑自己當年被冒名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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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陳春秀參加完成人高考後,在學信網上查到自己在山東理工大學的就讀學籍和學歷。網站顯示:陳春秀於2004年9月1日,曾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入學就讀,離校日期為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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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山東理工大學招生處工作人員向陳春秀證實,她的學籍被同縣考生陳雙雙頂替使用。之後,陳春秀輾轉多個部門求證此事經過。在村幹部組織的一次雙方會面上,陳雙雙親戚、當地街道辦人員解釋稱,陳春秀的學籍是陳雙雙父親花2000元從中介處購買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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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處置
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調查
- 山東理工大學
2020年6月3日,山東理工大學在其官網發佈一則《關於對陳秋媛進行學歷註銷處理的公示》。公示稱,“經過資料收集、學院聯絡核查和學校審核,我校2004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陳秋媛系冒名頂替入學,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我校將按程序註銷陳秋媛學信網學歷信息。”材料顯示,頂替者陳雙雙使用陳春秀的名字,但兩人身份證號並不一致,陳雙雙是1986年出生,而陳春秀為1984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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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縣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晚,山東省冠縣人民政府在官方微博表示,針對媒體報道的“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責成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開展調查,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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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3日,據山東冠縣在線消息,依據聯合調查組進一步調查情況,煙莊街道辦事處已對頂替者陳某某解除聘用合同,冠縣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並將其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組織開展調查。冠縣縣委、縣政府將依據調查結果對案件中所涉及的人員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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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總枱央視記者從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獲悉,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女子陳某某,高考分數為303分(文科),比當年文科類專科分數線低243分;被頂替者高考分數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類專科分數線27分,考上了山東理工大學,但錄取通知書卻被陳某某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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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查詢自己的高考信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告知需提供除身份證以外的身份證明,以證明“自己是自己”。另外,陳春秀還先後向當地公安、紀委等多部門反映情況,均未得到有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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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調查結果
2020年6月29日,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
2020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與聊城市、山東理工大學等有關單位一起,對聊城市冠縣陳春秀、東昌府區王麗麗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相關問題已經查清,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被頂替者陳春秀,女,漢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市冠縣武訓高中,後長期在外務工,現為冠縣某私立幼兒園教師。
頂替者陳豔萍,女,漢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畢業於聊城一中,後冒用陳春秀之名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習,2007年7月畢業,同年12月通過村助理員公開招聘到冠縣煙莊街道(原煙莊鄉)工作。
(一)關於冒領錄取通知書問題。2004年陳豔萍高考成績為303分(文科),未達到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陳豔萍父親陳巨鵬(冠縣冠洲福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張峯(時任煙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請託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馮秀振,幫助陳豔萍頂替他人上大學。7月26日,馮秀振與陳巨鵬商定以陳春秀(高考成績為理科546分,高於當年專科一批錄取分數線27分)作為冒名頂替對象,並安排縣招生辦工作人員王新英打印出陳春秀的准考證交給陳巨鵬。經諮詢山東理工大學得知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已發出後,陳巨鵬找到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李成濤,謊稱來拿女兒的錄取通知書,持本人身份證從縣郵政局截取了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
(二)關於偽造檔案問題。陳巨鵬取得陳春秀錄取通知書後,馮秀振利用縣招生辦統一發放考生檔案的便利,將陳春秀檔案交給陳巨鵬。為使檔案相關信息與陳豔萍一致,張峯找到時任武訓高級中學校長崔吉會,崔吉會安排副校長兼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郭蘭忠,在貼有陳豔萍照片的空白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上加蓋了武訓高級中學公章,張峯加蓋了煙莊鄉政府公章,偽造了姓名為陳春秀、照片及相關信息為陳豔萍的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並替換到陳春秀的考生檔案中。
(三)關於户籍造假問題。2004年8月,張峯以外甥女考上大學但户口丟失為由,找到時任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所長任書坤為陳豔萍出具虛假户口遷移證明,任書坤違規安排户籍民警郭偉偽造了名為陳春秀、地址為煙莊鄉東南莊村的《户口遷移證》。2007年7月陳豔萍大學畢業後,陳巨鵬再次找到任書坤請其幫助偽造新户籍,任書坤違反規定,以户口補錄為名將有關材料上報時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俊朝簽字同意後,偽造了名為陳春秀的新户籍。
(四)關於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問題。2004年8月31日,陳豔萍到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報到,由於所持報到材料不全,張峯通過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杜言利協調,幫助陳豔萍辦理了入學手續,經濟學院未對其身份進行實質性審核。9月中旬,山東理工大學部署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經濟學院安排該院學生科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但因該校新生資格審查程序設計不夠嚴密,且相關人員未認真履職,未能發現陳豔萍冒名頂替陳春秀入學問題。
(五)關於參加工作問題。2007年10月,冠縣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村級助理員),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把關不嚴,未發現陳豔萍相關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並被聘用。
