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茹玄

鎖定
陳茹玄(1894—1955年),字逸凡,廣東興寧龍田區碧園村人,赴美國留學,獲得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曾任上海光復軍書記官、北京大學教授、東南大學代理校長、上海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滇緬鐵路會辦、滇緬鐵路局代局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領陸軍中將銜。 [2] 
陳茹玄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主任期間,籌劃建成20餘處飛機場,對抗戰作出重要貢獻。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授予陳茹玄三等景星勳章及三等雲麾勳章各一枚,忠勤勳章及勝利勳章各一枚。 [1] 
中文名
陳茹玄
別    名
逸凡
出生日期
1894年
逝世日期
1955年
職    業
國民大會代表
主要成就
《陳茹玄政論集》
出生地
廣東興寧龍田區碧園
代表作品
《續編中國憲法史》

陳茹玄人物簡介

陳茹玄,字逸凡,興寧龍田碧園村人。汕頭同文學堂肆業。辛亥革命後,任上海光復軍書記官。
1912年秋,考取廣東省官費派赴美國留學,入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學習政法學,後來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院學習憲法及國際法,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曾在美國聯邦法院任職,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國》、《民氣週刊》。
1921年春歸國,出任上海總商會月報編輯,兼《政學叢刊》總編輯。後任北京大學教授、東南大學教授。
1924年任東南大學代理校長,主編《東南叢衡》週刊。
1928年, 任上海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
1930年,任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秘書長。
1933年1月12日,被任命樹為立法院立法委員。
1941年秋,陳茹玄任滇緬鐵路會辦、滇緬鐵路局代局長。代理成都,重慶,贛州主任委員,領陸軍中將銜。曾主持修建昆明、貴州等二十多處軍用機場。
1943年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領中將銜。
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當選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夏,赴台灣。續任“立法院”立法委員。
1955年12月12日逝世。 [2] 

陳茹玄人物生平

陳茹玄(1895—1955年),字逸凡,廣東興寧龍田區碧園村人。少年時就學於汕頭同文學堂,繼肄業於興寧興民學堂。民國元年(1912年)赴美國留學,先後得政治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後任職美聯邦法院,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國》和《民氣週刊》。公餘從事著述,常投稿於報刊,抨擊帝制,宣傳三民主義。民國10年春回國,出任上海《全國總商會月報》編輯,兼《政學叢刊》總編輯。翌年任北京師範大學及北京政治大學教授。民國12年任南京大學政治經濟系教授,次年任該校代理校長。民國17年任上海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著有《民國憲法及政治史》一書。民國19年,出任首都建設委員會秘書長。時國庫空虛,無力建設,陳策劃斡旋,以長期之建設公債為抵押貸得現款,向德商購買機器,卒獲完成首都電廠、戚野電廠及淮南煤礦、長興煤礦等工程。民國21年(1932年),陳被選為立法委員,主持起草《五五憲章》,同年著《中國憲法史》一書。民國30年秋兼任滇緬鐵路會辦、交通部顧問,往來於滇西緬甸之間指揮策劃,完成滇緬鐵路路基工程。民國32年春,奉派兼任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主任。在職兩年,籌劃建成昆明、沾益、成都、重慶、西安、桂林、柳州、沅陵、衡陽、贛州等地20餘處飛機場,對抗戰作出重要貢獻。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授予陳茹玄三等景星勳章及三等雲麾勳章各一枚。民國35年又授予忠勤勳章及勝利勳章各一枚。是年3月,由立法院遘選為國民大會代表,參加制憲工作。次年著《續編中國憲法史》。
民國38年(1949年)去台北,續任“立委”。有《陳茹玄政論集》問世。1955年病逝。 [1] 

陳茹玄個人著作

著有《民國憲法及政治史》,《聯邦政治》,《中國憲法史》等。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