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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偉

(上海金沙江路5死7傷交通事故案犯司機)

鎖定
陳立偉,上海金沙江路5死7傷交通事故案犯司機。
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對被告人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 
中文名
陳立偉
罪    名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陳立偉事故過程

根據檢方指控,2019年10月24日9時許,被告人陳立偉駕駛向其兒子陳某借用、登記於其兒媳劉某名下的滬ABQ838牌號東風日產小汽車,自本市吳中路511弄小區出發,於當日9時21分許,以35-37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至大渡河路525號路段處時,與電動車發生輕微碰擦,但陳立偉仍持續加速並多次變道逃逸。
被告人陳立偉駕車逃逸過程中,在前方大渡河路、怒江路路口信號跳轉為紅燈的情況下,仍以121公里/小時的速度衝闖路口,遂先後撞擊到被害人金某駕駛的大眾小汽車和被害人任某騎行的自行車。
陳立偉仍駕車沿大渡河路加速逃逸,其間最高速度達161公里/小時。在前方大渡河路、金沙江路路口信號為紅燈的情況下,陳立偉駕車以119-123公里/小時的速度衝闖,先後撞擊被害人苗某騎行的電動車、被害人朱某靖駕駛的奔馳小汽車、被害人王某騎行的電動車,最終在路口東北角處連續撞擊被害人鄔某駕駛的路虎小汽車及被害人朱某芳、張某、甘某、於某、朱某珍、李某、朱某、於某紅、胡某等行人後才被熄停。嗣後,陳立偉被接警趕至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上述過程中,被害人苗某被撞後當場死亡;被害人鄔某、朱某芳、張某、甘某經送醫院救治無效確認死亡;被害人任某、於某、朱某珍、李某、朱某、於某紅、胡某等不同程度受傷;並造成3部機動車輛以及2部電動車等不同程度毀損。
2020年10月13日,上海二中法院發佈信息稱,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傷交通事故有了最新進展。上海二中院已受理了被告人陳立偉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1] 

陳立偉案件開庭

2021年2月25日,備受關注的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傷交通事故肇事者陳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將於上海二中院開庭審理。早上8點40分,在二中院訴訟服務中心門前,已排起長隊,記者從保安處獲悉,今日會有多名被害人家屬到場旁聽庭審。 [1] 

陳立偉一審宣判

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陳立偉肇事後為逃逸,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仍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變道及衝闖路口紅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對被告人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