(六)關於有關人員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5月27日,陳春秀到冠縣招生辦查詢本人高考信息,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在其符合查詢條件的情況下,仍要求其到村裏開具介紹信,違反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46號,2018年8月下發)中關於“六個一律取消”的規定。5月28日,陳春秀到冠縣公安局萬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頂替者,派出所民警張建勳、郭東勇工作失職失責,未能及時查找、比對出冒名頂替人員,造成不良後果。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豔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其冒名頂替取得的學歷山東理工大學已予以註銷,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陳巨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張峯,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四級調研員,時任冠縣煙莊鄉鄉長、黨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4.馮秀振,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冠縣一中校長,時任冠縣招生辦主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
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户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絡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對陳豔萍冒名頂替、偽造檔案、户籍造假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時任冠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一和,冠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俊朝等5人;對陳豔萍入學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山東理工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時任該校經濟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劉國華等5人;對陳豔萍招聘報考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冠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時任冠縣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主任)馮桂秋等4人;對在陳春秀查證被冒名頂替中失職失責的冠縣招生辦工作人員張洪春等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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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迴應
- 陳春秀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2020年6月11日晚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評論文章稱,受到輿論關注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如今頂替者已找到,調查有了初步結果。但通過什麼方式進行頂替?為何學校和相關部門沒有及時發現?背後有沒有公職人員失職瀆職、權力濫用,乃至腐敗問題等,一系列疑問還有待相關部門以徹查給出負責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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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替者陳某某
2020年5月26日,山東理工大學曾派人到山東聊城冠縣調查“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在見到頂替者陳某某後,陳某某及其家人承認了冒名頂替他人上學的事情,並手寫了一份情況説明,其中提到“相關入學材料由我(陳某某)舅媽(原某廠職工,現已去世)找中介代辦”。
[13]
- 山東省教育廳
2020年6月19日,山東省教育廳消息:近日,我廳接到一些羣眾反映,個別人員通過偽造身份信息、冒名頂替他人、買賣錄取通知等手段獲取高校入學資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我廳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對羣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線索進行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調查,相關結果將根據調查進展及時公佈。
對個別地方出現的類似問題,無論是歷史原因,還是頂風違紀,我廳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特別是2018年以來,為進一步維護教育公平正義,我廳在全省範圍內系統開展了高等教育學歷清查工作,針對清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撤銷了相關人員的學歷(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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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事件評論
比分數線低243分的文科落榜生,搖身一變,成了超出分數線27分的理科大學生。頂替者用卑劣的手段,竊取了一個女孩的大學夢,讓這個出身貧困的農家女孩,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錯過了另一種人生,另一種可能。從某種程度上説,“冒名頂替上大學”比“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更加惡劣。因為它的傷害,更加具體,具體到每一個渴望通過努力奮鬥改變命運的寒門學子。我們希望,這一件事的調查結果,也可以清清楚楚,具體到每一個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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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
事實上,類似陳秋媛事件涉及高考造假舞弊的情況並非個案,背後往往隱藏着權力濫用甚至腐敗問題。無論是修改學籍還是冒名頂替,難度都不小,絕非一兩個人所能操作,涉及中學、錄取高校、招生部門甚至派出所等多個單位。過往案例説明,這其中,權力運行失序和監督缺席是造假閉環形成的重要原因。有的是相關責任人員不擔當不作為,履職不到位,出現造假漏洞,有的是一些學生家長利用關係或金錢開道,“手眼通天”,違規違紀操作。調查此類事件,不僅要查明事實真相、揪出頂替者,更要對形成造假漏洞的不擔當不作為、涉權腐敗一查到底,依規依紀依法嚴懲參與其中的每一個作風馬虎、應付了事,特別是罔顧黨紀國法、以權謀私的違法亂紀者。同時,還要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督促公職人員嚴格按制度行使權力、履職作為,切實守護教育公平正義。
[16]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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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東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調查 .baijiahao.baidu.com[引用日期2020-07-11]
- 2. 山東冠縣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調查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06-15]
- 3. 山東冠縣冒名頂替上大學者被立案審查 .中國青年網[引用日期2020-06-15]
- 4. 山東農家女被頂替上大學調查進展:頂替者被解聘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20-06-18]
- 5. 山東理工大學:將努力幫陳春秀實現讀書願望 .央視新聞[引用日期2020-06-23]
- 6. 山東通報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6-30]
- 7. 女子上大學被頂替,涉事高校承認入學審核不嚴 .中國青年報[引用日期2020-06-19]
- 8. 山東冠縣通報:頂替農家女上大學的陳某某被解除聘用合同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0-06-15]
- 9. 山東冠縣就“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開展調查 .央視新聞-百家號[引用日期2020-06-15]
- 10. 通報:頂替農家女上大學的陳某某被解除聘用合同 .中紀委[引用日期2020-06-15]
- 11. 山東冠縣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女子高考分數303分 比分數線低243分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0-06-15]
- 12. 山東被頂替上大學農家女:曾被要求證明自己是自己 多次向紀委反映未果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0-06-19]
- 13. 陳某某“冒名頂替上大學”:由已故親戚找人代辦 .中國青年網[引用日期2020-06-19]
- 14. 山東200多人涉冒名頂替入學 官方:零容忍 堅決查處 .網易[引用日期2020-06-20]
- 15. 新華鋭評:冒名頂替上大學,必須查到一個個具體的責任人! .新華社[引用日期2020-06-19]
- 16. 評論之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紀委[引用日期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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