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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
(明朝右副都御史、應天巡撫)
鎖定
- 全 名
- 陳祥
- 字
- 應和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今高安市)
- 最高官職
- 右副都御史、應天巡撫
陳祥生平經歷
陳祥軼事典故
陳祥任職惠州時,郡民有兩個女兒嫁給相鄰的兩家,姊姊一直不孕,一天,妹妹生兒子,而姊姊家的姨太太正好同時生產,姊姊於是假裝也生孩子,半夜時放火燒妹妹的房子,乘亂時偷走妹妹的兒子。妹妹發覺後來討,姊姊不給,向州府控告卻沒有證據。陳祥故意自言自語道:“一定要殺死這個孩子,事情才能了結。”就在堂下放置一甕水,帶出兩個婦人説:“我為你們溺斃這個孩子,以排解糾紛。”暗地告訴一個小卒謹慎看着孩子,而命令左右的人作出投孩子入水的樣子,立即將兩名婦人放開,妹妹痛哭失聲,急着救孩子,救不到而倒在堂下;姊姊竟然不管。陳祥即刻斷定孩子歸妹妹,而杖打姊姊,全郡的人都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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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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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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